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如皎月,性若秋水,行止間不為風雨所動,泰然自若。法庭之上,他沉著冷靜,以公正為劍,仗義執言,剖析是非,明辨曲直,那股由內而外散發出的強大氣場,令人心生敬畏;法庭之外,他又化身為謙遜寬厚的智者,胸襟廣闊,豪情四溢,與人相交,一片赤誠,溫暖如初升的晨光。他就是上海昌申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合伙人楊斌律師。
律師簡介:楊斌,上海昌申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合伙人,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曾執教中學,當過班主任、政教主任,也曾為大專、本科公檢法成人學員授課;擅長于刑事辯護、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婚姻家庭、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企業法律顧問等。由于楊斌律師在刑事辯護方面的成績斐然,產生良好的社會影響。2015年8月受中央電視臺《奮斗》欄目組邀請,作為特邀嘉賓接受個人專訪。
多年來,楊斌律師憑借深厚的法律功底、敏銳的洞察力和對法治信仰的追求,在充滿荊棘與挑戰的律師執業道路上越走越寬。他所辦理的諸多經典案件,更是贏得了法律界的廣泛贊譽,如:松江泗涇那起轟動一時的伯母雷某殺嬰碎尸案,他憑借精準的法律分析與深沉的人文關懷,不僅為涉案家庭爭取到了應有的法律公正,更觸動了社會對于家庭倫理與心理健康的深刻反思;再如:邵某涉嫌強奸(輪奸幼女)卻終獲緩刑一案,楊斌以其敏銳的法律嗅覺與不懈的努力,展現了法律的溫情一面,同時也警醒世人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緊迫性。而福建男子劉某開車沖撞美國駐上海領事館案、苗某盜竊案等等,楊斌律師均以其深厚的專業素養和高度的責任心,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了合法權益,同時也通過這些案件,在全社會范圍內引發了廣泛的法律討論與深遠影響。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時光回溯到29年前,楊斌還是象牙塔里的一位大學生,彼時,即將畢業的他因為成績優異,而被來校選拔教師人才的上海教育局選中,成為了一名人民教師,主教政治。站在七尺講臺上,楊斌因講起課來條理清晰,懂得循循善誘、深入淺出,加之授課時激情四溢、感染力強,贏得了學生們的深深敬意與喜愛。
六年后,而立之年的楊斌并沒有安于體制現狀,而是開始了新的職業規劃。經過一番思考,他發現自己在六年教書生涯過程中所展示出來的慷慨激昂、嚴謹邏輯等教學特點以及性格特點,與仗義執言、注重事實、講求策略和事實根據的律師職業相吻合,而他始終認為政治與法律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如果轉型做律師,其優勢不言而喻。
有了新的目標后,楊斌在教書之余,開啟了備考模式,無數個通宵達旦的努力,讓他在當年便順利地通過了司法考試。
“當時,我專注于備考,很多人對我的做法不可思議,認為好端端地放棄手里的鐵飯碗而選擇陌生領域,有點過于冒險。但我一想到自己將來能夠用所學到的法律知識應用到實踐中,去為當事人爭取更多的合法權益,甚至腦海里經常浮現出當事人及其家人眼角掛滿微笑時的畫面,我就會變得熱血沸騰。”楊斌補充道:“律師這份職業一定不輕松,但律師的身上卻肩負著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和信任,乃至因職業而獲得的成就感。”
就這樣,楊斌踏入了人生的新戰場,開啟了他的律師執業生涯。
初為律師的楊斌,尤為重視理論聯系實踐。因其勤勉敬業、敢于挑戰,不到半年,他的業務量竟占律所半數。不過,楊斌并沒有被眼前的成績所滿足,他深知這一切的取得離不開辛勤的付出和堅韌的毅力,更明白前方還有許多未知的挑戰等待他去應對。當他望向那些閃閃發光的榮譽證書和帶有溫度的一面面錦旗時,心中涌起的是對未來的期許和對更高目標的決心。
隨著時間的推移,楊斌逐漸意識到,一名優秀律師除了具備通才的顯著特點外,更應該精于某一特定領域,于是他選擇了被法律界公認為最能考驗律師能力的刑事辯護領域。對于選擇,他給出的理由寥寥數語,卻充滿著豪邁與溫情:“涉案者一旦被刑拘或逮捕后,通常孤立無援,應當擁有專業律師為其辯護的權益,這樣才能體現出法之公允。”
于是,楊斌以其認真、嚴謹的工作作風為指引,踏上了刑辯之路。
千淘萬漉雖辛苦,吹盡黃沙始到金
眾所周知,刑事辯護律師在法律體系中扮演關鍵角色,但刑事訴訟的特殊性,現實中真正能從案件事實和定性上實現突破的刑事案件少之又少。楊斌律師一路走來“披荊斬棘”,生動詮釋了一位刑辯律師秉持正義、捍衛法律的責任與擔當。
楊斌律師認為,在刑辯律師眼中,無論是疑難雜案、大案要案,還是比較常見的刑事案件,都應該像對待襁褓里的孩子一樣認真對待“它”,哪怕前有急流險灘,也要勇敢地守護“它”。“從個人角度來看,希望每一起案件都有我辯護的閃光點;但從社會角度來看,我更希望每一起案件都能體現出公平與正義。”楊斌不假思索地說。
而事實上,他的確做到了!每一次庭審前的細致準備,每一份起訴書的精準措辭,每一個環節辯護策略的精心布局,都凝聚了楊斌律師無數個日夜的辛勤付出,尤其在一次又一次的庭審中,楊斌律師像極了金庸筆下的掃地僧,總是從容不迫、條理清晰地陳述事實,用理性而富有情感的力量為當事人發聲,總能取得出奇制勝的效果。
執業以來,楊斌律師過所代理的一起起經典刑事案件就是最無聲地證明。
其中有接受二審代理,出庭辯護,獲得上訴改判的案件,如:
在代理上訴人“曹某萍不滿閔行法院以詐騙罪判處3年的結果而上訴一案”中,楊斌律師提出,曹某萍作為永樂家電某商場的工作人員,假冒客戶名義,打電話給倉庫要求送貨,冒領的家電構成詐騙罪。一般情況下,對被盜竊、搶奪、詐騙等財物的評估報告中關于財物價值與財物所有者、管理者損失的價值是一致的。但特殊情形下,財物的價值與財物所有者、管理者損失的價值存在一定差異性,比如遇到商場實行返券、打折等促銷措施,這樣商場的實際損失就可能與財物的實際價值不一致。本案中關于財物價值的鑒定結論不能作為量刑依據,而應以財物所有者、管理者損失的實際價值為量刑依據。最終楊斌律師的辯護觀點實際上被二審法院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采納,對曹某萍改判為緩刑處罰。
作為辯護律師在為被指控沈某浩、邵某、龍某、李某龍等人犯有強奸罪(輪奸不滿14歲幼女)的邵某提供法律幫助時,楊斌律師通過法庭舉證,據理辯護,辯護觀點被上海普陀法院少年法庭采納,邵某因犯強奸罪被判2年7個月,緩刑3年。
而在其曾經代理的“上訴人朱江不服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其作出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數罪并罰死刑一案”中,演繹了“刀下救人”的成功辯護瞬間。上海高院采納了辯護人關于本案的具體情節,上訴人的特殊精神狀態,希望對朱江槍口稍微抬高一點,可判死刑,但不立即執行的辯護意見,對朱江改判為死緩。
此外,也有接受委托,提供法律幫助,獲得免于刑事處罰或不起訴的案件,如:
2014年,作為上海奉賢區法院受理的苗成兵犯盜竊罪一案的辯護人,楊斌律師在法庭上指出,起訴書出示的被害人報案及陳述是虛假的,取款記錄與攝像頭等客觀證據不能說明是盜竊行為,只能說明被告人有取錢行為(金額為22800元,依法量刑3年以上)。事實是被害人將銀行卡交付給被告人,告知密碼,由被告人自取,還款期限到了,把錢存到此銀行卡后交還被害人即可。期滿無錢還債,被告人選擇離開上海。被害人找不到被告人,后選擇報案,仍無果。后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被告人家屬在法庭主持下達成調解。被告人認為借款已還,放心回到上海,因為公安機關未撤案而被抓。苗某兵因承辦人員采取誘導方式而虛假認罪,構致冤案。辯護人楊斌律師抽絲剝繭,還原案情真相,認為被告人無罪。合議庭實際采納了他的辯護意見,判苗某兵犯盜竊罪,免于刑事處罰。
2018年,楊斌律師作為廣西桂林市蔣某涉嫌故意傷害罪(持兇器,致人死亡,法律規定判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案的辯護律師,更體現出了一名優秀律師者的職業操守。楊斌律師接受委托時已處于偵查階段尾聲。于是楊斌律師第一時間會見了蔣某,向家屬及其朋友了解了案發后案情處理經過。發覺被害人死了三個月,尸體存放在殯儀館,居然沒有尸檢,于是向桂林檢察院提出書面尸檢申請。時間過了一個月,桂林公安、被害人均不愿出錢做尸檢。楊斌律師積極做蔣某家屬工作,出錢做尸檢。尸檢報告出來后,結論為死亡與傷害無必然聯系。于是,楊斌向蔣某家屬要了對方被害人家屬的聯系方式,要求見面,條件是必須見到對方的代理律師。蔣某家屬不同意楊斌律師一個人與對方碰面,認為對方是桂林街面上有名的地痞。在楊斌律師的堅持下,一個人單刀赴會,與對方十幾位家屬、朋友碰面,最后也見到了對方的律師。臨走前楊斌律師還不忘悄悄買了單,安全離開。此后不到一個月,在當年春節前將蔣某取保候審,三個月后,桂林檢察院對蔣某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2023年作為上海青浦區涉嫌破壞電力設備罪(導致被害人死亡,法定刑十年以上)一案犯罪嫌疑人江某志的辯護人,江某志于2022年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取保候審。接受委托后,楊斌律師多處取證,為江申訴,據理力爭,認為不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且有自首情節,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2023年9月15日青浦檢察院對其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作出不逮捕決定。2024年3月20日青浦檢察院對江某志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故意傷害罪作出不予起訴決定。
2024年沈某弟、沈某君不服松江區法院關于與單某娜法定繼承糾紛一案一審判決,委托楊斌律師、陳偉鵬律師提起上訴,上海一中法院對松江法院一審判決予以改判,維護了沈某弟、沈某君的合法權益。
2023年顧某英不服閔行法院關于其與蔡某耀股權糾紛一案的判決,委托楊斌律師、陳偉鵬律師提起上訴,上海一中法院對松江法院一審判決予以改判,維護了顧某英的合法權益。
類似的不起訴案例還有很多,包括2007年代理姬永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浦東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2009代理何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2011年代理上海長寧區法院受理的包中偉等故意傷害罪一案,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2014年代理香港籍上海人顧懿君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被閔行區人民檢察院先行取保候審,后免于刑事起訴;2021年代理王凱被指控危險駕駛罪一案,青浦區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書等。
法律人士都知道,公訴案件中能直接宣判無罪的比例不足萬分之三,多數律師,甚至于一些知名的刑辯律師,窮盡一生也未能拿到一起無罪判決。這足以說明無罪判決的難度,但這對于楊斌律師而言,似乎并不是一件難事。
由于在刑事辯護方面取得了斐然的成績,并產生良好的社會影響,楊斌律師也收獲了各大知名媒體的關注。比如,2015年8月,他受中央電視臺《奮斗》欄目組邀請,作為特邀嘉賓接受央視名嘴專訪;2023年,《時代人物》雜志專門對其進行了深度報道,結合其在律師執業道路上所作出的突出貢獻,將其視為時代楷模加以宣傳……
楊斌律師身邊的許多律師朋友對其過往所辦理的案件贊嘆不已,每每聽到這些贊美聲,他總會云淡風輕地答道:“昌法申權,永遠在路上!”這句話完美地闡釋了他對公平正義的理解。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
楊斌律師告訴記者,“昌法申權,永遠在路上”是一種精神,也是一種人生追求。他把這句話鐫刻于心,甚至以“昌申”為律所之名,把“昌誠信,重事實,據理力爭;申權益,促和諧,法治天下”作為律所宗旨,將其深植于每一位“昌申人”的心間,進而在實踐中把這一理念播撒在廣袤大地。不得不說,這是對“公平正義”的一種深刻理解和積極踐行。
身為一位知名律師,楊斌律師在辦理某一具體的刑事案件時,尤其在為一些大案要案的被告進行代理時,難免會遇到種種不理解。面對各種非議,他早已榮辱不驚,因為他明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一名優秀律者亙古不變的天職,而一名刑辯律師應當在人情、道理和法律的交融中,找出矛盾的最優解。“當你深知自己走的是曲折蜿蜒卻又人跡罕至的那條路,而你仍會義無反顧、風雨兼程地走下去,理由只有一個,因為你的心里裝有法治理想,你的眼中看到了詩和遠方。”楊斌律師斬釘截鐵地說。
這不由讓記者聯想起宋代大詞人蘇軾所描寫的一句詞:“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生動地體現了楊斌律師對法律事業的深厚情感和堅定信念,也展示出他在面對法律挑戰和社會不公時,無懼風雨、吟嘯徐行,始終保持一份冷靜、堅定和從容。
這不僅僅是贊美,更多的是楊斌律師身上所散發出來的豁達胸懷與堅韌信念。而它所傳遞出的真正價值,在于激勵著每一位法律人,在面對困難和挑戰時,都能像楊斌律師一樣,保持堅定的信念和從容的態度,并通過沉著、果敢乃至專業、責任去積極應對。
正如楊斌律師在2020年的除夕夜,有感于當時武漢疫情風聲緊,千萬名白衣天使和愛心人士除夕之夜奔赴武漢,聯想到自己當時代理的三起刑事案件,賦詞一首那樣,他直抒胸臆地把一位刑辯律師的胸懷與責任展示得淋漓盡致。
《卜算子·2020年迎新春遇新冠疫情辦刑案有感》
驚雷送亥豬,
春雨迎新鼠。
武漢風聲因疫緊,
四海齊相助。
東吳有冤情,
恐獨新疆處。
法槌落時傳佳訊,
幾案仗言許?
楊斌律師告訴記者,詞中提及了三起刑事案件:一是代理新疆的一宗涉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團體案中被指控主犯的上訴案件,四入新疆;二是代理的上海徐匯區一宗顏某某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建議量刑在7-8年);三是代理的浙江嘉興一宗聚眾斗毆罪被指控為主犯的李某案(建議量刑在4-5年)。這三起案件,通過楊斌律師艱難、激憤而有耐心、技巧的庭審辯護,上海徐匯區被告人顏某鍛、浙江嘉興李某均被當庭釋放。
他認為,這種帶有“昌法申權,誠信篤行”的辦案風格更容易讓律師的內心深處升起濃濃的家國情懷與正義感。讓他頗感欣慰的是,這種辦案風格贏得法律界的高度認可。
采得百花成蜜后,為誰辛苦為誰甜?回望過往無數個由楊斌律師親自操刀的大案要案或者疑難雜案,他總會滄海一笑,說道:“每當看到委托人家屬朝他面露微笑或者流出感激的淚水時,我的心也跟著醉了,或許,這就是刑辯律師的職業魅力。”
“上醫醫國,律師亦如此。當你把善意和職業觀傳遞給他們,最終影響他們或更多愿意選擇刑辯板塊的律師向著職業化和專業化的方向邁進,這將有助于提升律師質量,推動法治進步。”楊斌告訴記者,律師興,則法治興;法治興,則國家興。而這,正是他的事業追求,與名利無關。
值得一提的是,辦案之余,楊斌律師有自己的業余愛好,比如跑步、打乒乓球、游泳等,偶爾也喜歡與三五好友聚聚,把酒臨風,舉杯抒懷。最近,楊斌律師喜歡在松江華亭湖游泳,一游兩三公里,天高水闊,好個自在!好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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