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寧檢察
編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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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債務本有理
但擅自開鎖進屋盜取財物抵欠款
不僅不合理
還可能構成犯罪
近日
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辦理了
一起因債務糾紛引發的盜竊案
案情回顧
陳某與李某之間存在債務糾紛,為追討債務,陳某與女友前往李某女友張某的住所尋找李某,在此過程中,陳某誤以為李某故意藏匿在房間內以逃避債務,遂聯系了專業開鎖人員,謊稱此處為自己的居所,請求其協助開鎖。門開后,陳某發現室內無人,故趁機盜走房間物品若干,后與女友一起將部分贓物放到自己家,并將竊得物品中的3個名牌包拿到某二手奢侈品店委托寄售。
經鑒定,陳某涉案盜竊金額為人民幣29800元。被盜物品均已全部追回并發還被害人。
在案件辦理的過程中,承辦檢察官發現該起案件的發生系債務糾紛所致,陳某因法律意識不強,為實現債權采用了自力救濟的方式,觸犯了法律。
承辦檢察官通過調查陳某個人情況、家庭情況、社會關系等,未發現陳某在此前有其他違法犯罪記錄,且根據司法局出具的社會調查情況證實陳某沒有其他不良劣跡,符合社區矯正的條件。同時,陳某盜竊行為系臨時起意,相較于有預謀的犯罪而言,其主觀惡性較小,且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行為,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陳某自愿認罪認罰,態度較好,并簽署具結書,依法可以從寬處理。結合上述情況,承辦檢察官向法院提出對陳某判處有期徒刑緩刑,并處罰金的量刑建議。
法院結合陳某的犯罪事實、情節,以及控辯雙方意見,對其綜合量刑,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來源 :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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