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去年的那起中國留學荷蘭的女博士因為向荷蘭籍男友要8.8萬歐元彩禮而被荷蘭警方逮捕的那個事兒嗎?
最新消息來了,說是這個女留學生不久前被荷蘭法院判刑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
據當時的公開報道,說這個女博士姓張,是91年生人,現在34歲了,她是江西省某高校碩士,然后公派到荷蘭鹿特丹讀博士。
張女士出國留學之前就已經結婚了,結婚時還向男方要了66萬元的彩禮。不過她到荷蘭留學之后,出軌荷蘭男性就成了常事,而且在第4年還被丈夫抓了包,然后就離婚了。
不過呢,張女士卻拒不退還那66萬彩禮,而且貌似還是一分都不退的那種。
因為退還彩禮這個事兒,張女士和她的前夫,可是隔空撕了好久,最后呢,以張女士的絕對勝利告終。
離婚之后,張女士就和她出軌的一個荷蘭男子同居了,她的計劃是通過和這個白人男性結婚、生育,從而拿到荷蘭的永久居住資格,甚至是入籍荷蘭,從中國人變成荷蘭人。
2024年3月,張女士懷孕了,她就立即非常興奮的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她的同居荷蘭男友,并提出結婚的要求。
荷蘭男友也很高興,答應了她的結婚請求,還和她一起準備婚禮。
這時,張女士鄭重其事的向她的荷蘭男友提出彩禮要求,8.8萬歐元。
為什么張女士向荷蘭男友要的彩禮是8.8萬歐元呢?那是因為她參考的是她第一次在國內結婚時所要的66萬人民幣,而8.8萬歐元恰恰相當于66萬人民幣,還都是吉祥數字。
只可惜,張女士卻忘記了她在第一次結婚要66萬人民幣時結婚對象是中國男性,而這次要8.8萬歐元的對象是荷蘭人。
她的荷蘭男友一聽她要彩禮就怒了,而聽到彩禮數額居然高達8.8萬歐元那簡直是怒不可遏。
因為8.8萬歐元,相當于一個荷蘭人一年多的收入了。
而且,荷蘭還壓根就沒有什么彩禮一說。甚至于,荷蘭人認為要彩禮,即以結婚為條件索要財物和詐騙沒有什么兩樣,特別是在女方已經懷孕的情況下。
更重要的是,荷蘭畢竟是美西國家,對于亞裔女性多少都有偏見,認為亞裔女子和所謂的白人在一起就是為了欺騙。
所以,張女士的這個荷蘭男友就憤怒的、強烈的拒絕了彩禮要求。
張女士自然也怒了,然后雙方就是爭吵,最后就是張女士提出分手,她的荷蘭男友果斷同意。
不過她的荷蘭男友卻提出一個分手條件,張女士要把孩子生下來給他。張女士那是自然的堅決不同意呀。
于是她的荷蘭男友居然就報警了,聲稱張女士和他同居、懷孕只是為了拿到移民身份,而且現在還利用感情及肚子里的胎兒對他進行敲詐。
然后就是我們去年就知道的,荷蘭警方接到男子報警后就立即將張女士給逮捕,關進監獄了。
據有網友普法稱,根據歐美法律以結婚為目的索要無償性財務贈與的,或者以懷孕為目的索要財務贈與的,一律定性為詐騙。
另外,加上荷蘭法官本身就對亞裔女子存有偏見,于是這起案子就審判的挺順的,給張女士定了兩項罪名,移民欺詐和詐騙,并判處她監禁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的刑罰。
按該審判過程,張女士大概在荷蘭的監獄里坐了6個月,即判刑后即出獄或者判刑后不久就出獄。當然,如果張女士中間被保釋的話,她就會被直接送到監獄服刑。
無論是什么情況,她從荷蘭的監獄里出來就會被直接強制遣送到中國。
由于她涉及的罪名中包括移民欺詐,所以她會被列入荷蘭的移民黑名單,還會被列入歐盟的移民黑名單,即她此后是無法再踏入歐盟國家了。
另外,鑒于歐盟和美國的關系,歐盟與美國之間是有可能共享移民黑名單的,那么張女士此后恐怕連美國也去不了了。
最后,最有意思的,是針對我國的那些在國外的拳師和我們國內的那些拳師,對于荷蘭法院因為要彩禮就判中國女留學生有罪一事,居然一個字都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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