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從2021年10月起,本公號開設“深耕?微分享”專欄,主要刊登兩級法院法官在日常辦案中通過思考、摸索總結出來的審判思路、規(guī)律、經(jīng)驗、技巧等,以期對其他審判人員或辦理同類案件有參考價值和借鑒意義,同時歡迎法律共同體及法律愛好者留言參與討論。
錫山法院安鎮(zhèn)法庭副庭長
二級法官
劉志剛
服判息訴要好好聽,好好說
服判息訴率是反映審判質量和審判效果的重要指標,也是彰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和群眾滿意度的重要體現(xiàn)。一份高質量的裁判文書是提高服判息訴率的基本保障。寄希望于一份說理不清不楚,事實認定不清,甚至適用法律錯誤的裁判文書來定紛止爭,無異于是奢望。作為司法者,除了不斷提高自己的業(yè)務能力外,還應該在辦案過程中努力爭取當事人更多的認可。
高效溝通的“開篇”
認真聆聽
當事人是否服判息訴,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案件審理的最終結果,但辦案過程也同樣不能忽視。倘若獲得了自己想要的判決結果,當事人往往不會過分在意審理過程;但若最終判決結果不符合預期,當事人則會對審理過程特別關注,這也是最終選擇上訴的一大原因。對于這一類的當事人,我的做法是給予他們更多的耐心。比如庭審過程中,法官應當尊重當事人充分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哪怕他個人堅持的“道理”在法律上行不通,也不應輕易打斷其發(fā)言。此外,如果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就要盡可能去調查,讓當事人看到法官和法院的態(tài)度和方式,最終即便其無法獲得想要的答案,內心也會對判決結果坦然接受。
化解抵觸的“王牌”
真誠相待
訴訟當事人特別是被告,往往帶有一定的抵觸情緒,如果最終的判決結果與其預期不相符,這種隔閡就會惡化為對抗,最終影響服判息訴。在某起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案件中,被告在庭上的發(fā)言非常反常,似乎對案件事實及案件結果并不在意,而是不斷發(fā)泄其對法院不滿的情緒。庭審后,我和他進行了長時間的面對面交流,了解到這名被告因為之前打官司有過不愉快的經(jīng)歷,因此對法院和法官都帶有極大的抵觸情緒。對于這個看似簡單的案件,我并沒有急于判決,而是又反復幾次與他面對面溝通,真誠交流彼此觀點,同時也就案件情況為其進行客觀分析,引導其理性對待案件事實,最終取得了他對法院工作的尊重和認可,和對案件本身可能取得的判決結果的認同和理解。
異議消解的“良方”
判后答疑
如果判決文書的說理部分不夠充分,當事人的疑惑無法得到解答,就自然會想進一步“討個說法”。判后答疑是消解疑慮的一種有效方式。我的習慣是每次判決書送達之后,還會給當事人打一次電話,將自己的判決思路和當事人再進行一次交流。如果當事人提出有異議的部分,則會針對判決書沒有充分展開說理的地方再進行更充分的說明,或者對于上訴可能面臨的情況進行簡單分析,以打消當事人最后的顧慮。同時,通過判后答疑也可以進一步幫助當事人解決后續(xù)糾紛,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在我處理的一個案件中,判決后被告方提出上訴,在判后答疑過程中,我了解到其根源是雙方之前其他業(yè)務往來賬目沒有對清,原告發(fā)票沒有全額開具。對此,我沒有簡單的讓雙方另行訴訟解決,而是建議雙方本著一次性解決糾紛的原則,對之前的業(yè)務進行重新梳理、重新對賬,查漏補缺。最終原告及時補齊了剩余發(fā)票,被告的異議也自然而然順利化解。
公平正義,不能僅僅載于文書、束之高閣,而應寓于辦案審判、糾紛化解的全流程。做到這點,對于人民群眾來說才是真正的可感可觸可見。
來源:錫山法院
編輯:王依依
審核:李思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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