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父母總有一種集體潛意識,就是養育子女=恩德。這種潛意識強大到,幾乎成為一種宗教般的情懷,如果有人開始質疑它,就已經犯下了“大逆不道之罪”。
正是在這種思維之下,中國式教育當中最不缺乏的就是“感恩教育”。無論是在家庭內部還是在學校,感恩這個話題,都經常被當作學生基本的美德去塑造。
其實這是很荒謬的,從最簡單的邏輯上來看,就可以輕松反駁:既然生我不是我自己決定的,而是你們的單方面決定,那為什么我要為“被養育”這件事情而感恩呢?
當然,在中國的傳統當中,生你這件事,就已經構成了一種恩德,那么就從源頭上解決了“養你是不是恩德”的爭論——因為得到生命是一件偉大的事情,也是一件值得珍惜的事情。
但仔細想想,這種說法依然是強加的。還是那句話,子女得到生命這件事情,也未必就是什么好事呀。這世上有多少人都過得不快樂,從而認為自己來到世間是個錯誤?
就更不要說,這世上還有多少不合格的父母?他們根本就不懂得愛自己的孩子,而是將孩子看作發泄權力欲的工具,看作給自己養老的儲備,看作一種長期投資。
給了生命就要感恩的說法,其實是一種“預設判斷”的言論,也就是說,預設了給予你生命就是好事,所以你就必須感恩。這個預設本身是不容置疑的,也是專制的。
這種專制約等于“為你好”,只要我是為你好,那你就沒有拒絕我為你好的權利。你要拒絕?那我非死給你看不可。
所以從孩子一出生,中國父母就跟他們簽訂了一個“隱形合同”,即源源不斷的“養育之恩”,都需要得到子女后半生的回饋。
當然,從現實的角度來說,父母養育孩子的確不易。從出生的那天起,就“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家庭情況不好的,需要省吃儉用給孩子保證營養,家庭好的,父母也要付出相當大的心血和心力進行撫養。
在這種情況下,產生“需要回報心理”再正常不過——我他娘的費了那么大勁兒才把你拉扯成人,你不回報我,我那些功夫和投入豈不是白費了?
說到底,還是“要劃算”這種計算在起作用。
但孩子還是委屈:你是把我拉扯大了,那我又找誰索要回饋去?
父母于是順勢說了:那你趕緊生孩子啊。
這就是中國式的生子循環——它的本質上,是一種“投資——回報——再投資——再回報”的代際利益循環。所以在傳統的中國家庭,父母年老以后對子女的索取都非常嚴重,他們索取的不僅是物質上的資源,還有“孝敬”之類的精神索取,甚至伴隨著各種各樣的精神控制。
我見到很多年老的父母,依然在習慣性干涉子女的各種選擇、以及育兒方式、生活方式。與此同時,子女還得保證“孝敬”,不能忤逆,大部分時候需要順著父母,他們有錯也不能進行批評和反擊。
所以我相當厭惡“孝順”這個詞——不僅要孝,還得“順”,也就是無條件的服從父母、順應父母。
其實這本質上不就是專制么?父母難道所有的方面都是對的?子女難道就沒有批評父母的權利?
但是當“孝”成了信仰,它就成了一種不許辯駁的專制。辯駁你就是不孝,就是逆子,這便是專制的厲害。
其實“恩德”一說還有個反諷的地方:既然中國父母把自己對子女的愛,渲染得那么偉大而無私,但為什么又在時時刻刻灌輸給子女“感恩”和“孝敬”這樣的觀念呢?
如果愛真的那么偉大,是不需要索取和回饋的呀?
為什么在我們的很多教育中,要孩子哭哭啼啼去給父母洗腳,完成一種宗教信仰般的虔誠?如果真的無條件愛孩子,哪里需要這樣的行為呢?
那么我們進行文化對比,西方人又怎樣看待這個問題?
在西方文化中,父母和子女是平等的關系。洛克在《政府論》當中就闡述了西方古代的父母和子女關系論:
“他們的子女,并非他們自己的作品,而是他們自己的造物主、全能上帝的作品。他們應對造物主、全能上帝負責,才對子女負責。”(第五十六節:子女是上帝的作品)
這種觀念,在今日基督教已經早已淡化的西方依然根深蒂固。也就是說,子女是上帝的子民,而非父母的私人財物,父母不應當像對待私人財物一樣肆意管制和控制子女,而是要給予子女尊重和愛護,就像愛護上帝賜予的禮物一樣。
說簡單點就是,父母是替上帝“代管”孩子的。
這樣一來,就把父母和子女之間那種利益聯結關系,剝離開了,這成為家庭關系成員之間平等的基礎。
那么洛克如何看待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呢?
“父親對子女的支配權力,只是暫時的,不能及于子女的生命或者財產。這種權力,只不過是為孱弱、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一種幫助,只不過撫育子女所需的一種約束。雖然在子女沒有餓死的危險時,父親可以任意處置自身財產,但是,他的權力,不能及于子女生命或者他們靠自身勞動以及接受贈予而獲得的財產。在子女成年并享有公民權時,父親的這種權力,也不能及于子女的自由。總之,父親的帝權,到此為止……”(第六十五節:“父權”并非天賦權力)
《政府論》的第六十六節標題就更是驚世駭俗了:“孝敬父母不等于絕對服從。”
這本書出版于1690年,也就是康熙年間,在那時候,英國人就已經開始這樣的認知了。
然而時至今日,中國能理解“孝敬父母不等于絕對服從”這句話的,才有多少人?就更不要說那些還在將“孝敬”作為絕對信仰的人群有多少。
當然,說這么多并非要否定子女對父母的尊重。請注意,我更愿意用“尊重”這個詞來取代“孝敬”,更要取代“孝順”。我也認為子女有義務在父母年老時,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給予他們經濟的資助、精神的陪伴、身體上的照顧。
但這有兩個前提:
第一,父母也同等尊重子女、愛子女。如果只是一味地自私索取,對待子女態度惡劣,甚至還要控制子女,那么子女便有拒絕上述行為的權利;
第二,父母有錯,子女完全有平等的地位提出、并且反駁父母。對父母的尊重,不等于無條件地服從和順應。
回到標題:父母養大你,是一種恩德嗎?
當然不是。還是那個邏輯——如果父母是真心愛子女,那就不存在恩德和回饋,因為真正的愛是無條件的。而一切試圖將父母之愛說成是恩德并且要感恩的,都是非常值得警惕的精神枷鎖,是家庭專制、家庭奴役的借口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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