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浙江省樂清市城東街道龍興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采礦權經過26輪競價后被當地民企——樂清市樂龍礦業有限公司成功競得,溢價率57.97%!該礦出讓資源總量1208.42萬噸,設計規模310萬噸/年,出讓年限5年,起始價1.38億元,成交價2.18億元,政策處理費用約1334.53萬元,加之道路建設費用及土地復墾基金共約4611.88萬元,該礦資源成本約22.96元/噸。
競得人可分4期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第1期繳納20%,第2-3期繳納27%,第4期繳納26%。項目前期報告編制費用合計近151.66萬元(已納入政策處理費),由競得人在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繳納至樂清市財政局指定賬戶。
該采礦權位于溫州市樂清市城東街道龍興村,面積約0.1950平方千米,競得人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修復改善礦區環境,美化采區地表景觀。礦山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省級綠色礦山和智能化綠色礦山建設等相關工作。采礦許可證到期后,若出讓資源量仍有剩余,經樂清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延續,延續時間不超過2年(若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建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基金賬戶,金額約2985.47萬元。競得人在礦山開發利用時需采取切實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所需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為滿足礦產品外運需求,競得人需支付礦區至慎海橋路段(約3.076千米)和海虹橋至慎南橋段路段(326米)專用運輸道路的建設費用1626.41萬元。道路建設由樂清市城東街道辦事處負責,專用道路使用期限自礦山基建期滿之日起至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之日止,其他事宜按雙方簽訂的道路建設使用協議執行。
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采礦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202號)要求,樂清市人民政府按年度落實礦區范圍內采礦用地指標共計約292.5畝。采礦權出讓第一年落實60畝,剩余232.5畝采礦用地指標根據礦山開采實際情況逐年保障,至采礦許可證到期止。競得人在首期用地手續辦理完成前不得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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