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天下》相當簡潔地概括了《周易》稱“易以道陰陽”。確實《周易》的邏輯的主線便體現在“一陰一陽之謂道”這一核心上,同時也揭示了古人心目中,宇宙運行的基本規律。而《周易》的陰陽概念也成了后世儒、道、釋等不同哲學流派競相使用和發展的文化資源,構成了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那么何謂陰陽。
最早甲骨文的陰陽二字皆以“阜”為偏旁,后期才簡化為“阝”。“阜”是山的意思,因此陰爻最早體現的山與陽光的關系,陽光照耀處是陽面,而背陽之處為陰,之后隨著人們對自然的觀察越發精進,于是便有了“山南為陽,水北為陽”之說,反之就是陰。于是我們就會發現很多地名都有陰陽二字,體現的就是所在的方位,比如岳陽就是處于天岳幕阜山之南,洛陽便是處于洛水之北。在《周易》爻辭中,中孚卦九二爻辭中的“鶴鳴在陰,其子和之”中的“陰”亦是背陽處的意思。
將陰陽與吉兇概念的掛鉤源于先民們原始崇拜的意識。如《國語·周語》便有將陰陽與國運吉兇聯系的記載:
幽王二年(前780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陽父曰:“”周將亡矣!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烝(蒸),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鎮陰也。陽失而在陰,川源必塞。源塞,國必亡。”
然而隨著人們對自然現象的觀察越發細致,人們對吉兇、陰陽的認知漸漸地從二元對立逐漸過渡到辯證和諧的狀態,而陰陽的概念也逐漸從先民們的吉兇意識中逐漸超脫升華,而后才有了《周易》中,“一陰一陽之謂道”的概念。
對于陰陽概念概括最為貼切的,便是王夫之在《張子正蒙注》中所云的:“陰陽,一太極之實體。唯其富有充滿于虛空,故變化日新,而六十四卦之吉兇大業生焉。陰陽之消長隱見不可測,而天地人物屈伸往來之故盡于此。知此者,盡《易》之蘊矣。”
簡單而言,就是陳夢雷所說的:“陰生陽,陽生陰,其變無窮,易之理如是。”
《周易》中的陰陽關系已不再是陰陽概念初始時的簡單對立關系,而是有著一組系統的變化規律:從對立到消長再到平衡的關系。
《易》以陰陽為基礎,體現了陰陽的對立關系,如乾象征著剛健主動的純陽特性;坤體現的是柔順被動的純陰特性。他們所代表的就是自然界中相互對立的陰陽關系,如日夜、冷熱、雌雄的關系。這世間的萬物都存在著相互對立的一面,但對立面之間又存在著互相制約依存的關系這就是陰陽的消長。
《易》中陰陽的消長大方向體現在六十四卦的變化細節則是在每一卦中陰陽爻的互動關系中。如泰卦和否卦就是一對覆卦,兩卦皆由乾坤組成,但乾坤的上下位置正好是顛倒的,所體現的正是陰陽消長,吉兇相易的關系。而十二辟卦所體現的亦是卦與卦之間的陰陽消長關系,而對應的便是一年四季的寒暑更迭。陰陽的消長說明了天地間萬物的發展會在陰陽力量的變化中不斷演變著,因此這世間沒有永遠的興盛或者衰敗,陰陽、吉兇、盛衰都處于動態的變化之中。
《易》所追求的是陰陽平衡的理想狀態,亦是自然規律的重要體現。當陰陽平衡,事物皆能穩定發展,若陰陽失衡,則意味著變革與重構。如水火既濟所體現的便是水與火之間的和諧關系,象征著事物的圓滿順利;而火水未濟則是水火關系失衡,導致事物由平順走向動蕩。因此陰陽和諧亦提示我們處事要拿捏好分寸,一旦過度偏執向任何一方都會帶來失衡。
若能掌握《周易》“一陰一陽”之道,便可以輕松抓住卦與卦,爻與爻之間的關系和規律,引申到人事中,也可以成為我們生活中的智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