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3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審查認為: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制定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對于銷售、燃放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規定,同時授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劃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段和區域;有關地方性法規關于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與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一致。
于是多地政府已經明確發文表示,2025年春節可以有序、限時或在限定區域燃放煙花爆竹。從“禁放”到“限放”,這種“禁改限”迎來老百姓的一片叫好。
2
這世間從來沒有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的事。
2025年1月27日晚,重慶一女孩蹲在窨井蓋上燃放鞭炮時,不慎導致窨井內發酵產生的沼氣爆燃,造成該女孩受傷,女孩暫無生命危險。
于是,許多人開始擔憂鞭炮的安全。
這不由讓我想起了48年前發生的一個案件:斯考特訴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產品責任糾紛案(煙花案)。
3
本案當事人為
原告:斯考特(受害人父母)。
第一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被告:產品進口商;
第三被告:產品經銷商。
1975年以來,中國東莞某進出口公司直接向美國出口煙花,其中包括帶響的“空中旅行”花炮。
1977年7月2日,美國兒童馬·斯考特手拿我國出口煙花“空中旅行”準備燃放,其友斯皮門把它點燃。
煙花飛向空中時突然轉向,朝著站在20碼外的弟弟狹恩·斯考特飛去,炸傷了他的右眼。
4
受害人的法定代表人(狹恩·斯考特父母)委托律師于1979年6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生產煙花制造商為第一被告,以我國外交部長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代理人,以煙花進口商遠東進口公司和煙花經銷商為第二、第三被告,向美國得克薩斯州達拉斯地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損害賠償600萬美元,其中100萬為人身損害賠償,500萬為懲罰性損害賠償。
美國駐華使館送來美國法院傳票,傳我國外交部長到庭應訴,被我拒絕。
美國法院聲稱,如我方不出庭應訴,美方可根據原告單方面請求,作出不利于被告的缺席判決,并隨時對我國在美國財產予以扣押。這是我國新中國成立以來發生的一起重大產品責任案。
5
本案的法律問題:
1、原告能否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列為被告之一?為什么?
2、美國能夠作出“缺席判決”?能否依據判決對我國在美國的財產予以扣押? 為什么?
外國國家司法管轄豁免(jurisdictional immunity of foreign states)是指一種國家不受另一種國家司法管轄。從司法上說,指不得對一種國家起訴或對其財產加以扣押或執行。這一實踐法律依照是主權原則,即各國都是平等獨立,一國不能接受另一國統治。但也有人以為,由于國家尊嚴或者出于禮讓考慮,一國不應對另一國行使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主權國家享有司法管轄豁免權,就國家行為享有免于被訴免于執行權利。
但對國家行為性質存在爭議,大體上是美國等國家主張國家私行為(大概指那些商行為和民事行為)不予豁免,我們國內以為國家行為無論公私,都應予以豁免。
6
我查找了半天,這個案例的結果沒有查找到。
據我30年前看到的資料,這個案件國家積極指導國內外貿出口企業應訴,另外,當地華僑也捐款,最終妥善處理了此案件。
2025年1月29日星期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