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的統計數據,截止2024年底,我國登記在冊企業數量約為6086.7萬戶,而2024年A股三個交易所總共只新增了100個上市公司,按此簡單測算,IPO的機會大約是1/600000,非常低。
當然,要到A股致富也不只有IPO一種方法,還可以走并購,也就是把公司賣給已經上市的公司,但機會同樣也不高,以2024年A股發生的大約1320起此類并購簡單測算,機會也只有大約1/46000。
機會雖然低,但一旦成功收益無窮大,特別是那種一朝致富的感覺,遠非“人生四大喜”可以比擬,為了追求這種快感,不少企業主想方設法都要把自己的公司送上市,并甘愿為此付出一切代價。
近日,上市公司清水源因涉嫌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根據公告內容,信披違規的根源是一樁歷史并購案,因被并購企業財務造假導致清水源出現會計差錯,證監會這一查,則是要從證券法的角度給定個性,到底是造假還是差錯。
實際上,早在證監會之前,司法機關已經從刑法的角度給這件事情定了性,被并購企業的兩個創始人老板已經攜手進去了,一個被判了七年,一個被判了八年。
法院都判了,清水源當然就是受害者,不過,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清水源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而一切還要從清水源的創立開始說起。
清水源在IPO之前一直主營水處理劑,簡單說就是銷售用于水處理的一些化工試劑,而自己并不直接承接水處理的工程。
1987年,清水源的創始人王志清大學畢業后被分配到河南濟源電廠的水處理服務站當技術員,干了7年,一直都和水處理劑打交道。
水處理劑這東西說難也難,尤其對外行來說,技術門檻似乎還挺高,但說簡單也簡單,對于內行來說門檻根本不在于技術,而是客戶資源。
王志清在水廠待了這么多年,技術肯定沒得說,資源也掌握了不少,又碰上了愿意出錢的合作伙伴,于是1995年,王志清帶著技術、設備下海了,與合作伙伴注冊成立了清水源的前身清源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
最開始的注冊資本只有105萬,也就是一家小公司,加上一直只做水處理劑,生意規模一直都不大,到2015年上市的時候,年營收都還不到4億。
企業老板都有個共性,上市之前,一般不怎么關注營收,因為利潤才是實實在在的,而上市之后,就變成要做大、做強了。
做大、做強,大家都知道做強才是王道,但做強沒有一個特別明確的標準,而做大卻是可以從數字上簡單衡量的,于是,上市的第二年,王志清先開出了并購的配方。
2016年,王志清與鄭州老板鐘盛、宋穎標坐上了談判桌,王志清要收購鐘、宋二人手里持有的河南同生環境工程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
同生環境是做環保項目總包的,業務范圍更廣,發展空間大,這是王志清看重的,所以在出價上也是相當的大方。
原本評估凈資產值只有6834萬,卻給出了近700%的溢價率,鐘盛、宋穎標二人一次性套現了5億。
當然,清水源沒法一次性拿出5個億的現金,于是約定現金支付1.73億,發行股份對價支付3.22億。
誰知,鐘、宋二人對股份對價有異議,認為有跌價風險,王志清為了讓二人放心,就與他們簽訂了一個價值保障協議,約定鐘、宋二人股權解禁時如果有跌價損失,自己按差額現金補足。
實控人敢對持有自家公司股票的人做出“穩賺不賠”的承諾,可見王志清對于這場并購是充滿了信心。
然而,并購完成之后,清水源的股價走勢卻大大出乎他的預料,一路單邊下跌。
如果按照價值保障協議中的承諾,王志清虧大了,發行股份收購資產的發行價是23.02元/股,而12個月的限售期后股價跌到了17.67元,王志清要向鐘盛、宋穎標兩個老板補償7500萬現金。
三年之后,被收購的同生環境業績承諾都完成了,王志清該兌現補償了,然而,清水源卻在對同生環境進行檢查的時候發現內有乾坤,便直接報案了。
報案之后經過調查取證,鐘盛、宋穎標確實為賣公司套現做了不少“裝修工程”。
根據一審裁決書,從被收購之前起,鐘盛、宋穎標二人就對同生環境進行了一番美顏,以多種虛假操作的手段把最近一年的收入和利潤往上提了一大截。
司法會計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鐘、宋二人虛增了3億的評估值,也就是說,當初估值5億的同生環境,最多只值2億。
而被并購之后,由于同生環境仍由鐘盛、宋穎標二人實際控制,于是,為了保證業績承諾完美達成,持續的財務造假也就上演了。
2016-2018年,出事之前的同生環境的業績承諾完成率都在100%以上,而核查之后,三年的實際完成率分別只有88%、78%、74%,按照業績補償協議,鐘、宋二人需要補償的金額為1.06億。
另外,鐘盛、宋穎標在執掌同生環境期間還以外部公司的名義與同生環境簽訂虛假工程合同,并給外部公司好處費,由外部公司向同生環境開具了1285萬的增值稅發票。
同生環境按照發票金額給外部公司開出等額承兌匯票后,鐘盛、宋穎又偽造外部公司印章,提前貼現獲得了1175萬的現金,也就是說,鐘、宋二人侵占了上市公司1200多萬。
根據一審結論,在民事賠償層面,鐘、宋二人需要向上市公司至少退賠4個多億,這相當于,之前套現的5個億只有幾千萬能落袋。
而在刑事層面,收購前的造假屬于合同詐騙,而從公司拿走的1200多萬款項又屬于職務侵占、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2023年7月,河南濟源中院一審多罪并罰,判處鐘盛有期徒刑18年,罰款550萬,判處宋穎標有期徒刑16年,罰款400萬。
不過,鐘盛、宋穎標二人都不服,都提起了上訴,而這一上訴,還真的實現了很大的逆轉。
2024年7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撤銷了合同詐騙罪的量刑以及合同詐騙所得的追繳,也就是說,鐘、宋二人不需要退賠一審中的3億。
不過,職務侵占、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則維持原判,最終,鐘盛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宋穎標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收購前的造假不成立,但被并購后的造假是事實,根據終審的民事判決書,鐘盛、宋穎標一共要補償1.06億。
刑事、民事都塵埃落定了,也就該證監會來走程序了,一個立案調查通知書,清水源大跌超過10%。
怎么說呢,老板掐架,股民遭殃,資本市場的游戲實在太詭異了,防不勝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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