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犯罪如果沒有任何懲罰,必然會失去公平,任何人和機構都不能打著某些幌子作惡,道歉有用的話要法律干啥?一個地方好還是不好,不是靠騙支撐的,營商環(huán)境可以看出一個地方的發(fā)展前景,遠離那些統(tǒng)一店鋪招牌的地方。
2月7號訊,山西大同平城區(qū)古城街道“就破門開燈事件”道歉,為了營造春節(jié)氛圍,當?shù)匾笊虘敉砩?2小時戶內外都開燈,一商戶沒開室內燈遭撬鎖,違法行為沒有任何處罰,只是道歉了事很難平息大眾怒火,違法必究才能體現(xiàn)道歉的誠意。
岳先生在當?shù)亟洜I了一家店鋪,這不是當?shù)氐谝淮闻@種幺蛾子,岳先生說古城做事向來搞一刀切,年前所有店鋪的廣告牌子,直接就給拆除,他投入2萬多元用了半年的招牌被砸了,沒人通知,也沒有賠償,沒想到這次直接撬鎖。
除夕前,大同平城區(qū)古城街道辦事處鼓樓社區(qū)發(fā)布倡議書,說是倡議書,實則是強制令,為了營造春節(jié)氛圍,要求商戶晚上6點到清晨6點必須開燈,室內室外燈都得開,不給電費補貼,岳先生也不敢不遵守。
2月3號23點左右,岳先生當時已經閉店回家了,沒想到突然接到電話,對方說他店里的燈沒打開,要他返回開燈,因為家里剛添了一個孩子需要照顧,岳先生沒去,沒想到城管和消防人員直接將兩道門鎖撬開,然后開了燈,門板都弄變形了。
岳先生報警了,但是沒人管這事,私人店鋪受法律保護,無緣無故被撬鎖難道對方不違法嗎?他還打了各種電話投訴,但是一直沒人受理,所以無奈之下,只能找媒體曝光了此事,明明是倡議,商戶執(zhí)不執(zhí)行都不該被如此對待。
古城又不給商戶報銷電費,岳先生一個月3千多元電費,為了春節(jié)氛圍還要額外付出幾千塊的電費,憑什么讓商戶承擔?既然給商戶選擇,為什么非要商戶執(zhí)行亮燈規(guī)定呢?就算為了春節(jié)氛圍,亮室外的燈有同樣的效果,為啥要搞浪費呢?
古城街道發(fā)布致歉信稱,他們街道工作方法不對,溝通不暢,造成了誤會,實質上是工作中急于求成,方法簡單粗暴,服務意識淡薄,給城市形象造成極大負面影響,誠懇接受上級處理和接受各界批評,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fā)生。
道歉聲明從頭到尾都沒有給岳先生道歉,而且這是服務意識淡薄嗎?明明就是肆意妄為,撬鎖開燈體現(xiàn)的是相關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僅僅道歉就想要蒙混過關顯然公眾不會同意,違法必須追究才能體現(xiàn)法律的威嚴,針對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觀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