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監委近日消息,日前,經曲靖市委批準,曲靖市監委對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原庭長、四級高級法官余瑾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余瑾(資料圖)
經查,余瑾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司法機關審判人員,知法犯法,執法違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金;違反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謀取工作調動方面的利益提供幫助;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承諾或實際為請托人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請托人送給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余瑾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曲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曲靖市委批準,決定由曲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2024年7月9日消息,余瑾被查。
公開信息顯示,余瑾,女,漢族,宣威市人,1985年7月出生,2007年12月參加工作,2010年7月到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曾任中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四級高級法官。
2023年5月,余瑾任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2023年7月,余瑾任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新職后,余瑾曾被廉政談話,要求“在新的崗位,要加強學習,加強對工作的思考,廉潔紀律,管好自己、管好隊伍。”
當地曾介紹,從事民事審判工作以來,余瑾的收案數、結案數高居中院民事審判前列。期間主審一、二審民商事案件1000余件,參與組成合議庭審理案件3200余件。多次榮記個人三等功、 榮獲“先進個人”、“辦案標兵”等榮譽。2020年被授予云南省三八紅旗手榮譽。
據報道,2007年,余瑾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后順利通過國家公務員(司法)招錄考試,接到崗前培訓通知,她將消息告訴家人,家人反復叮囑,“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做個有良心的法官”。回顧自己在法院的工作,余瑾曾說,“用一顆盡職盡責之心捍衛當初選擇法學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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