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辛苦了一年的打工人們帶著思念、期盼奔赴許久未回的家。春運路上,如何更好地保護好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今天,記者聯系成都法院的法官帶來春運法律小貼士,一起來看看吧!
1.沒有趕上火車可以改簽嗎?可以退票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條規定: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記載的時間乘坐的,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辦理退票或變更手續;逾期辦理的,承運人可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擔運輸義務。
今年12306做出了部分調整,開車后當日也可改簽車票。但是春運期間車票緊張,建議大家提前做好出行準備,盡早出門哦。
2.乘坐飛機、火車時必須按座位乘坐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霸座行為不僅涉嫌侵害他人對于座位的使用權,如果擾亂公共秩序可能面臨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影響鐵路運輸安全、擾亂鐵路運輸秩序的行為將會被納入信用記錄,一段時間內禁止乘坐火車、飛機等運輸工具。
3.交通工具延誤,沖動之下有啥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規定: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過年回家心情比較迫切,一旦交通發生延誤等,情緒上容易沖動,但要切記冷靜處理,不可影響駕駛員駕駛、強行打開航班應急出口逃生門等,一旦造成嚴重后果可能會觸犯刑法,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在交通工具上物品被盜,承運人要承擔責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條規定:在運輸過程中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毀損、滅失,承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旅客托運的行李毀損、滅失的,適用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
春運期間客運人流較多,建議出行或返鄉途中避免攜帶大量現金或貴重物品,在運輸過程中物品毀損滅失的,如果承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承運人已經盡到了巡視、提醒等義務時,財物被盜通常不承擔責任,如果發現財物被盜,請及時報警并積極配合調查取證。
5.免票乘客發生交通事故,承運人要承擔責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該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來源:法治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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