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昌縣人民政府關于部分領導分工調整的通知
順政綜〔2025〕1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經研究,現將縣人民政府部分領導分工調整如下:
一、鄭禧鴻(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負責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雙擁)、殘疾人事業等工作;協助負責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財政工作。
分管縣民政局(革命老根據地建設辦、老齡辦)、退役軍人事務局(雙擁辦);協助分管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含糧儲局、數據管理局、重點辦、三產辦、數字發展中心)、縣財政局。
聯系縣殘聯。
二、鄭韶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煙葉生產、林業、水利(移民開發)等工作。
分管縣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良種場、西門果場)、林業局(林長辦、國有林場、林技中心)、水利局(河長辦、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發展中心)、供銷社、寶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順昌縣農墾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縣煙草局、氣象局、水文局,省市屬國有林場。
三、謝輝(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負責教育、衛生和健康、醫保、文化旅游(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體育、民族宗教、婦女兒童、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藥品、工商質監、知識產權)等工作。
分管縣教育局(含一中、二中、實驗小學教育集團、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開放大學、教育督導室)、衛生健康局(含疾病預防控制局、衛生監督所、總醫院、婦幼保健院)、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新聞出版廣電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安辦、知識產權局)。
聯系縣政協,縣委統戰部(含民宗局)、檔案局、文明辦、黨校、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團縣委,縣婦聯、文聯、社科聯、計生協會、紅十字會,縣誠信促進會,南平市順昌醫療保障局,廣電網絡集團順昌分公司、福建新華發行集團順昌分公司。
為加強工作的銜接與配合,分工調整后,鄭禧鴻同志與柯樺同志,鄭韶明同志與謝輝同志互為A、B角。
順昌縣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來源 | 順昌縣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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