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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北威爾士的Mainwaring手機被人偷了一年多,不久前終于找到。
然而,正當Mainwaring滿心歡喜地去警局領失物時,卻遭到了警方的嚴詞拒絕:
警方稱Mainwaring不能拿回手機,因為手機已被小偷使用過,上面存有小偷的大量隱私。
(過去一年,英國手機失竊案頻發)
Mainwaring感到無比荒謬:
為了保護小偷的隱私,就能不顧我的隱私和損失嗎?
他據理力爭,可警方卻堅持聲稱,一切行為必須遵守《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哪怕是小偷的隱私,也必須得到保護。
Mainwaring怒不可遏,把事情鬧上了法庭,誓要拿回自己的手機…
過去的一年里,英國各地的盜竊手機團伙日漸猖獗。
倫敦警局蘇格蘭場就在一年多里,抓獲了230多名盜竊手機的小偷,搜出了1000多部失竊的手機。
小偷們的作案手法可謂五花八門:
有的當了“飛車黨”,騎著電動車在路上搶奪手機。
(騎車偷手機)
有的人混入人群,扒受害人的包。
(戴黑帽子的是扒手)
還有人直接闖進受害人家里偷手機。
去年5月18日,33歲的小偷Reid就是這樣溜進了Mainwaring位于阿貝爾格萊鎮的家里,偷走了它的手機和一些現金。
(偷手機的賊Reid)
去年6月,Reid又故技重施,偷偷溜進一所公寓里行竊,結果被公寓房主抓個正著。Reid不僅當場狡辯說自己只是來找朋友,不小心跑錯了樓層。還拒絕退還剛偷走的600多英鎊的現金。
屋主于是報了警, 一段時間后,Reid被警方逮捕歸案。
在警方審訊之后,Reid承認了犯下的多起入室行竊案,也交代了他此前偷走Mainwaring手機的罪行。
Mainwaring聽說自己失竊的手機找到,頓時喜出望外,第一時間跑到北威爾士警局想要拿回失物。
(北威爾士警局)
沒想到的是,警方居然拒絕了把手機歸還給Mainwaring:
理由是Reid已經使用這部手機很久了,上面保存了Reid的大量隱私,現在還給Mainwaring,就是涉嫌侵犯Reid的隱私,會違反《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
那這GDPR到底是個啥呢?
簡單來說,就是歐盟在2018年制定的一個規范電子數據的條例,雖然后來英國脫歐了,但GDPR依舊被納入了英國的法律體系。
《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保護范圍包括一個人所能產生出的任何數據,
包括個人身份(電話號碼,地址,車牌等),生物特征(指紋,臉部數據,相片等),電子紀錄(移動設備ID,IP位置,社群網站活動紀錄)。
(GDPR用來保護個人數據)
在當地警方看來,Mainwaring丟失的手機里已經包含了Reid的大量個人數據,Reid的隱私必須得到保護。
警方的操作讓Mainwaring怒不可遏,他質問到:
“手機失竊給我帶來了相當大的不便,我存了很多不可替代的照片,甚至現在還在付每月18英鎊的月租費,怎么能不還給我手機呢?”
Mainwaring最終把事情鬧上了卡納封刑事法庭,今天,主審法官Nicola Jones在詳細了解案情后,忍不住怒斥警方:
小偷怎么能享有和受害人同樣的GDPR權利呢?!
從Reid偷走手機的那一刻起,他就被認為不再享有《通用數據保護條例》里的任何權利,手機理當交換給失主Mainwaring!
(Jones法官)
Jones法官又補充了一句:
“這看起來荒唐透頂,我現在命令北威爾士警局立刻交還手機給Mainwaring!”
不僅如此,Reid還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零九個月,他終究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Mainwaring的手機終于失而復得,他的經歷也為相似的案例提供了判罰的參考依據:
當小偷盜竊手機的那一刻起,他便不再享有和受害人一樣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任何權利了!
Ref: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4364819/Police-refuse-burglary-victims-phone-GDPR.html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4364243/mobile-phone-theft-london-arrests-hotspots-reveal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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