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方稱準備開戰爭奪兒女撫養權,汪家經濟情況如何?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大嗎?對此,澳門都市報法律顧問葛樹春進行了深度解讀!
先說說汪家的經濟狀況。汪小菲家以前那可是挺風光的。他媽媽張某,創立某連鎖餐飲店,在餐飲界是響當當的人物,餐飲店最火的時候,聲稱在全國開88家門店,年收入10多個億可謂是賺得盆滿缽滿。汪小菲自己呢,也投身餐飲行業,做過不少投資和生意,甚至在他的帶領下該連鎖餐飲成為了北京奧運會的餐飲供應商。
但也有消息曝光汪小菲以及其隸屬的某餐飲企業債務高達千萬甚至還拖欠子女的撫養費被口誅筆伐。但就算經歷波折甚至高額債務,我認為維持生活、養育孩子的經濟基礎還是足夠的。從經濟方面來說,他如果能給孩子提供優質的生活,比如寬敞的住所、優質的教育資源,這些都是爭奪撫養權時的加分項。
再說說汪小菲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從法律角度看,在臺灣地區法律里,親生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有保護和教養的權利義務。根據臺灣地區民法,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于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第一是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第二是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第三是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這也就意味著,即便父母均不能行使撫養權(監護權),按照臺灣民法,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或者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也可以作為其監護人。也就是說,汪小菲的母親也有機會和概率做大S子女的監護人。
大S和汪小菲離婚后,要是原本行使監護權的大S不幸離世,正常情況下,孩子的監護權會自動轉移到汪小菲這邊,除非汪小菲有完全喪失撫養能力這類特殊情況。很明顯,從目前來看,汪小菲并不存在這些問題,因此,從法律規定的基礎層面來講,他有天然的優勢。
從情感聯系上看,汪小菲是孩子的生父,血濃于水,他和孩子之間有著深厚的親情紐帶。之前他和大S婚姻存續期間,也參與過孩子的成長過程,一定和孩子建立了親密的關系。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父親的角色很重要,這種情感上的聯系,法官在判定撫養權時肯定會重點考慮。
當然,凡事都有兩個方面,撫養權的判定還得遵循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則。這就不只是看經濟和血緣關系了,還得考慮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經有了一定的認知和判斷能力,他們更想和汪小菲生活在一起,這對汪小菲爭撫養權是非常有利的。而且汪小菲身邊的親屬支持系統也很強大,他的媽媽張某肯定也會全力支持他撫養孩子,能給孩子提供更多的關愛和照顧。
相比之下,具俊曄雖然和大S結婚,但他和孩子是繼父繼子女關系,在法律上沒有天然的撫養權。他要是想爭取撫養權,難度很大,但是也并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我特意查了一下臺灣地區的民法。
該法第1095條規定,監護人有正當理由,經法院許可者,得辭任其職務。仔細閱讀我國臺灣地區的法律規定。依據臺灣地區《民法》第1094條,當父母均無法行使監護權時,監護權是有順位的。首先是生存父/母,就像大S的前夫汪小菲,作為孩子的生父,依法享有優先監護權。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要是生父被認定不適任,比如存在虐待、酗酒、犯罪等《民法》第1094-1條禁止的事由,那監護權就可能會發生變化。
所以綜合各方面因素來看,汪小菲在經濟上有保障,法律層面有優勢,和孩子情感聯系緊密,親屬支持也充足。只要他自身不出什么大問題,從目前的情況判斷,他獲得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但不管怎么樣,希望這場撫養權爭奪能妥善解決,一切都以孩子的健康成長和幸福為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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