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仔細觀察歷史會發現,古往今來,如果政治突變,身處政治漩渦里的人在談判的時候,往往會提出要保證自己的絕對安全,并且最好能夠保全自己的利益。
清朝末代皇帝溥儀愿意和平退位,清廷提出的條件是: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表示大清皇帝辭位之后,其原有之私產,需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
蘇聯劇變,在簽署蘇聯解體文件之前的幾天里,戈爾巴喬夫想的也是自己的退休金問題。他提出他可以退出政治,但他要求給予自己一定的補償,比如他想要有一輛高級轎車以及別墅,還有家庭醫療保障等等。
等等諸如此類事件,不一而列,其實這是人之常情,不在自己尚有一定影響力的時候,保全自己,等到真的大變完成,是很大可能被清算的。
西安事變是一場影響中國歷史走向的大事件,參與方有:我黨、國民黨以及張學良、楊虎城一方,最終幾經周折,經過艱難談判,終于達成了談判共識。具體可以參見周總理發給中共中央的電報《與宋子文、宋美齡談判結果》。
對我黨有利的談判結果有5條:
一、目前蘇維埃、紅軍仍舊。兩宋擔保蔣確停止“剿共”,并可經張手接濟(宋擔保我與張商定多少即給多少)。
二、撤兵及調胡宗南等中央軍離西北,兩宋負絕對責任。蔣鼎文已攜蔣手令停戰撤兵(現前線已退)
三、宋答應一切政治犯分批釋放,與孫夫人商辦法。
四、抗戰發動,共產黨公開。
五、蔣回后發表通電自責,辭行政院長。
對國民黨有利的談判結果有1條:
三個月后抗戰發動,紅軍再改番號,統一指揮,聯合行動。
對其他民主黨派有利的談判結果有2條:
一、宋表示不開國民代表大會,先開國民黨會,開放政權,然后再召集各黨各派救國會議。蔣表示三個月后改組國民黨。
二、蔣允許歸后釋放愛國領袖,我們可先發表,宋負責釋放。
對抗日大局有利的談判結果有3條:
一、孔、宋組行政院,宋負絕對責任保證組織滿人意政府,肅清親日派。
二、外交政策:聯俄,與英、美、法聯絡。
三、宋表示要我們為他抗日反親日派后盾,并派專人駐滬與他秘密接洽。
從以上談判結果可知,西安事變的談判結果考慮了方方面面的利益,從某種程度來看,是皆大歡喜,但唯獨沒有考慮張學良和楊虎城的安全。
張學良和楊虎城是事變的發起方,而且是“東道主”,如果他們想,完全是具備話語權的,在談判結果里面加上一條:不能追責處罰本次所有人員,因我們都是為國迫不得已。我想,這個條件合情合理不過分,國共雙方應該都會同意,但張學良和楊虎城他們沒有考慮自己的利益。
后續,張學良甚至親自送老蔣回南京。周總理曾經告誡張學良:“政治是鋼鐵般的無情!”力勸少帥不要親身送蔣。我想,那時候的少帥已經掌權多年,未必不知道此行的風險,但他為國家民族,唯有舍棄自己。
在軍事法庭上,張學良也鄭重地提及自己送蔣介石回京,他說:“我個人的生死毀譽,早已置之度外?!睆垖W良聲言:“我對我們之違反紀律之行動,損害領袖之尊嚴,我是承認的,也愿領罪的。我們的主張,我不覺得是錯誤的?!?/p>
因此,我認為,張、楊兩人在扣押蔣介石那一刻,應該就已經想到他們的結局!之所以在西安事變的談判中,他們不考慮自己的利益,應該就是為了維護最高領袖的威信,為了抗日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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