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語:
人是情感動物,有喜怒哀樂、愛憎褒貶,法官其實也是普通人,只是職業性質決定了他們的日常是以一顆理智中立的心,聽世間悲歡,辨真相謊言。工作中的他們始終將情緒與感受深藏,待夜幕落下,他們將法袍褪去,坐在寂靜的辦公室中撰文理卷之余,回想起近期的所見所聞,常會頓生一番感悟,不吐不快,這就是《法庭?五味瓶》欄目的由來。
本號正陸續推出《法庭?五味瓶》系列文章,為您講述鮮為人知的法官辦案故事,以細致筆墨描繪心路歷程,帶您體驗法院人的甜酸苦辣咸。
孫躍君
宜興市人民法院周鐵法庭副庭長
一級法官
走出去,將心貼近、將事看清、將情融入、將法輸出……
手握定分止爭的正義之槌,勤勉敬業、擔當作為是一名法官的基本素養。做法官十多年,辦理了幾千件案子,我愈發深刻地認識到,現場勘驗在案件辦理中至關重要,有時甚至是糾紛解決的關鍵所在。
有一樁土地糾紛案件,原告老李年過八旬,被告老馬年近古稀,兩人是同村村民。2022年,村集體土地因道路建設被征用,村委會討論決定依照1981年分田標準對失地農民進行補償。可老李卻提出質疑,他認為某塊歷經幾次流轉的土地,承包權原屬于自己,卻劃給了老馬,雖僅有“0.45畝”,卻成了老李的心頭病,他多次至村委協調,始終未得到解決。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我組織進行第一次庭審,庭審中,老李情緒異常激動,可卻無法提供相應的書面證據。我向其釋明“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并指導雙方進行舉證質證。庭后,老李申請證人作證,因證人居住在養老院,行動不便,他希望法庭給予幫助。得知這一情況,我和書記員當即前往養老院取證,向證人詢問案件事實,并作好相應記錄。為了更全面地調查事實真相,我們先后走訪了村委及市檔案館,然而遺憾的是,均未找到相關文字資料。回到法院,我將這幾天調查了解到的情況一五一十地告知老李,向他說明因年代太過久遠,許多資料已無從查實,并再次向他釋明舉證不利可能產生的后果,同時勸其打開心結。經過一番傾心交流,老李終于轉變態度,對法院工作表示感謝和理解,主動撤回了起訴。
法庭上,證據雖然能“說話”,但這并不意味著僅僅一句“誰主張,誰舉證”就能解決所有問題。如何才能實現“準確查明事實,實質化解糾紛”?解決問題的答案就是“走出去”,依職權主動調查案件事實,只有這樣,才能讓法律事實無限接近客觀事實,讓當事人真正信服。
我曾承辦一起裝修裝飾合同糾紛。原告是一對夫妻,他們與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因裝修完成后的實際效果差強人意,夫妻二人將裝修公司訴至法院。通過翻閱案卷材料,我發現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在裝修細節上,為進一步查明事實,我決定前往現場,實地了解裝修的實際情況和效果。
當天,天空紛紛揚揚下起了大雪。原被告在小區門口等候,看到我們冒雪趕來,他們不停地表達感謝。到達現場后,原告夫妻二人逐一指出他們認為存在的問題,如柜子安裝有明顯縫隙、燈具與訂購款式不符以及墻面不平整、地板有缺損等等。我們一一拍照,詳細記錄。看到我如此認真細致地對待他們的訴求,雙方當事人都誠懇表態:“法院怎么判我們就怎么辦。”最終,判決生效后,被告按約履行了相關義務,這起糾紛也得以解決。
到現場去,離群眾更近一點,能夠了解更真實的情況,設身處地站在群眾的角度考慮問題,找到癥結所在,將心貼近、將事看清、將情融入、將法輸出,方能既解“法結”,又解“心結”。多邁一步、多看一眼、多聽一句,理清的是案件事實,彰顯的是為民情懷。
來源:宜興法院
編輯:黃楓怡
審核:李思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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