董亞楠,2011年研究生畢業后,她選擇法院開啟了自己人生的新征程,奮戰在未成年人犯罪預防與婦女兒童維權保障第一線。作為一名長期在一線辦案的女法官和一名普通的共產黨員,為了更好地研判當代青少年的心理動態和行為模式,她在工作之余自學了心理學、社會學、倫理學等方面的知識,并考取心理咨詢師證書,結合司法實踐摸索出一套適應未成年人心理特點的審理方法。
16歲的少年犯小陳,在校期間因涉嫌聚眾斗毆犯罪而被羈押候審。其父母遠在廣東打工,一直不管不顧。小陳覺得被父母拋棄了,情緒極不穩定。
“我接到這個案件之后,就以姐姐的身份融入親情,也第一時間和他的父母取得聯系,勸他們回鄉參與幫教,也同時和他的援助律師取得聯系,加大了配合的力度。”
在多方努力下,小陳改造進步明顯,在二審判決送監執行后,提前10個月恢復了自由。小陳回歸社會后第一個電話,就是給董亞楠報平安,他激動地說:“姐姐,您是我的再生恩人。”
“我始終認為,打擊犯罪最好的方式就是預防,所以說在工作中我特別注重法律釋明的工作方法,對群眾做工作也好,對未成年人進行幫教也好,都會用他們所理解的語言來進行法律釋明,用一種類比的方式向他們答疑解惑。”
董亞楠在十年間,進校、進社區宣傳未成年人保護及犯罪預防知識50余次,受眾3萬余人。
農村出生長大的她,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樸素情感:盡自己所能為民解憂。近年來先后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江蘇省三八紅旗手標兵”“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工作者”等諸多榮譽。憑借十年如一日的奮斗和出色業績,她贏得組織和廣大群眾的充分認可,在司法活動中,樹立起了人民法官親民、愛民、為民的良好形象。
來 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編 輯:王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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