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4〕11號)、《關于印發 <內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 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58號)以及《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內財社〔2024〕373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025年第一批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及數量
錫林浩特市2025年第一批公益性崗位計劃開發1個,具體崗位信息請詳見《錫林浩特市2023年第一批公益性崗位明細表》。
二、招錄范圍及要求
(一)所有招募人員均為經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1、大齡失業人員。指在常住地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失業人員。
2、殘疾人員。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3、零就業家庭成員。指同一家庭戶口內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員,并且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家庭成員均進行失業登記,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居民家庭人員。
4、失地農牧民。指依法被旗縣級以上政府實施統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場,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的農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補償月標準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人員不在此類人員范圍。
5、長期失業人員。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連續失業登記1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失業人員。
6、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指離校2年及以上從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主要指從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學生)。“從未就業”指從未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或在公司等實體中擔任股東等職務、從未在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登記證、從未在勞動就業子系統中進行過就業登記、從未繳納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二)其他招錄條件
1.身體健康;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紀律性強,服從分配;
3.符合招錄職位所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4.符合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招錄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錄
1.受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處罰的;
3.在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登記證;在運管部門從事出租車運營;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名注冊從事經營活動的、在企業擔任管理人員的、作為股東或參與企業分紅等其他情形;
4.其他不適合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 自2025年2月6日9:00-2月17日17:00。(節假日休息)
(二)報名地點: 錫林浩特市人社司法綜合樓二樓就業服務大廳(錫林浩特市重慶路南段)
(三)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張。戶口本復印件須提供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
2、常住地和戶籍地不一致的,還應提供在錫林浩特市境內城鎮居住6個月(含)以上證明材料。
3、已進行失業登記的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已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提供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殘疾人員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5、零就業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及其他共同居住成員頁;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要求的人員失業登記證明材料;家庭無投資性收入的證明材料或承諾書。
6、享受低保的長期失業人員需提供低保證明材料和失業登記證明材料。
四、考核上崗
市就業服務中心將通過報名審核的人員推送至各用人單位,各用人單位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崗位性質、報名人數等情況具體組織實施招募,招募方式由各用人單位自行決定。考核時需對考核對象報名條件、提交材料進行再次核實,確認其提交的相關材料真實有效。各用人單位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組,考核小組要廣泛聽取意見,務必做到條件客觀、考核公正、過程透明,最終解釋權由用人單位負責。
五、公示及手續辦理
各用人單位聯合市就業服務中心將擬聘用人員在錫林浩特市就業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后,各用人單位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公益性崗位聘用合同(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合同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用人單位到市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備案。
六、補貼標準及合同期限
(一)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50號)要求,公益性崗位人員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資金實行先繳后補,即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發放報酬、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后,向市就業服務中心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就業部門按文件要求補貼至用人單位。
(二)公益性崗位合同期限為3年,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試用期為3個月。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合同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年度考核,經考核合格者可續簽下一年勞動合同。對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單位可終止勞動關系。
七、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招募工作期間要隨時關注“就在馬都”微信公眾號并保持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溝通不暢而影響資格審查或聘用的,責任自行承擔。
(二)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募工作全過程,招募工作過程中及上崗后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崗位援助資格,已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的,退回已享受的各項補貼資金。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包括公益性崗位補貼(按照錫林浩特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和社會保險補貼(按照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執行)。
(三)公益性崗位開發與招募工作,接受群眾監督。報名者對報名資格條件、失業登記、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等方面有咨詢需求的,由市就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四)咨詢電話
1、咨詢電話:0479-8238387
2、監督電話:0479-823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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