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和長寧區融媒體中心聯合推出“法援幫‘寧’答”欄目,精心選取市民關注度較高、咨詢較多的典型案例深入講解,以期讓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眾,持續傳遞司法溫情。
咨詢案例
前不久,市民馮女士來到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咨詢,說起了她在家門口一個美容美發店充值的事情。
一開始,馮女士對該店內一名發型師為其設計的發型很滿意,如若日后經常去消費,辦理一張會員卡會優惠很多,于是她當即充值了3000元。
誰料想,后來,該發型師離職了,由其他發型師接手,馮女士對他們的服務表示不滿意。對此,她要求美容美發店退還會員卡內余額,門店卻稱,店面一直正常經營,不影響馮女士的正常消費,拒絕退款。
問:在門店正常經營的情況下,馮女士是否有權要求退還卡內余額?
答:馮女士行使消費者選擇權,決定不再繼續接受該商家服務,有權要求商家按約定退還未消費部分的預付金額。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問:商家推諉不愿意退還剩余的預付費,馮女士該如何維權?
答:考慮實際情況,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者具有自由選擇消費內容的權利,消費者在決定不接受消費的時候是無需任何理由的。實際上,充值類型的消費卡是消費者與商家之間達成的預付費協議,不構成消費者對進行消費做出任何承諾,商家不得強迫消費。
法援律師建議
從實際生活來看,充值型預付費仍較為流行,尤其是在服務行業,依舊是商家獲取資金、消費者得到價格優惠的雙贏商業模式。
不可否認的是,預付費的金額沉淀使得消費者承擔了一定的風險。因此,消費者在購買預付費卡進行消費時要理性謹慎,不要相信口頭承諾,注意防范其中的風險。盡量選擇經營資質健全,商譽良好的商家。
一旦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可以與商家協商解決,同時要注意保存相關消費憑據,收集維權證據,及時向消保委或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獲取幫助。
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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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海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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