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夕,一起普通的信訪接待引起了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多元解紛中心主任梁成勛的注意。某小區業主李某因不滿物業費判決結果,在判決未生效期間想通過信訪渠道反映訴求。這起看似普通的物業糾紛背后,實則隱藏著業主與物業公司長期積累的矛盾。梁成勛當即決定啟動"信訪化解+人民調解"聯動機制,將案件分配給了人民調解員李運景和李永田。
接過案卷的人民調解員李運景,在堆滿法律文書的辦公桌前伏案研讀。判決書顯示,李某因拖欠物業費被起訴,法院雖駁回了物業公司主張的滯納金,但判決李某按九折支付物業費的結果仍令其難以接受。"要讓當事人真正解開心結,必須找準矛盾的癥結所在。"李運景與搭檔李永田商議后,撥通了李某的電話。
"你們和法院都是一伙的!"電話那頭傳來激動的女聲,李某細數著水管脫落斷開、下水口不清理等多項物業服務缺失問題。面對當事人的抵觸情緒,兩位人民調解員沒有氣餒,而是柔聲相邀:"大妹子,咱們當面把問題說開,你看明天上午來調解室聊聊可好?"
次日上午,調解室里,信訪人李某拿著資料,說到動情處眼眶泛紅:"不是舍不得那幾千塊錢,實在是交了錢心里憋屈!"人民調解員李運景對照《民法典》合同編逐條解釋:"咱們簽了物業服務合同,按時繳費是法定義務。您看判決書這里......"翻開特意標注的類案檢索報告,李永田補充道:"咱們區類似案件都是這樣處理的,要是每個業主都不交費,小區正常運轉都成問題啊。"
眼見李某態度有所松動,調解團隊趁熱打鐵將情況與物業公司進行了溝通。企業也認識到工作開展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問題,從長遠發展的角度考慮:"春節將至,若能妥善化解矛盾,對提升業主滿意度也是契機。"物業公司對業主提出的服務瑕疵全部予以了整改。
隔天一早,信訪人李某來到法院。在調解協議上簽字時,她感慨道:沒想到調解員把我的事實實在在的放在了心上。她撤回上訴,明確表示息訴罷訪,并主動繳納了拖欠費用。
"既要解法結,更要解心結。"多元解紛中心主任梁成勛表示,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正是龍亭區法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生動實踐。
一調解紛爭,既能讓當事人服判息訴,還能促進信訪化解,一舉兩得。這起物業糾紛的圓滿化解,不僅讓當事人卸下了積壓已久的心理包袱,更彰顯了"訪調對接"機制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獨特價值。
供稿: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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