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技術規范》自2023年8月1日印發以來,如何合法合規申報店招店牌和戶外廣告牌成為廣大經營業主關心的話題,日前,本報記者收集整理了市民群眾和企業咨詢最多的關于店招店牌和戶外廣告設置方面的熱點問題,邀請南平市城市管理局審批窗口負責人黃愷予以解答。
1
問
公司租用的辦公場所在什么情形下不能申請門頭店招或戶外廣告牌?
答:根據《南平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置技術規范》(下稱《技術規范》)中關于禁止范圍規定,戶外廣告設施不得利用危房設置,或設置后可能危及建(構)筑物和設施安全,不得利用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設置。店招店牌不得在登記注冊地址和合法經營場所以外或者建筑用地紅線范圍以外設置。
友情提醒:
一些經營業主利用違法建筑物申請設置戶外廣告或店招店牌都是不允許的。有遇到營業執照與經營場所不一致的地點的情形,經營業主需要先到市場監管部門對營業執照進行變更后方可符合申報條件。
2
問
之前經過批準的大型戶外立柱廣告牌現在已經過了2年期限,需要辦理延期申請,再次延期時間多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答:我市對大型戶外廣告設置的審批和后續監管是很嚴格的,大型戶外立柱廣告牌一般是納入城市戶外廣告整體設置規劃當中的,因此如果到期后需要進行續期,除了要提供戶外廣告設施有關設計文件以及提交《戶外廣告設施施工、運行安全承諾書》外,還必須提供安全檢測合格證明材料。
友情提醒:
大型戶外立柱廣告因為設置在交通路口,屬于大型戶外廣告的一種,設置人日常須嚴格進行巡查管護,應每年進行安全檢測,并在安全檢測報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內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
問
小區的公司想要在樓頂設置戶外廣告牌,這是允許的嗎?有什么相關規定?
答:根據《技術規范》相關規定,禁止在沿街毗鄰建筑物之間的空間、坡屋面或造型獨特的屋面設置。因此對于屋頂為平面的屋頂,根據規范目前是允許進行戶外廣告設置的。但是需要根據建筑物的高度來對戶外廣告設施最大高度進行限制,比如,建筑物高度小于或等于7米,不宜設置戶外廣告設施;建筑物高度大于7米小于等于12米,戶外廣告設置最大高度不得超過3米;建筑物大于12米小于24米,戶外廣告設置最大高度不得超過6米;建筑物大于24米小于等于60米,戶外廣告設施最大高度不得大于8米;建筑物大于60米小于等于90米,不宜設置戶外廣告設施;建筑物高度大于90米,嚴禁設置任何戶外廣告設施。
友情提醒:
設置樓頂戶外廣告設施除了要滿足上述規定外,因樓頂屬于單位或者小區業主們的公共空間,還需要提供設置場地、場所、建(構)筑物、設施等的權屬證明材料。其中,租賃場地、建(構)筑物、設施設置的,還應當提供產權人同意設置的證明材料。
4
問
我公司租用的辦公室所在的建筑物沒有專用室外出入口的,都是大家共用出入口,那么我公司要怎么設置店招店牌呢?
答:根據《技術規范》規定,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在建筑里面有設置條件的情形下,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在建筑2層、3層的,只能在自身沿街處里面范圍內設置1塊招牌;建筑物3層以上的,應由建筑物的管理方統一布局,集中設置。二是戶外招牌設施不宜在6層以上建筑墻面上設置。除城市商業街、商業中心、專業市場等商業零售建筑集中的區域以及文體娛樂場所外,其他區域應在建筑3層及以上集中設置。三是建筑立面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由建筑物的管理方協調,在建筑物內指定位置集中設置,數量不宜超過出入口個數;不應于同一出入口處重復或層疊設置。
友情提醒:
南平市很多寫字樓里面的公司租用的辦公場所就屬于第三種情況,因此可以由建筑物的管理方統一向城管部門申報后,在建筑內指定位置集中進行公司招牌的設置,總體效果及內容不能違反美觀和公序良俗原則。
5
問
我公司是大型超市,租用了沿街的一排店面,而且有店面位于建筑轉角位置,那么應該怎么申請設置店招店牌?
答:店面招牌原則上遵從“一店一招、一單位一牌”的要求,即每個門店僅允許設置1個店面招牌。同一門店存在多處臨街入口的,按下列情況處理:第一,如該門店有多個主要出入口,且各主要出入口分隔較遠或不在同一建筑立面上,可在每個出入口處分別設置1個店面招牌。店鋪招牌布置應結合建筑立面設計突出小巧精致,同一門店的店面招牌設置的位置、規格尺寸、版面設計、文字圖案應保持統一。第二,若該門店位于建筑轉角,且在建筑的兩個里面上均設有主要公共出入口,允許其在兩個里面出入口處分別設置1個店面招牌。第三,24小時營業服務、臨街人行道寬度小于2.5米、步行商業街、特色商業街或商業街坊內圈等的辦公、生產經營單位可增設1塊小型側招。
友情提醒:
為了優化營商環境,方便企事業單位開展自身品牌宣傳,《技術規范》中關于門頭店招位置設立的條款較之前規定已經較為寬松,但是城管審批窗口在受理審批過程中還是嚴格遵循“一店一招、一單位一牌”的要求開展受理審批工作。
來源 | 閩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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