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大同平城區古城街道的 “破門亮燈” 事件成功吸引了大眾的目光,也讓人們再次見識到了某些基層部門的 “迷之操作”。
大過年的,商戶們本本分分經營,卻遭遇了這樣一場無妄之災。只因未按要求亮燈,就被多名工作人員撬鎖進店強制開燈。這畫面,怎么看都透著荒誕。先不說這亮燈的倡議合理與否,單就這 “破門” 的行為,就已經突破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執法人員未經允許,擅自闖入他人店鋪,這和私闖民宅有何區別?他們的權力究竟是誰賦予的?又是誰給了他們肆意踐踏他人合法權益的膽量?
有人說,這是為了打造城市夜景,提升城市形象,給游客更好的體驗。聽起來似乎冠冕堂皇,可細細想來,這完全是本末倒置。城市形象的提升,靠的是優質的服務、良好的環境和深厚的文化底蘊,而不是靠這種強制手段去堆砌表面的繁華。更何況,這所謂的亮化工程,有沒有真正征求過商戶的意見?有沒有考慮過商戶的實際困難和安全隱患?
從這一事件中,我們不難看出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一方面,是部分基層工作人員法治意識的淡薄。他們只知道執行上級的命令,卻忘了法律才是行為的準則。在他們眼中,權力似乎大于一切,為了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這種 “權大于法” 的思維,是對法治社會的公然挑釁。另一方面,這也暴露出形式主義在基層的泛濫。為了完成所謂的亮化任務,為了追求一時的 “政績”,就可以不顧實際情況,不顧群眾的感受,簡單粗暴地推行政策。這不僅浪費了公共資源,也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上級部門拍腦袋決定的亮化任務,完全不考慮基層實際執行的難度與后果。基層工作人員被迫在過年期間,放棄休息時間,去執行這種不得民心的指令。他們并非天生就想濫用權力,很多時候是被上級不合理的任務壓得喘不過氣,只能采取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來完成指標。
這種折騰不僅讓基層工作人員苦不堪言,也造成了大量的無效工作。本可以用于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務的時間和精力,都浪費在了毫無意義的亮燈任務上。上級領導在制定政策時,是否真正深入基層調研過?還是僅僅為了滿足自己的政績觀,就隨意給基層布置任務,讓基層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這是中國城鎮化進程中“治理現代化”的典型悖論:某些地方一邊用LED燈光打造“賽博朋克古城”,一邊讓法治意識停留在“衙門時代”。當執法者熟練使用液壓剪卻不知《行政強制法》,當“服務意識”淪為撬鎖時的“我通知過你了”,這種荒誕對比足以讓任何城市宣傳片黯然失色。
真正的城市之美,不在通宵亮燈的櫥窗,而在權力對權利的敬畏。若真想“營造節日氛圍”,不如先給基層執法者補一堂法治課——告訴他們:店鋪的燈可以暫時關閉,但法典的紅燈永遠不能熄滅。
如今,街道雖已道歉,但這封道歉信實在難以讓人感受到誠意。通篇都是些不痛不癢的官腔套話,僅僅簡單承認 “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卻沒有深入剖析事件背后權力濫用的根源。對于商戶遭受的損失,只字未提如何賠償;對于公眾關心的涉事人員處理問題,也沒有給出明確答復。這哪里像是在誠懇道歉,更像是在敷衍塞責,企圖用一紙空文平息輿論怒火。如此道歉,不僅無法安撫民心,反而會讓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進一步降低 ,實在是錯上加錯。
“破門亮燈”,這看似是一件小事,卻反映出了大問題。它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提醒我們在推進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過程中,千萬不能忘記法治和民意。否則,再美的燈光,也照不亮權力任性留下的黑暗。當“面子工程”開始撬動法治的鎖芯,我們失去的將不僅是商戶的一盞燈,更是整個社會的信任之光。畢竟,沒有法治護航的“璀璨夜景”,不過是權力任性投射在城墻上的虛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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