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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9日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會同中央紀委辦公廳對3起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其中兩起和學校有關。
2024年9月,中國學生營養與健康促進會違規向各省區市有關單位下發通知,部署開展2025年“營養與健康學校(幼兒園)”建設申報評審工作,要求各省區市有關機構組織當地學校、幼兒園申報評審,且提出每年對達標學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評分標準繁瑣,其中營養與健康學校評分表包含8大類共39項內容、117項評分標準,指標層級達到3級。
為了一塊“營養與健康學校(幼兒園)”的牌子,竟然包含8大類共39項內容、117項評分標準,這樣的牌子全是靠臺賬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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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上述牌子是自愿申報你可以不要,但下面這個就不由你了。
惠州市教育局2024年10月仍然開展中小學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驗收工作,要求學校對照100余項驗收標準自評自查,準備每月防火檢查、每日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教育等各類臺賬資料。
100余項驗收標準,每日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教育等各類臺賬資料,這得浪費學校多少時間啊?學校還有精力搞好教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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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加碼的是:惠州市博羅縣教育局2024年5月開展預防學生溺水安全專項工作,把應由專業部門承擔的職責任務攤派給學校,安排學校全面排查校園周邊水庫、江河湖泊等重點水域,要求學生、家長頻繁簽訂承諾書、責任書,把防溺水工作臺賬作為校長責任制考核和責任追究倒查的重要依據,非教育教學事務、過度留痕要求加重了中小學教師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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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學生、家長簽訂承諾書、責任書,應該不只是博羅的個例。我上網搜索了一下,幾乎許多地方都有這樣的報道。
2024年10月31日,網曝廣東湛江麻章鎮中心小學一班主任老師,在課堂上對學生放狠話。錄音顯示,該老師要求學生帶假期安全責任通知書給家長簽字,有學生問媽媽簽行不行,該教師突然大吼說:“爸爸媽媽死了就不用簽,爺爺奶奶死了就不用簽,全家都死了還簽什么東西?”
事后,涉事教師已經不再擔任班主任,學校也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再次做出特別提醒,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現在看來,這哪是老師的責任,明明問題出在上面,不能搞上面生病,下面吃藥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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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到,這次通報用語是:要求學生、家長頻繁簽訂承諾書、責任書。
這里就有個問題:要求學生、家長簽訂承諾書、責任書,是不是合乎規定?
從上面通報看,通報的是頻繁簽訂,這自然是不對的。
但如果不簽呢?行不行?要不要追究責任?
還有個問題,簽訂了防溺水承諾書、責任書,就能防止溺水嗎?
這些問題不能多問,因為問多了就會成為惡意提問。
2025年2月1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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