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轉化主要是以“五技”服務實施的,而“五技”不僅是科技成果轉化的具體形式,也是產學研合作的表現方式,是高校、科研院所向企業轉移科技成果的主要實現方式。
從《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第二條第二款對科技成果轉化的規定看,有廣義和狹義的之分。狹義的科技成果轉化主要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狹義的科技成果轉化,以下統稱為科技成果轉化)進行,廣義的科技成果轉化還包括簽訂技術開發、咨詢、服務合同(統稱為“三技”合同)的形式實施轉化。
一、2022年全國高校院所“五技”合同總體保持平穩
從《中國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2023(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篇)》上的數據看,2022年度3808所高校科研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和技術開發、咨詢、服務6種方式(統稱“五技”服務,作價投資參照技術轉讓)轉化科技成果的總合同項目數為562882項,合同金額為1776.6億元,同比分別下降1.2%和增長8.5%,平均合同金額為31.6萬元。項目數量略降,合同金額卻較快增長,表明項目質量有所提高。
其中,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進行科技成果轉化的項目數為29289項(占項目總數的5.2%),合同金額為242億元(占合同總額的13.6%),同比分別增長23.8%和下降0.8%,平均合同金額82.6萬元,同比下降19.9%。項目數量增長,表明科技成果轉化的活躍度有所提升,而平均合同金額較大幅度下降,表明科技成果定價更趨理性。
“三技”合同的項目數為533593項(占總數的94.8%),合同金額為1534.5億元(占合同總額的86.4%),同比分別下降2.3%和增長10%。平均合同金額為28.8萬元,同比增長12.7%。這表明,“三技”合同的質量有所提升。
二、“三技”合同更能體現問題導向、需求導向
2022年高校院所以轉讓、許可方式轉化的合同金額為191.8億元,當年到賬金額為90.3億元,同比增長18.9%,2022年到賬金額與同年合同金額之比為47.08%。而2022年“三技”服務合同到賬金額為1048.2億元,同比增長8.2%,與同年簽訂的“三技”合同總額之比為68.3%。因當年到賬金額有歷史簽訂的技術合同在當年的到賬,嚴格意義,這兩個比例都不能稱為“到賬率”,但從兩者相差比較大這一情況可以看出,“三技”合同履行及到賬情況均比轉讓、許可的合同履行及到賬情況好得多,換句話說,轉讓、許可合同的履行難度更大。
科技成果轉化合同金額達億元的38項,5000萬元及以上的84項,1000萬元以上的436項,即超千萬元的項目占比為1.5%。“三技”服務合同金額超億元的合同24項,超5000萬元的64項,超1000萬元的944項,超千萬元項目占比為0.18%。這兩個比例有顯著差異,結合平均合同金額來看,與“三技”合同相比,表明科技成果轉化合同金額更大,履行周期更長。
綜合來看,“三技”合同更能滿足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需求導向、問題導向,可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科技創新。
三、“三技”合同更有利于促進中小企業科技創新
一般認為,科技成果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的需大力促進的科技成果轉化,可更好地轉化為新質生產力,而“三技”合同只是科技人員以專業知識、技能為企業提供專業技術服務,有時不被認為是科技成果轉化。兩者之間似乎沒有顯著的差異,但實際上,“三技”合同更有利于中小企業的科技進步。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科技成果轉讓、許可、作價投資仍然只是技術轉移,還不是真正的科技成果轉化,能否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還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中小企業也缺乏足夠的財力實施科技成果轉化。
二是科技成果轉化的周期比較長,將科技成果轉化為產品或服務,并將其投放市場,不僅需要更大的投入,也需要更長的時間。這不是一般中小企業能承受得起的。
三是科技成果轉化合同到賬率反映了該成果的轉移程度。從當年到賬金額占當年合同總額的比例不到50%來看,科技成果轉化程度還不算高,這個比例越低,越說明科技成果轉化程度越低,對中小企業而言,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導致經營壓力更大。
四、不以平均合同金額大小論英雄
轄區內高校院所以簽訂“三技”合同的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的合同數量及金額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別是北京、江蘇和廣東,北京的合同數量及金額分別為45785項和297.7億元,江蘇是39883項和164.4億元,廣東是168826項和114.2億元,平均合同金額分別為:北京65.02萬元,江蘇是41.22萬元,廣東是6.76萬元。這些數據說明了什么?2024年10月上中旬去了一趟廣東,調研了一所985高校和一所職業技術學院。
985高校一位接待人員講,一些教授的活動能力很強,對行業領域內的企業都比較熟悉。如果一項成果與一家企業談不擾,可以很快地找到另一家企業談,直到談成為止,有好的成果不愁找不到承接它的企業。這些教授之所以很活絡,主要是與企業簽訂“三技”合同的橫向合作比較密切,并以此成為企業的外部大腦(研發中心)。該校規定,教授與企業合作建立研發機構,合作經費必須達到學校規定的標準才允許掛學校與企業聯合實驗室的牌子。
一位職業技術學院分管科研的副校長介紹,他們與企業的科研合作很頻繁,一些博士、年輕副教授成為中小企業的編外研發人員,合作機制比較靈活。一些中小企業一般不會招聘博士等層次比較高的科研人員,因為用人成本高,雇傭博士等科研人員,還不如將科研任務委托像他們這樣的職業技術學院的年輕科研人員承擔。這樣不存在雇人的成本,也不用擔心他們是否會離職,實際上還是很合算的,成本更低,成效更高。他們學院每年從企業得到的橫向科研經費都超過1500萬元。為便于溝通交流并及時掌握總體情況,他牽頭組建了一個科研交流群,凡是到賬經費超過(含)10萬元的,都可以在該群上發布。10萬元以下的項目太多了,就不得在該群發布。學校對科研人員的考核,不是看其獲得了多少經費,還必須驗收通過,通過驗收的科研項目及到賬經費才允許作為對科研人員考核的依據。科研人員既有穩定工資的保障,又與企業開展科研合作,可獲得成果轉化收入,業務能力得到提升,并有競爭力較高的收入,所以他們的積極性比較高,也比較穩定。
同為職業學校,某省一所職校的科研處長反映,該校橫向科研經費年收入卻不到百萬元。該處長解釋說,主要是學校不重視,科研人員缺乏積極性。
五、高校院所要成為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堅強后盾
將干巴的數據與實地調研的情況結合起來可以看出,廣東的高校與企業形成了深度融合的產學合作機制。企業的創新活力比較強,其科技創新的主體地位得到了強化,而高校的教師通過“三技”合同的方式較好地服務于企業,實現了科研、人才培養和社會服務的良性循環。
盡管“三技”合同方式對知識的創造顯得不夠,但總比那些閉門造車的創新要強很多。大量的科技成果之所以難以轉化,根本原因在于與企業的實際需求脫節。
可見,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緊密互動的創新體系才更有活力,如果相互間脫節,是不可能產生活力的。
六、高校院所要為“雙創”提供技術供給
回過頭來看,“三技”合同金額比較高的,如百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合作的企業一般不會是中小企業,往往都是大企業。中央多個文件規定,鼓勵國家設立的高校、科研機構向中小微企業轉移科技成果,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技術供給。從上述情況看,廣東高校在這一點上做得更好些。
本文刊發于《科技與金融》雜志2024年12月刊。吳壽仁,上海市科學學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任、教授級高工。文章觀點不代表主辦機構立場。
◆ ◆ ◆
編輯郵箱:sciencepie@126.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