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2期】
“新年好!法官,感謝你們用心執法,趕在年前為我們解決了這件揪心事!”2025年農歷正月初九,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件的申請人羅某家屬在律師的陪同下早早來到汝城法院,將一面印有“執法如山維正義 執行有力解民憂”的鮮紅錦旗送到執行干警手中表達謝意,給濃濃的年味添上一份“喜慶”和暖意。
當事人贈錦旗合影
2022年4月的一天,何某駕駛摩托車因操作不當,撞上在馬路邊正常行走的羅某,導致其受傷住院,后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雙方因賠償問題協商未果,故而訴至汝城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何某應賠償原告羅某經濟損失65125.8元。
執行調解現場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立即傳喚被執行人何某責令其履行法律義務,但其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干脆外出務工逃避執行。同時,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系統發現被執行人名下在某保險公司有份商業保險,于是發出執行文書強制提取該份保單現金價值18988.49元,并發放到申請人手中。剩余部分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暫時停滯。今年春節前夕,申請人打電話反映被執行人何某已回家過年,執行干警火速出動將其拘傳到法院。到案后,執行法官再次向何某闡明拒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后果,并表示若仍不支付賠償款將采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其家屬也聞“訊”趕來與申請人進行協商,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家屬一次性支付到位40000元,申請人自愿放棄剩余部分,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一面錦旗,一份認可,一份付出,一份收獲。該面錦旗為2025年汝城法院執行工作開啟了新篇章,也給執行干警注入了新的動力和信心。下一步,汝城法院將始終秉持司法為民宗旨,用心用情辦好每一起案件,用沉甸甸的工作成績回應人民群眾的殷切期待。
「供 稿」李 兵
「編 輯」譚 娟
「一 審」唐盼霞
「二 審」胡敏剛
「三 審」張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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