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1月29日夜晚,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勝芳鎮發生一起滅門慘案。裝卸工楊長林和兩個年幼的兒子在家中被殺害。楊長林的妻子張金萍幸存,但當場昏迷。據當年的案情記錄,張金萍回家進屋時,被人從背后抓住頭發拖入屋內,對方怒罵:“讓你把狗打死你不打,今天我們連人帶狗一起殺……”。隨即將她打昏在地。張金萍醒來后發現,丈夫和兩個兒子已經遇害。
此案久久未破。五年后的2000年12月22日,勝芳鎮又發生類似慘案。鎮稅務稽查隊長劉德成及其妻子王俊玲、兒子劉根一家三口被人殺害。兩起案件共造成六人死亡,五年間兩個家庭先后遭滅門厄運,一時間在當地引發極大恐慌。警方將這兩起滅門案并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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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公安經過調查,提出了一條離奇的作案動機鏈條:據稱,劉德成一家遇害是因為一場感情糾葛。嫌疑人王曉敏(女)懷疑其情人和被害人王俊玲(劉德成之妻)有不正當關系,因“爭風吃醋”起意雇兇殺人。王曉敏托人找到了尚志紅,由尚志紅再雇傭原偉東實施犯罪。原偉東則糾集了陳瑞武、楊洪義一起動手。根據這一指控,2000年12月22日凌晨,原偉東等人攜帶尖刀、繩子和斧頭翻墻進入劉家,將王俊玲及其年幼的兒子用尼龍繩勒死;楊洪義在院外放風。幾名兇手在屋內滯留十幾個小時,直到當日下午劉德成下班回家,由原偉東和陳瑞武用鐵爐條、尖刀將其殺害,破壞現場后逃離。
這一情節聽來令人費解——僅因情感糾葛針對王俊玲,兇手卻連丈夫和孩子也一并殘忍殺害。警方暫且認定此為主要案情版本,并開展抓捕行動。
2001年9月,公安鎖定原偉東為關鍵嫌疑人,將其抓獲。原偉東時年31歲,黑龍江呼蘭人,曾在勝芳鎮一家烤漆廠打工。抓捕后不久,警方宣布兩起滅門案告破。當地電視新聞對此進行了報道,稱公安機關連破兩起滅門命案,大大提振了士氣。一批立功人員受到表彰獎勵,有的人甚至被提拔重用。
在警方的審訊中,原偉東很快“交代”出驚人信息。他先是在刑訊壓力下承認參與了劉德成一家的謀殺。隨后,偵查人員又追問五年前楊長林一家的案子。在強迫下,原偉東又“供出”自己伙同他人——包括湯鳳武——殺害了楊家三口人。根據原偉東的這一供述線索,2001年11月6日,另一名嫌疑人湯鳳武被警方抓捕。
至此,公安共抓獲7名相關嫌疑人:原偉東、湯鳳武、王曉敏、尚志紅、陳瑞武、楊洪義,以及涉嫌包庇的原偉東妻子李杰。原偉東成為兩起案件的“交點”人物:他既被指認為劉德成案的主要兇手之一,又被認為涉及楊長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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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偵辦過程中,刑訊逼供的陰影逐漸浮現。辦案民警聲稱沒有逼供,但如果真相信他們從未刑訊逼供,人們大概也會相信世上再無壞人。現實是,原偉東、湯鳳武被刑訊后身上都留下累累傷痕,陳瑞武甚至因不堪酷刑折磨而咬斷了自己的舌頭。如果沒有這些殘酷手段,幾個普通人不可能心甘情愿去承認自己犯下滅門血案。
唯一的現場幸存者張金萍的證詞也令人迷惑不解。案發當晚,她曾被歹徒打昏,事后稱醒來時發現家人遇害。然而數年后,她又稱當時自己其實假裝暈倒,偷偷目睹了行兇過程。2014年,張金萍再次改口,稱自己被襲后裝死不動,偷睜眼看到了兩名兇手,描述說“一人膚白,操東北口音;另一人膚黑,眼睛不大,長方臉”。這些前后不一致的描述本身就增加了案件的疑點。
警方據張金萍最初的描述曾請專家繪制兇手畫像,并據此鎖定抓獲了湯鳳武。但湯鳳武當時并未被起訴定罪,可能因缺乏證據而釋放。六年后,原偉東在刑訊中將湯鳳武“供出”,湯鳳武再次被捕歸案,案件因這交叉的巧合更顯撲朔迷離。
面對警方最初獲取的“口供”,案件進入法院后風云突變。2002年12月3日,此案第一次在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上,除王曉敏、陳瑞武始終否認涉案外,包括原偉東、湯鳳武在內的其他被告人均當庭翻供,堅稱那些供詞是刑訊逼供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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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7日,廊坊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原偉東、湯鳳武被認定為1995年楊長林一家三口命案的兇手;原偉東、尚志紅、陳瑞武、楊洪義、王曉敏被認定為2000年劉德成一家三口命案的兇手。七名被告中,除原偉東之妻李杰外,其余六人均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杰則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這一結果宣判后,所有被判死刑的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訴。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中對案件提出質疑。2004年,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案件發回廊坊中院重審。同年6月2日,廊坊中院重審后一審宣判發生變化:被指為主謀的王曉敏因“雇兇殺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改判無罪,當庭釋放;楊洪義改判無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原偉東、湯鳳武、尚志紅、陳瑞武)仍被判處死刑。檢察機關對此不服,廊坊市檢察院提起抗訴,被告人也繼續上訴。河北高院再次以證據問題為由發回重審。
漫長的拉鋸戰就此展開。直到2008年4月23日,廊坊中院第三次作出一審判決,內容與上一次幾乎相同:王曉敏再次被宣告無罪,楊洪義無期徒刑,原偉東、湯鳳武、尚志紅、陳瑞武依舊被判死刑。廊坊市檢察院再度抗訴,被告人再次上訴。河北高院受理此案期間,河北省檢察院后來認為抗訴不當,主動撤回了抗訴。
2009年11月12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這一次,法院認定劉德成一家滅門案相關證據嚴重不足,不予認定原偉東等人在該案有罪。于是,除原偉東外,尚志紅、陳瑞武、楊洪義、王曉敏等涉嫌劉德成案的被告人均被改判無罪,當庭釋放。另一方面,高院認為1995年楊長林一家遇害案中,原偉東、湯鳳武“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實”,但沒有判處二人死刑立即執行,而是給出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留有余地”判決。
這一判決結果本身就充滿矛盾:如果認定滅門案是他們所為,理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如果證據不足以執行死刑,又何以判定他們有罪。然而法院的做法,二者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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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被告人獲判無罪出獄,人們繼續發現此案疑點重重。
首先是客觀證據的匱乏和遺失。在楊長林案發現場,警方當年提取了一些物證,包括一把洋鎬(鋼鎬)、一把菜刀、一根綠色尼龍繩(用于捆綁尸體)、一塊黃色日產石英手表,以及一個綁在骨頭上的裝有白色粉末的塑料袋,另提取到一枚殘缺指紋。然而多年后審理時,這些關鍵物證大多“不翼而飛”。廊坊市公安局刑事技術大隊在2002年出具說明承認:他們多次查找1995年案現場提取的菜刀和鋼鎬均未找到,“鑒于時間較長,加之技術樓多次裝修、搬遷”,這些物證有可能已經遺失。至于現場提取的那枚殘缺掌紋,由于面積太小、特征過少,被認定不具備鑒定條件。換言之,這起滅門血案幾乎沒有留存可供檢驗的物證。
其次,關于作案時間和動機,官方說法前后不一。湯鳳武辯護律師提出,卷宗中對作案動機出現過多種版本,單“雇兇殺人”這一項就有至少四種不同說法。對于1995年案發當晚原偉東、湯鳳武的行蹤,也缺乏有力證明。湯鳳武一方曾提出不在場證明:據前妻彭艷芬等人作證,1995年案發時湯鳳武已從勝芳鎮返回東北老家哈爾濱,在親戚家中吃飯,不可能出現在案發現場。兩位證人在法庭上清晰回憶了湯鳳武返鄉的日期和情景,但他們的證言卻未被法院采信。
原偉東方面也提供了一定的旁證。一位與原偉東同鄉的證人石某青出庭證實,案發期間他和原偉東曾一起從勝芳鎮返回黑龍江呼蘭老家。當時天氣寒冷,他用卡車幫原偉東運送雜物回東北,其中甚至有原偉東的拖鞋。原偉東也在庭上解釋,自己當年決定返回東北老家,是因為長年在勝芳的烤漆廠打工損害健康,他打算回鄉務農養病。雖然石某青記不清精確日期,但辯護人認為結合其它線索可以推斷:案發的關鍵時段原偉東很可能已不在河北境內。
再來看案件中的關鍵證人——幸存者張金萍。按理說,她應是指證真兇的重要人物,但如前所述,她的說法多次變化,且始終拒絕出庭作證。八十多歲的辯護律師呂寶祥曾多次要求法院傳喚張金萍出庭,但廊坊中院回復稱張金萍拒絕出庭。家屬對此感到不解:如果兇手真是原偉東,她卻不愿意出庭作證。這一反常現象更加重了所有人的困惑。
隨著疑點的增加,幾名在押被告人相繼提出了國家賠償申請。尚志紅、陳瑞武、楊洪義等人在被羈押多年后終獲清白,分別領取了國家賠償款以彌補他們失去的青春和自由。然而失去的十年光陰和蒙受的罵名,豈是區區一筆賠償金所能彌補。他們走出看守所時,已與社會脫節太久,一切早已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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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判決并未真正終結此案。原偉東、湯鳳武不服死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3年7月1日,最高法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指令河北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河北高院接到指令后,沒有自行改判,而是在2014年3月24日裁定撤銷2009年判處原偉東、湯鳳武死緩的判決部分,第三次將案件發回廊坊中院重審。
然而,第三次發回重審之后,案件審理陷入漫長的停滯。廊坊中院直到2020年7月8日才對原偉東、湯鳳武案作出再審一審判決,認定二人故意殺人罪成立,均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原偉東、湯鳳武再次上訴。
此時,兩名當事人已被羈押近20年,人到中年。更不幸的是,在漫長等待中原偉東罹患胃癌,不得不接受手術治療并多次化療。湯鳳武也疾病纏身,高血壓、胃痛等反復發作,需要藥物維持。
2023年6月3日上午9時,此案再審二審(第四次二審)在廊坊市中院開庭。本是一個迎來結果的機會,家屬們從各地趕來旁聽。湯鳳武的前妻彭艷芬帶著幾位外甥女特地從東北老家趕來,只希望在法庭上與舅舅見上一面。“我們其實就想要一個明確的說法,到底犯沒犯法,不能一直這么拖著。”
然而庭審沒有按照原計劃進行。因原偉東身患重病,河北高院拒絕了他到庭參加審理的請求,又因原偉東拒絕以視頻方式受審,法院最終決定中止對原偉東的審理,僅繼續審理湯鳳武。庭審中,湯鳳武又當場解除對辯護人趙軍的委托,導致審判中斷,主審法官宣布休庭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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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河北高院借用廊坊中院法庭,再次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這已是河北高院第五次就本案開庭。這一回,原偉東和湯鳳武均被押送到庭。歷經大病的原偉東身體虛弱,每一口飯都要反復咀嚼,稍有不適就會嘔吐。湯鳳武也因血壓升高、頭暈惡心,多次申請短暫休庭服藥。庭審連續進行了四天,控辯雙方圍繞刑訊逼供、殺人動機、證據合法性等問題激烈交鋒。辯護人申請了兩位新證人出庭作證,并出示多段錄像、錄音證據,試圖證明原偉東沒有作案時間,且專案組存在系統性刑訊逼供,張金萍的辨認也并不準確。
出庭作證的“新”證人之一,是案件最初的嫌疑人趙某輝。他揭開了塵封多年的另一段往事:1996年1月12日,趙某輝曾因涉嫌楊長林滅門案被抓;1月18日,他被蒙著紗布的張金萍指認為兇手。隨后,他經歷了長達近六個月的殘酷刑訊逼供:每到夜晚,他被帶到看守所外一棟空樓里,用電話線綁住雙手,背銬吊起,警察用皮鞋抽打他的臉,用鉗子夾他的腿。“從1996年1月到6月,我一直帶著死刑銬,”趙某輝回憶道,“關于殺人,我一直沒有認。”他始終沒有屈打成招。最終,因無法將其定罪為兇手,警方轉而以“搶劫未遂”罪判了趙某輝10年徒刑。
趙某輝的出庭,使張金萍辨認真兇的可靠性更加存疑:六年前她指認的是趙某輝,六年后又指認原偉東,顯然至少有一次是錯的。而趙某輝詳細講述的那段酷刑經歷,也證明當年專案組對嫌疑人刑訊逼供的手段之系統、時間之長令人發指。
另一位證人石某青則從側面印證了原偉東的不在場。他與原偉東同鄉,證實案發前后不久兩人曾一同啟程返鄉,用貨車運送行李。這一證言雖無法提供精確時間點,但與其他證據交叉印證后,指向原偉東案發時已離開了案發地。
四天的庭審結束時,原偉東在最后陳述中幾度哽咽。他回憶了2001年被捕后遭刑訊逼供的情形,以及此案給家人帶來的巨大創痛。檢察員依然堅持證據可靠、量刑適當,建議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四位辯護律師則認為,原偉東、湯鳳武沒有作案時間,動機不明,本案存在系統性刑訊逼供,現場勘查筆錄和尸檢報告等原件并不能直接證明二人殺人,現有證人證言亦多處矛盾,因此二人應改判無罪。王興律師感慨,他在2024年5月才介入本案,從一個旁觀者變成了辯護人。“我希望我是原偉東的最后一任辯護人,也希望這次庭審是最后一次。”
6月8日下午,庭審結束。法官宣布將原偉東、湯鳳武押回看守所,擇期宣判。庭審結束后,法院允許原偉東的姐姐原淑娟和妻子李杰短暫會見了原偉東。走出法庭時,兩人情緒崩潰,癱坐在地失聲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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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辯護人還多次申請將案件異地審理。他們認為此案在當地公檢法手中20年審理八次、三次發回、四次判死,依舊事實不清,原辦案人員背負破案壓力,不宜繼續由原機關審理,應由更高級別法院提級或指定異地管轄。但這一申請始終未獲批準,案件只能在河北省內反復拉鋸。
審理過程中還出現過極不尋常的拖延情形。河北高院在2009年宣告劉德成案被告無罪后,曾委托廊坊中院代為宣判并送達裁定書。但廊坊中院遲遲沒有執行,幾名本應無罪釋放的人又在看守所多關了近兩年。直到2011年11月4日,在家屬反復追問下,法院才正式宣判無罪并釋放他們。多位法學專家公開表示,這種久拖不宣判毫無道理,是對司法程序的嚴重違反。
此外,自2014年進入再審程序后,法院不斷申請延長審理期限。在2014年10月至2020年4月期間,廊坊中院針對本案先后辦理了二十多次延長審限審批。2020年進入二審階段后,河北高院又至少向最高法申請了十余次延長期限。這些漫長的延期和等待,讓案件相關人員備受煎熬,也令社會公眾對司法效率產生質疑。
隨著澎湃新聞、財新網、南方周末等媒體相繼深入報道,此案引發了輿論的廣泛關注。媒體用各種詞匯形容案件之離奇漫長——有人稱其為“司法史上的馬拉松式審判”;也有以“23年六次被判死刑,廊坊滅門案家屬決定繼續申訴”作標題直陳其事。不少評論者將原偉東案與1990年代的聶樹斌案相提并論,認為二者極為相似。甚至有文章直接指出:這就是另一起“聶樹斌冤案”的復制與重演。有人不禁感嘆:司法改革幾十年,類似的冤案悲劇竟然還在不斷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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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了幾個月后,2024年10月29日,河北省高級法院作出裁定:駁回原偉東、湯鳳武的上訴,維持此前廊坊市中級法院的死緩判決。 這意味著二人第四次二審的結果仍然是死刑緩期執行,案件定性沒有絲毫改變。
自2001年12月被捕算起,原偉東和湯鳳武已被羈押23年,歷經四次二審,先后六次被判死刑(其中兩次死刑立即執行,四次死刑緩期兩年)。從2003年第一次一審算起,此后在2004年、2008年、2009年、2020年,他們五次被判死刑(包括死緩),最近的2024年第六次維持死緩。如此反復無常、曠日持久的審理,被媒體稱為“中國司法史上的馬拉松式審判”。
對于這一結果,家屬和律師均無法認可。原偉東的妻子李杰明確表示,他們“不需要這種留有余地的判決”。她質問,如果原偉東真的犯下了滅門案,那他該被立刻槍斃;如果證據不足,那就應該還他清白。如今這種模棱兩可的死緩結果,只會讓真相繼續石沉大海。
辯護律師們表示將繼續為兩人申訴,不排除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提出特別抗訴。李杰也堅定地說,她會堅持為丈夫申冤到底。過去23年里,她獨自撐起家庭、撫養孩子,四處奔走,從未想過放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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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有聶樹斌,內蒙古有呼格吉勒圖——這些人在被處決二十年后才被宣告無罪,成為中國法治進程中沉痛的注腳。湖北有佘祥林,妻子“遇害”后他被冤關十一年才真相大白;河南有趙作海,被當作殺妻兇手坐牢將近十年后“死者復生”平反昭雪;還有浙江張高平、張輝叔侄,蒙冤入獄十年終獲清白。一個又一個名字背后,是如出一轍的“命案必破”執念和如出一轍的慘痛教訓。
原偉東案的荒誕之處在于:案件疑點重重,卻因為“命案必破”的信念無法畫上休止符。為了不讓一起命案“未破”影響政績,一系列偵辦者選擇了寧可錯判也不肯放手的道路。這樣的錯案悲劇,不僅意味著無辜者蒙冤,更意味著真兇可能逍遙法外,司法公信力也在耗盡。
廊坊滅門案至今沒有迎來真正的句點。法律程序上似乎已有了結果,但真相依舊懸而未決。兩起滅門慘案的真兇究竟是不是原偉東、湯鳳武,至今仍是謎團。如果不是他們,他們白白蹉跎了二十多年的青春,還將繼續在鐵窗中度過余生;如果真是他們所為,法律卻遲遲未予嚴懲,只是一拖再拖。
六條鮮活的生命早已逝去,兩名背負冤屈的男子半生已毀,而真相依然只是奢望。漫長的訴訟耗盡了所有人的耐心。律師們感嘆,再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也未能阻止一次次有罪判決的到來。法學專家指出,如此久拖不決的審理實屬罕見且毫無依據,嚴重違反法定審限,一次次延期、遲遲不宣判,已讓司法正義大打折扣。
或許可以說,這是一個沒有贏家的悲劇。受害家庭失去了親人,嫌疑人及其親屬失去了歲月,司法機關失去了公信力。23年的光陰,將一樁本該真相大白的案件變成了荒誕的傳奇。然而擺在眼前的事實不會說謊:23年,四次二審,六度死刑判決,真兇成謎,冤魂難瞑。這些冰冷的數字本身,就是對“命案必破”思維最有力的諷刺與控訴。
文/李宇琛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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