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商業的廣袤天地里,破產就如同一場突如其來的風暴,它可能無情地席卷那些曾經看似堅不可摧的企業。但我們需要明白,破產并非僅僅意味著終結,它更蘊含著危機之下的諸多可能。
破產帶來的是顯而易見的危機。對于企業自身而言,它意味著經營的失敗,所有的心血、投入可能瞬間化為泡影。對于職工而言,員工們也不得不面臨失業的困境,他們可能瞬間失去了生活的經濟來源。而對于債權人來說,企業破產意味著他們的債權可能無法得到全額的清償,經濟利益遭受損失。然而,我們也應看到破產背后隱藏的重生契機。就企業破產重整而言,這是給那些雖陷入困境但仍有挽救價值的企業的一次寶貴的自我拯救的機會:
1.債務處理方面債務減負:通過合理調整債務結構,企業可以大大減輕沉重的債務負擔,讓困境企業得以喘息,企業可與債權人協商,通過延長還款期限、降低利率、減免部分債務本金等方式,減輕償債壓力,使企業有更多資金用于恢復生產和經營。停止計息與債務凍結:法院受理破產重整后,債務通常停止計息,且所有債務執行程序都會中止,避免債務雪球越滾越大,為企業爭取喘息時間。
2.運營保障方面資產保全:法院會解除對企業資產的查封、凍結等措施,停止對土地、房產、設備等核心資產的拍賣執行,確保企業資產完整和正常運營。經營延續:避免企業因破產清算而直接倒閉,使企業能維持商業信譽、市場地位和客戶關系,保留原有的供應鏈、銷售渠道等商業資源。法律保護:一旦進入破產重整程序,所有相關訴訟集中到破產法院管轄,其他訴訟程序中止,為企業營造穩定的法律環境,免受債權人單獨追債訴訟干擾。
3.資源與戰略優化方面引入新資源:可以吸引戰略投資者注入資金、技術或管理經驗等優質資源,為企業發展提供新動力。業務與戰略調整:企業可借此機會在重整過程中對自身的經營模式、管理策略等進行調整,對業務結構進行優化,變價處置那些不合理的部分,重新聚焦核心業務,挖掘新的市場潛力。剝離不良業務板塊,集中資源發展核心競爭力,制定更符合市場需求的經營戰略。優化資源配置:對自身的資產、人力等資源進行全面審視和調整,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4.信用與形象修復方面修復企業征信:成功完成破產重整,可向市場和投資者展示企業解決財務困境的能力,有助于修復企業征信,增強投資者信心,為后續融資和業務拓展打下基礎。改善企業形象:讓企業在公眾和合作伙伴眼中樹立積極應對危機的形象,有利于重新贏得客戶、供應商的信任與合作。破產重整后,不少企業便能借此東風,從瀕臨死亡的邊緣重新站起來,煥發出新的生機與活力,涅槃重生。就企業破產清算而言,雖意味著企業經營終止,但也有一定益處,完成破產清算意味著企業法律責任的終結,企業經營者也能以此為新起點,未來有機會重新規劃事業版圖:
1)債務清理徹底債務免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及相關規定規定,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后,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債務,對無法償還的債務,在清算結束后依法免除,使企業從沉重債務中徹底解脫。公平償債:破產清算有嚴格的債務清償順序,確保所有債權人按照法定規則公平受償,避免個別債權人過度追債,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2)資源重新配置資產變現:企業資產通過拍賣等方式變現,可使閑置或低效資產重新進入市場流通,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流向更有效率的領域和經營者,提高社會資源利用效率。人員分流:企業破產清算時,員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力資源得以釋放,員工可重新尋找工作,實現人力資源的重新配置,可能在其他崗位或行業發揮更大價值。
3)法律與信用層面法律風險隔離:企業破產清算程序嚴格按法律規定進行,完成清算并依法注銷后,企業主體資格消滅,原企業的法律責任和潛在風險隨之消除,股東等相關主體在合法合規前提下,不再承擔企業后續法律責任。信用重建基礎:對企業經營者或股東而言,破產清算為其提供了信用重建的機會。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個人破產制度允許在完成破產清算后,經過一定期限和條件,個人信用記錄可逐步恢復,為其再次創業或開展經濟活動創造條件。如此一來,破產清算并非只是企業的終點,更可能是其卸下重負、邁向新生的關鍵轉折點。此外,破產清算亦能給整個市場環境帶來一定的凈化作用。在市場競爭中,那些經營不善、效率低下的企業退出市場,減少過剩供給,優化市場結構,為更有競爭力、更具創新精神的企業騰出寶貴的資源和發展空間,促進產業升級和經濟健康發展。破產的“破”亦是看破紅塵的“破”,在繁雜的商業模式中,另辟蹊徑,以合理的成本將破敗的資產重新塑造新的社會價值。而山東鑫士銘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鑫士銘”)也著眼于經濟形勢,成立破產團隊,推動破產業務的發展,為煙臺經濟發展助力。
01
破產團隊介紹
鑫士銘于2016年列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單》,被評定為三級管理人。2021年被評定為一級管理人,評定得分位居煙臺市第一名。鑫士銘對破產管理法律服務尤為重視,目前,已有12位律師加入,多名成員還具有注冊會計師、稅務師、一級建造師、一級造價師、資產評估師等資格,并具有在軍隊、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履歷,擁有多方面專業技能,政治素質過硬,工作經驗豐富。
02
業務范圍
自破產團隊成立至今,鑫士銘承辦了幾十起破產重整、破產清算案件,為清理地方僵尸企業、挽救有拯救價值的企業,提高營商環境的建設作出卓絕貢獻。破產團隊的業務范圍包括:
1. 擔任破產清算企業管理人,出具破產清算方案,處置破產財產,清償破產債權等;
2. 擔任破產重整企業管理人,出具職工安置方案、與投資人磋商簽訂重整投資協議,出具破產重整草案,處置破產財產,清償破產債權,監督重整計劃執行等;
3. 作為投資方律師為重整投資人提供專業服務,對破產企業盡職調查,對投資、并購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等;
4. 作為破產企業律師為破產企業提供專業法律服務,對破產企業盡職調查,清理債權債務,起草申請破產相關文件,為進入破產程序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等;
5. 作為債權人律師為申報破產債權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梳理債權人債權的形成證據,與破產案件管理人溝通確認債權,對管理人審核債權結果存在異議的案件提起破產債權確認之訴等;
6. 提供其他與破產程序相關的訴訟與非訴業務。
03
結語
切忌談“破”生畏,讓我們正確看待破產,相信在每一次危機的背后,都有可能隱藏著一次華麗轉身的契機。期待與您的金誠合作!
孫曉峰
企業破產重整委員會主任
過往業績
辦理了山東達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煙臺鵬暉銅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煙臺百舸苑投資有限公司重整案、山東盛世中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山東國風風電設備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南通華夏飛機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等。社會職務:煙臺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研究員。
聯系郵箱:sxf@sunsumlaw.com
王笑蓉
專職律師
過往業績
曾作為管理人成員參與北京賽浪車聯科技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萊陽系列僵尸企業破產重整及破產清算案件、煙臺中福房地產管理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蓬萊藍海食品有限公司等。
聯系郵箱:wxr@sunsumlaw.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