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24日上午,(縣級)大理市公安局鳳儀派出所接到洞壁村村民段定標的報案:自己的妻子楊國麗在11月23日晚去上廁所后就失蹤未歸,家人連夜找了幾乎所有可以找的親戚家,甚至楊國麗的娘家都派人去找,也沒找到楊國麗的蹤跡。直到11月24日早晨,有人在距離村子800多米的華營班莊魚塘里發現了楊國麗失蹤前所穿的一條黑色外褲,段定標據此認定妻子可能已經遇害,于是他立刻跑去鳳儀鎮上的鳳儀派出所報案——
大理市公安局在接到鳳儀派出所的報告后,立即出動刑警隊的偵查、技術人員趕往洞壁村進行調查走訪,很快查明了楊國麗在失蹤前的一些情況。
案發時民警所穿的還是圖中所示的83式警服
經查實,段定標家一共四口人,段定標、楊國麗夫婦,兩人的女兒段某和段定標的老父段某某。段定標早年喪母,父子二人相依為命,為人忠厚老實,踏實肯干,與世無爭,在村里人緣非常好,從來沒有和人鬧過矛盾。
1986年春,段定標經人介紹和海東鎮的女青年楊國麗結婚,楊國麗嫁到洞壁村后,因勤勞賢惠、善于持家,成為村里公認的好媳婦。1987年鳳儀鎮評選五好家庭,段家被全村人一致推舉作為洞壁村的唯一代表而當選,可見洞壁村人對楊國麗這個外來的媳婦也是非常認可的。前段時間,村里又批給了段家三分宅基地,一家人正張羅著在12月動工蓋新房,全家人對未來的生活充滿希望和信心,所以楊國麗沒有任何離家出走的動機和理由。
根據段定標和段某某的回憶,11月23日一家人吃完晚飯,楊國麗收拾完碗筷,給不到2歲的段某喂過奶,還看了一會子電視(他們家是村里最早買黑白電視的家庭之一),隨后將女兒交給段某某,說了句:“爸,我出去方便一趟,順便串個門”,然后拿著一只手電就出了家門。
過了約摸一個小時,段某某依然沒有見楊國麗回來,心想村里的公廁距離段家只有區區2分鐘的腳程,上個廁所怎么也不需要一個小時的,于是就抱著孫女在大門外等兒媳婦回來,但是左等右等就是不見人,孫女段某開始哇哇大哭。于是段某某只好抱著孩子回到屋里對正在干木匠活的段定標說:“定標,國麗出去好一大陣了,娃哭著找她媽,你去把她找回來給娃娃喂點奶。”
于是,段定標放下手中的木匠活,先后去了大姐、大哥以及幾家姑表親戚家詢問楊國麗來過沒有,但他們都說沒來過。隨即段定標感覺情況不對,立即發動親朋好友進行尋找并上報村委會。村委會也很重視,不但開了廣播反復尋人呼叫,還發動全村青壯拿著手電三五成群沿著鄉間小路和田邊地頭分頭尋找。行動不便的老年人也沒閑著,拿著銅鐵器具不停地當鑼敲打(當地迷信說法,這種方法能把走丟的人喊回來)——
在走訪群眾的同時,另一隊偵查員在發現楊國麗的褲子的華營班莊魚塘進行了勘查。
華營班莊魚塘距離洞壁村870米,水深1米左右,魚塘周圍沒有發現任何痕跡物證,派會水的民兵下水探摸也沒有發現魚塘里有尸體。
電視機《他是誰》中的83式警服
在隨后的擴大范圍的勘查中,偵查員在距離女廁所不遠的蠶豆地里發現了踩踏的痕跡以及數處血跡,并找到一個手電筒蓋子;提取血液化驗,血型和楊國麗的血型一致;在距離女廁所50米外的白菜地中發現一處長1.2米、寬1.1米的壓痕,并在白菜葉中找到衣服紐扣和褲子紐扣各一顆,白菜葉子上也發現了血跡,血型經化驗和楊國麗的血型一致。
11月24日晚,偵查員們在鳳儀派出所的會議室里召開了楊國麗失蹤案的第一次案情分析會,對于生不見人死不見尸的楊國麗的現狀進行了分析。
走訪得知,楊國麗能歌善舞、活潑大方,在娘家當姑娘的時候就是海東鎮的白族歌舞隊隊員,嫁到段家后和丈夫感情甚好,和鄉里鄉親的關系也很和睦,洞壁村的村民們都很喜歡這個樂觀開朗又勤快的外來媳婦,所以楊國麗因為是外來人而被本村人排擠而自殺的可能性可以被排除。
能歌善舞的白族姑娘
楊國麗天生麗質且平易近人,但她婚后作風非常正派,沒有任何花邊新聞,不可能丟下恩愛的丈夫、待哺的女兒和他人私奔。至于綁架,更是沒有任何可能的跡象。而根據魚塘撈起來的楊國麗的外褲驗看結果看,褲子上的紐扣被扯掉了一顆,還有一顆被扯松,應該是有人將楊國麗的這條褲子用野蠻的外力強行扯下來的。據此判斷楊國麗應該是遇到了襲擊被害,褲子被拋入魚塘中,而尸體則被藏在了另一個目前不為人所知的地方。
老電影《五朵金花》里面白族女青年形象
段定標反映:妻子楊國麗除了趕集之外,一般身上都不帶錢,所以謀財害命的可能性也不大。而楊國麗的顏值在村中的大姑娘小媳婦中屬于出挑的,因此流氓害命的可能性更大。
從楊國麗離家前對段某某說的那句“爸,我出去方便一趟,順便串個門”看,楊國麗離家的目的有兩個,一是上廁所,二是串門子,因此楊國麗可能是在上廁所或者串門子的途中被罪犯尾隨至僻靜處殺害的。將褲子拋在魚塘是犯罪分子作案后制造的假象,目的是干擾公安機關的注意力。
分析會證明,楊國麗此時大概率已經遇害,但必須盡快找到尸體才能證明推斷的準確性。于是,大理市公安局刑警隊決定組成專案組,對此案立案偵查。
11月25日上午,鳳儀派出所副所長學光福帶著專案組偵查員趙順明、王國強、趙翠龍在洞壁村安營扎寨(四個人都是白族,方便偵查),開展明察暗訪。
11月26日,偵查員們獲得一條新的線索:11月23日19時50分左右,洞壁村村民趙社果和其妻子在回家路上在村幼兒園門前遇到過楊國麗,他們還和楊國麗打了一聲招呼。19時54分,兩個從村水泥包裝廠下班的姑娘在回家途中看到楊國麗打著手電拐進了位于村西頭的女廁所,這是最后有人看到活著的楊國麗。
至此,偵查員對案發過程進行了刻畫:11月23日晚楊國麗上廁所的時候,犯罪分子事先蹲守在廁所外,待楊國麗上完廁所出來后,犯罪分子突然沖上去將楊國麗拉至蠶豆地,企圖對她進行強暴,楊國麗拼命反抗,犯罪分子因為認識楊國麗,為了防止事情敗露,用兇器對她進行殺傷,然后又將昏迷的楊國麗背至白菜地進行強暴,最后將她殺害并藏尸——
11月28日晚,村民張吉成反映:他在村西公廁的糞堆挑糞施肥時,在糞堆里有一只蒼白的人手露了出來。偵查員聞訊后立即趕往村西公廁,并立即組織力量開展挖掘,最終在11月29日0點,眾人在碘鎢燈的照明下,在長6米、寬2米的糞坑中撈起一具女尸,經過清洗辨認,女尸正是已經失蹤了4天的楊國麗。尸體上身衣服敞開,下身沒有外褲,內褲被脫至腳跟處。經法醫尸檢,尸體的左胸部、頸部各有一處銳器捅刺造成的銳器傷,腹部有輕微擦傷,法醫判斷楊國麗的致命傷位于左胸部的那一處深達心臟的銳器傷。此外,法醫在楊國麗尸體的下體提取到男性精液,證明楊國麗曾經遭受過強暴。
楊國麗的丈夫段定標在查看了妻子的尸體后發現:妻子從不離手、睡覺時都戴著的“上海”牌手表不見了!
找到尸體后,專案組的下一步目標就是排查殺人兇手。根據熟人作案、有流氓前科的排查標準,專案組在洞壁村村委會的大力協助下,對擁有三百多戶、一千多人的洞壁村實施逐戶排摸并深入發動群眾積極檢舉揭發,很快將懷疑重點集中在三個人身上:
其一是時年50歲的村民段守成,此人年齡雖大,但身體強壯,生活作風極為放蕩,經常去鄰村或者鎮上勾搭已婚婦女亂搞男女關系,群眾影響非常惡劣,曾經覬覦過楊國麗的美貌,但因為楊國麗是本村人,怕事情敗露自己沒辦法在村里待下去而沒有付諸于行動,判斷有作案可能。
其二是時年23歲的村民段仁義,此人家境較差,所以至今沒娶上媳婦,揚言說“如果我娶不起媳婦而村里不管的話,我就要胡來”,曾經因為對婦女耍流氓而被派出所拘留審查過。楊國麗失蹤后,此人的左側額頭有一處新的輕微擦傷,形跡可疑。
其三是時年20歲的村民段義明,此人身強體壯,平時喜歡看帶有色情描寫的書籍和畫冊,曾因為對婦女有流氓行為而被派出所批評教育(成年以前)和拘留審查(成年以后)過,在11月23日晚此人還見到過楊國麗,占有作案時間。
經反復核實段守成在楊國麗失蹤當天不在村里(在鄰村和某有夫之婦鬼混),不具備作案時間,因而排除嫌疑。段仁義在楊國麗失蹤當天正在自家和父母發生爭吵并挨了父親的一頓“家法”,其額頭上的傷就是在躲避“家法”的時候不慎磕傷的,所以他也不具備作案時間而被排除嫌疑。唯有綽號“老七”的段義明的嫌疑無法被排除、反而增加,因為有群眾反映:11月23日晚曾看到段義明獨自蹲在村西女廁所旁的拐彎處。
11月29日晚,偵查員趙順明和趙翠龍來到段義明家對段義明進行例行詢問,段義明像是早有準備一樣,不慌不忙地說起11月23日晚上的情況來:
“11月23日晚上8點10分左右,我從家里來準備到村東打臺球,在村委會門口和楊國麗相遇。我問:‘大姐,你去哪里?’她說:‘我出去一下’。后來,我還遇著趙社果夫婦,并打過招呼。在快走到臺球室時,突然流了鼻血,而且流了很多,我就用帽子捂著鼻子跑回家。我娘聽說我流鼻血,就剪下她自己的頭發燒成灰塞在我的鼻孔里頭,我把滴著鼻血的衣服泡在盆里,第二天在村口的大溝里把衣服洗了。”
這段自述看似合情合理,但經不起細究:
首先,找趙社果夫婦求證時他們表示他們回家的時候是晚上8點整,根本就沒遇到過段義明,更別說打過招呼。
其次,偵查員順著段義明提供的流鼻血的路線一路搜查,并沒有發現任何滴落狀血跡,甚至連半點血跡都沒發現,這明顯不符合段義明自述的“流了很多鼻血”的敘述。
為此,大理市公安局刑警隊立即傳訊段義明,由預審經驗豐富的鄧劍昌和周云山負責審訊,在連續20個小時的審訊后,段義明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最終在11月30日交代了自己強暴并殺害楊國麗的犯罪事實。
11月23日晚飯后,段義明躺在床上翻看黃色畫冊,畫冊上的裸女的身體曲線讓段義明看得欲火焚身,于是在19時50分從家里出來,轉到村西女廁所拐彎處蹲守,準備對如廁出來的婦女“耍流氓”。
19時58分,他看到一個年輕婦女只身從女廁所里走了出來,他認出是段定標的妻子楊國麗,精蟲上腦的段義明趁著四下無人,突然沖出將楊國麗推進了蠶豆地里,楊國麗呼叫反抗,段義明拔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對楊國麗的頸部和左胸各捅了一刀,導致楊國麗失血性休克。然后,段義明將楊國麗背至白菜地里,強行脫下她的褲子對她進行強暴,強暴后發現楊國麗已經斷氣,于是段義明將楊國麗的尸體背回到廁所投進糞坑里。然后又折回白菜地,將楊國麗的褲子帶到800多米外的魚塘丟棄,回家后謊稱自己流了鼻血。
11月24日一早,段義明在洗掉了血衣后,將匕首和手表藏在一戶村民家屋檐下的隔層里。
在段義明的指認下,專案組在12月1日起出了匕首和手表,技術人員在匕首上檢出了微量的血跡,經化驗血型和楊國麗的血型一致。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最終,段義明因流氓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并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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