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所畏懼》:婚姻里的隱形雷,夫妻共同債務到底怎么算?
——律師支招!離婚別被“負債”坑慘了!
最近熱播劇《無所畏懼》簡直把婚姻里的“雷區”炸了個遍!女主羅英子前一秒還是風光無限的律師太太,后一秒就因丈夫劉銘卷款跑路,背上了千萬債務,連婚前房產都被抵押……現實中,這樣的“夫妻共同債務”糾紛比比皆是。今天,律師就帶大家扒一扒:婚姻里的債,憑什么要我背?怎么才能不被坑?
01 劇情照進現實:丈夫欠債跑路,妻子必須還錢嗎?
劇中,劉銘偷偷借高利貸、抵押房產,羅英子毫不知情,卻差點被追債逼上絕路。現實中,這類“被負債”的案例也屢見不鮮。但法律早有明確規定:不是所有婚姻中的債都要“共患難”!
法律怎么說?
根據《民法典》第1064條,只有3種情況算夫妻共同債務:
? 夫妻一起簽字的錢(比如共同借款買房);
? 一方借錢養家(比如給孩子交學費、看病);
? 一起做生意賺的錢和欠的債(比如夫妻合開公司)。
重點來了!
如果一方偷偷借錢干這些事,債務就是TA自己的:
? 賭博、買奢侈品、養小三;
? 借高利貸投資失敗;
? 偽造簽名抵押房產(像劇中劉銘的操作)。
劇中案例:
劉銘借高利貸沒用于家庭生活,羅英子也毫不知情,這債根本不算夫妻共同債務! 羅英子完全可以不還!
02 3大誤區坑慘人!90%的人都中招
誤區1:“離婚了,債就和我無關了”
天真!離婚協議里寫“債務歸對方”根本沒用!債權人照樣可以找你討債。除非你能證明這債和家庭無關,否則離婚也甩不掉鍋!
誤區2:“我不知道這錢,就不用還”
如果是老公借錢給孩子交學費、給老人看病,哪怕你不知情,法律也默認是“家庭日常開銷”,這債你得一起扛!
誤區3:“婚前財產和婚后的債無關”
錯!如果你用婚前房產幫配偶還債,很可能被認定為“自愿追認債務”,婚前財產秒變共同還債工具!(羅英子的婚前房就是這么被坑的!)
03 律師支招:4步守住你的錢袋子
第一招:借錢必須“共簽字”
大額借款?投資合伙?打死也要雙方一起簽字! 避免對方偷偷舉債,你被蒙在鼓里。
第二招:證據鏈鎖死真相
保留家庭收支記錄(證明TA借錢沒用于家庭);
聊天記錄別刪(比如對方承認債務是個人用途);
銀行流水、借條拍照存檔。
第三招:婚前協議別嫌丑
談錢傷感情?總比離婚背債強!婚前協議寫明**“個人債務自己扛”**,關鍵時刻能救命。
第四招:遇坑快找律師!
對方偽造簽名抵押房產?立刻申請筆跡鑒定!
被債權人威脅?律師函警告+財產保全安排上!
離婚對方玩失蹤?公告送達+缺席判決,照樣甩掉債務!
04 現實比劇更狗血!這些操作要警惕
警惕“以愛之名”的道德綁架
“你不幫我還債就是不顧家!”——別心軟!先查清債務用途,感情不能替法律背鍋。
小心“假離婚,真逃債”
有人離婚前把財產轉給配偶,自己扛債裝可憐。律師提醒: 債權人可以起訴撤銷轉移,讓TA“人財兩空”!
高利貸、賭債一律不認!
法律明確規定:非法債務不算共同債務!就算對方拿刀逼你還錢,直接報警+起訴!
律師最后說
《無所畏懼》撕開了婚姻最殘酷的一面:感情會變,但白紙黑字的債務不會消失。 無論是劇中羅英子,還是現實中的普通人,只有懂法、留證、守住底線,才能避免“人在家中坐,債從天上來”。
轉發給閨蜜和媽媽們! 婚姻需要勇氣,更需要“無所畏懼”的法律鎧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64條、1089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夫妻債務糾紛的司法解釋
互動話題
如果是你,會簽婚前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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