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東契奇 - 安東尼?戴維斯(AD)的交易消息傳出后,引發了各方熱議。
關注籃球的球迷們都驚呆了,電視新聞也紛紛報道,就算不太懂籃球的人,也能感覺到這是件大事。
但看了這么多討論,我覺得剛接觸 NBA 的新手,或者其他體育項目的愛好者,可能會對 NBA 的交易市場體系感到困惑。說不定這篇文章能幫上忙,所以就寫了下來。
首先,要理解 NBA 的交易市場,得先了解 NBA 的選秀指定制度。
交易主要由球員、新秀指名權(選秀權),偶爾還會有現金構成。因為交易球員時,兩隊之間往來球員的價值差異,大多通過新秀指名權(選秀權)來調整。
這里用選秀權來調整,是因為交易球員時,必須讓兩隊之間往來的總薪資大致匹配,而且即使薪資相近的球員,價值也可能不同。
薪資相關部分需要單獨理解,這次就不展開講了。
那么,這都是怎么回事呢?
1. NBA 選秀(NBA Draft)
NBA 選秀是每年 30 支球隊在首輪和次輪各挑選一名新秀,共挑選 60 名新秀的制度。
每支球隊各持有一個首輪和一個次輪的指名權(自家選秀權),這些指名權可以交易。如果球隊持有多個指名權,就能挑選多名新秀。這部分下面會詳細說明。
首輪選秀由成績排名靠后的 14 支球隊和排名靠前的 16 支球隊組成兩個小組。
成績靠后的 14 支球隊先按成績倒序占據 1 號簽至 14 號簽的位置,然后通過 “樂透(Lottery)” 抽簽,獲得進入前 4 順位的機會。各順位獲得狀元簽的概率如下:
(此處應插入對應概率圖片 111.JPG)
如果排名第 7 的球隊抽中狀元簽,那么原本 1 - 6 號簽的球隊順位就會依次下降一位。
通過這種抽簽確定順序的 14 個簽位被稱為 “樂透簽(lottery pick)”,簽位越靠前,價值越高。
實行這種樂透制度,是為了盡量防止球隊為了獲得高順位簽而故意輸球。
剩下成績排名靠前的 16 支球隊,則按成績倒序占據 15 - 30 號簽。
(此處應插入對應圖片 41.JPG)
次輪選秀沒有特殊制度,30 支球隊按成績倒序占據 31 - 60 號簽。(例如,總成績排名第 16 的球隊,會拿到 16 號簽和 46 號簽。)
次輪靠后的簽位通常被認為價值不大,球隊可能抱著碰運氣的心態去挑選,甚至有時會放棄挑選。
就像上面那張圖展示的,以前次輪選秀時,甚至會打出廣告,只公布個名字而已。但近年來,次輪選秀權的價值比以前有了很大提升。
2. 選秀權交易(Pick Trade)
現在,各球隊持有的首輪和次輪選秀權會在交易市場上進行交易。從上面可以了解到,成績差的年份的選秀權價值高,成績好的年份的選秀權價值低。
不過,為了防止無節制的選秀權交易,有一些限制規則,記住這幾點就行:
- “只能交易未來 7 個賽季的選秀權(7 年規則),且不能連續兩個賽季轉讓首輪選秀權(斯特凡規則)”。
- 以下規則均針對自家選秀權的交易。
2 - 1. 7 年規則(未來 7 賽季選秀權交易)
這是個簡單的規則。為了防止交易沒有期限的遙遠未來的選秀權,規定只能交易未來 7 年內的選秀權。
在 2024 - 2025 賽季進行的當下,只能交易 2025 - 2031 年的選秀權。
2 - 2. 斯特凡規則(連續賽季選秀權轉讓禁止)
這是當前選秀權交易的核心規則。目的是讓各球隊都能均衡地行使選秀權,使有潛力的新秀能更均勻地分配。
如果 A 隊把 2025 年的選秀權給了 B 隊,那么 2026 年的選秀權就不能交易。
不過,次輪選秀權不受此規則限制,可以自由交易。
(此處應插入對應圖片 222.JPG)
在交易選秀權的過程中,有時不放入選秀權,交易平衡就無法達成;但放入選秀權,又覺得可惜。
這種情況下,就出現了交換權、選秀權保護、抵押權利等概念。
2 - 3. 交換權(選秀權順序互換)
由于斯特凡規則,某些選秀權無法交易,直接行使選秀權的話,A 隊會覺得很可惜。
于是,就出現了一種不轉讓選秀權,而是出售互換選秀權順序的權利,這就是交換權。
比如,A 隊把 2026 年的交換權給了 D 隊,那么 D 隊可以在 2026 年 A 隊和 D 隊的選秀權中,拿走順位更高的那個。
2 - 4. 選秀權保護(有條件的選秀權交易)
現在為了得到一名球員,要給出選秀權,但怎么看這名球員價值都不高。
這時,可以對選秀權范圍加以限制來進行交易,這就是受保護選秀權,限制范圍由兩隊協商確定。
例如,A 隊把 1 - 10 順位保護的選秀權給了 C 隊,如果 A 隊獲得 1 - 10 順位,A 隊可以自行挑選新秀;如果 A 隊獲得 11 - 30 順位,C 隊可以挑選新秀。
常見的 “樂透保護”,指的是 1 - 14 順位保護。
2 - 5. 抵押權利
但從 C 隊的角度看,如果 2027 年 A 隊成績很差,進入了前 10 順位,C 隊就拿不到選秀權,等于白白送出了球員。
這時,C 隊可以要求在未來幾年內抵押選秀權,直到滿足條件拿到選秀權為止。這個期限由兩隊協商決定,條件也可以逐步強化或弱化。
這里重要的是,在與 C 隊的交易結束前,A 隊在規定期限內的選秀權都不能交易。
就這樣,A 隊在交易市場的交易結束了。
A 隊為了奪冠,幾乎賣掉了所有選秀權來補強球隊,未來幾年的成績值得期待。
現在再來看一下 A 隊的選秀權情況:
A 隊為了當下的奪冠,成了一個把未來資產都押上的瘋狂球隊,這就是所謂的 “贏在當下(win - now)”。
此時,A 隊當下成績會很高,所以 2025 - 2029 年左右的選秀權是低順位簽,價值不高。
但之后球員薪資會大幅增長,球隊需要進入 “重組(retooling)” 或 “重建(rebuilding)” 階段。
預計 2030 - 2031 年成績會變差,這些選秀權價值就會升高。
選秀權的價值就是這樣評估的。
其他球隊看到 A 隊 2031 年的選秀權,就像看到勒布朗(詹姆斯)的屁股一樣誘人,會想盡辦法提出好的球員交易方案,誘導 A 隊進一步交易,試圖得到那個選秀權。
那么,A 隊的經理會做出怎樣的選擇呢?
NBA 的交易市場大致就是這樣運作的。
好了,到這里我們了解了 NBA 選秀的流程和選秀權交易的基本情況。
像保護選秀權、斯特凡規則等內容,新手可能會覺得困惑,我盡量解釋得簡單易懂,但不知道效果如何。
希望這篇文章能讓大家對 NBA 的理解稍微容易一些。
如果有時間,我也會試著簡單介紹一下新手們最頭疼的 NBA 薪資帽相關內容。
寫完這篇文章時,交易市場還剩 35 小時左右。
鑒于 NBA 在交易截止前會瘋狂達成交易的特性,希望大家能更有趣地享受接下來的交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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