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亂扔鞭炮致人受傷和財產損失怎么賠
作者/孫樹恒
一
鞭炮聲聲中的年味記憶。
放鞭炮,這一傳承了兩千多年的中國傳統民間習俗,不僅承載著深厚的文化底蘊,更是無數80、90后心中那份不可磨滅的春節記憶。相傳,過年放鞭炮是為了驅趕一種名為“年”的怪獸,這一古老傳說讓這一習俗更添了幾分神秘色彩。
對于我們這些經歷過純真年代的80、90后而言,過年放鞭炮不僅是一種樂趣,更是一種情感的寄托。每當春節臨近,孩子們的心便如小鹿般雀躍,口袋里總是裝滿了各式各樣的炮竹,仿佛那是整個世界的寶藏。我們走到哪里,鞭炮聲便響到哪里,那份無憂無慮的快樂,至今仍讓人回味無窮。
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那份純真的“年味兒”似乎也在悄然淡去。全國各地開始逐漸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城市的喧囂中少了那份震耳欲聾的熱鬧,也少了那份屬于我們的歡笑。每當春節來臨,心中總會涌起一絲淡淡的失落,仿佛過年不再完整。
好在,近年來各地紛紛開禁,鞭炮聲再次響徹云霄,年味也隨之熱鬧起來。那絢爛的煙花、那震耳欲聾的爆竹聲,讓春節多了幾分焰火氣,也讓我們找回了那份久違的快樂。然而,與此同時,危險也隨之而來。我們在享受這份快樂的同時,也要時刻警惕安全,讓這份傳統習俗在安全中得以傳承。
鞭炮聲聲中的年味記憶,是那份純真的快樂,也是那份對傳統的堅守。愿我們在享受這份快樂的同時,也能將這份傳統習俗傳承下去。
二
城市與鄉村的鞭炮之殤。
在城市的脈絡中,下水道如同隱形的血管,密布著污水井、化糞池與下水道口,它們默默承載著城市的排泄與循環。然而,在這看似不起眼的角落,卻潛藏著不為人知的危機。沼氣,這種由有機物在缺氧條件下發酵產生的混合氣體,在下水道中悄然積聚,一旦遭遇明火,便可能引發連鎖反應,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城市的喧囂中,這樣的故事并不鮮見。2022年1月24日,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一名10歲男孩子將鞭炮扔進廣場排污下水道內,炸飛5個下水道井蓋,炸傷自己和其母親。2025年1月27日晚上,在重慶大足區龍水鎮金桂廣場小區外,一名小女孩在玩鞭炮時,將手中的鞭炮放進下水道的井蓋里面,被爆炸產生的沖擊波炸飛到天上,又掉在地上,不省人事,而且身上的外套也被炸沒了。今年1月30日在四川內江資中縣,一個小孩子疑似將鞭炮扔進沼氣池里引發爆炸,多輛豪車受損,網友評論賠償或許高達百萬.....
而在鄉村,北方的冬季,天干物燥,寒風凜冽,每一片落葉、每一堆柴火都成為了潛在的火源。春節期間,當鞭炮聲此起彼伏,那些熊孩子們總是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將鞭炮扔向每一個角落,誰家的柴火垛被點燃了,熊熊大火迅速蔓延,吞噬著一切可以燃燒的東西,哭喊聲、呼救聲交織在一起,構成了那個春節最不愿回憶的悲劇。一場大火,讓一家人度過了一個凄涼而難忘的春節。
鞭炮的殺傷力,遠不止于此。它不僅可能引發火災,更可能造成人員的傷亡。那些看似無害的火花,一旦濺入眼睛或皮膚,便可能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更有甚者,因鞭炮爆炸而失去生命的悲劇,也時有發生。每一次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一個家庭的破碎與無盡的悔恨。
讓我們共同守護這份來之不易的安寧與幸福,讓春節的鞭炮聲成為最動聽的樂章,而非最沉重的嘆息。
三
熊孩子鞭炮闖禍,誰之過?
在喜慶的春節氛圍中,鞭炮聲此起彼伏,本是傳統習俗的一部分,然而,當這份熱鬧變成災難,責任該由誰來承擔?他特別是今年1月30日在四川內江資中縣發生的,一個小孩子疑似將鞭炮扔進沼氣池里引發爆炸,造成多輛豪車受損的巨額賠償案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在這場事故中,我們看到了多方的責任交織。孩子的頑皮、酒店的疏忽、市政和物業的管理不善,共同導致了這場災難。據報道中的律師稱:
首先,熊孩子無疑是事件的始作俑者,他的頑皮舉動直接導致了這場災難。然而,孩子尚小,他的行為應由誰來買單?在這個案例中,小孩是未成年人,因此其監護人需要對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的他人損害,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孩子的監護人應承擔主要責任,賠償受損車輛的損失以及后續地下管道和路面的恢復費用。那么,放鞭炮的小孩及其監護人應承擔何種責任,是否需要賠償受損車輛的損失呢?譚敏濤指出,受損車輛的損失應由男孩的監護人承擔。當爆炸屬于保險條款中的賠付范圍時,若車主投保了車損險,可依據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根據保險法第六十條,保險公司賠付后,可代位向責任方(監護人、管理單位)追償。
其次,市政部門和物業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者,有責任確保公共設施的安全,包括對地下管道等可能積聚可燃爆氣體的地方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市政和物業未盡到安全管理義務,井蓋下出現這么高濃度的可燃爆氣體,存在安全隱患,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要求,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員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若化糞池存在設計缺陷、未設置警示標志、未及時清理沼氣等安全隱患,管理單位(如物業、市政部門)可能因未盡到管理義務承擔部分責任。這就需要調查化糞池是否符合安全規范(如井蓋是否牢固、是否定期檢修)。若管理存在疏漏,則需按過錯比例與監護人分擔賠償責任。若管理方已盡到日常維護、警示義務(如張貼禁止明火標志),或能證明爆炸直接原因是男孩故意投擲鞭炮,則可能減輕或免除責任。
律師還稱,對于此事,男孩監護人需承擔主要民事賠償責任,化糞池管理方若存在過錯則承擔次要責任。具體責任比例需結合化糞池維護記錄、警示標志設置情況、監護人是否盡到看管義務等證據綜合判定。
律師強調,“雖然酒店有一定責任,但更大的責任還在于小孩的監護人!”
四
熊孩子惹禍,那么保險公司會賠嗎?
據某財產保險公司一位資深經理曹化龍介紹,對于熊孩子惹禍,那么保險公司會賠嗎,他說,本公司就有一款保險產品叫家長無憂”專注于為監護人提供全面的保障。在保險期間內,若被保險人的監護對象不慎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將按照合同約定,在相應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值得一提的是,“家長無憂”每人限投保十份,每份賠償20萬,十份200萬元,多投保部分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同時,本產品全國銷售,無論您身處何地,都能享受到這份貼心的保障。
至于市政基礎設施和酒店等購買的公眾責任保險,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是一種重要的商業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范圍最為廣泛的保險類別。所謂公眾責任,是指致害人在公眾活動場所的過錯行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依法應由致害人承擔的對受害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公眾責任的構成,以在法律上負有經濟賠償責任為前提,其法律依據是各國的民法及各種有關的單行法規制度。此外,在一些并非公眾活動的場所,如果公眾在該場所受到了應當由致害人負責的損害,亦可以歸屬于公眾責任。因此,各種公共設施場所、工廠、辦公樓、學校、醫院、商店、展覽館、動物園、賓館、旅店、影劇院、運動場所,以及工程建設工地等,均存在著公眾責任事故風險。這些場所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等均需要通過投保公眾責任保險來轉嫁其責任。
責任險沒有保額一說,公眾責任險也是這樣,它的保費計算和賠償金額都是以賠償限額來計算,包括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和累計賠償限額。而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又包括每次事故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每次事故人身傷亡賠償限額、每人賠償限額、每次事故每人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四種情形。
一般來說,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等于每次事故財產損失賠償限額與每次事故人身傷亡賠償限額的合計值。比如有缺陷的場所環境、設施、設備、管理的疏忽、過失。雇員的疏忽、過失。社會環境的影響、自然環境的影響等。比如:顧客由于酒店地面滑等原因摔傷;或者因為設施疏漏導致客人發生風險等等情況,本應由酒店承擔責任的,投保公共責任險后可轉嫁給保險公司。
曹化龍強調,在發達國家,責任保險在財產保險業務中所占的比重普遍較高,目前高達30%以上,其中美國更是達到了45%。這表明在成熟的市場環境中,責任保險已成為財險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了有效的風險保障。然而,在中國,責任保險的發展相對滯后。目前,中國責任保險在財產保險中所占的比重僅為4%左右,與發達國家存在顯著差距。這一差距反映了中國責任保險市場尚未完全開發的現狀,同時也意味著中國責任保險市場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和空間。
隨著中國各項保護公民生命財產權益不受侵犯的法律責任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以及公民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中國責任保險已具備了大力發展的條件。隨著法律法規的完善,企業和個人面臨的責任風險不斷增加,對責任保險的需求也將隨之增長。此外,隨著保險行業的不斷創新和發展,保險公司將能夠提供更多樣化、更符合市場需求的責任保險產品,進一步推動責任保險市場的發展。
五
煙花綻放,安全為先。
不論是在喜慶的節日里,還是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燃放煙花爆竹總能帶來一抹亮色,增添幾分歡樂。然而,這份絢爛背后,安全始終是我們不可忽視的重中之重。
孩子們天性好奇,對煙花爆竹更是充滿了無限向往。但請記住,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在孩子們燃放煙花爆竹時,家長務必在場監護,確保他們能夠正確、安全地操作。
遠離易燃易爆物品、人群密集區、高壓線等危險地帶,是燃放煙花爆竹時必須遵循的原則。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享受煙花帶來的美麗與歡樂的同時,確保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讓我們共同守護這份美好,讓煙花在安全中綻放,讓歡樂在平安中傳遞。
(作者檔案:孫樹恒,筆名恒心永在,內蒙古奈曼旗人。中國金融作家協會會員,中國散文家協會會員,內蒙古作家協會會員,內蒙古詩詞學會會員,內蒙古茶葉之路研究會副會長,內蒙古詩書畫研究會高級研究員兼副秘書長,內蒙古大盛魁公司文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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