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1月22日1版
“案子終于結了,心里懸了兩年的石頭總算落地了。”拿到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胡先生長舒一口氣。兩年前,胡先生與某裝修公司因還款問題產生糾紛,由于線索繁雜,涉及主體分散,且裝修公司拒絕提供證據材料,使得案件審理受阻。
江門中院聚焦公正與效率,打響長期未結訴訟案件“殲滅戰”,胡先生這起案子被列入督辦清單。經辦案團隊多方努力,12筆有異議的借貸逐一查清。根據有力證據,法院判決裝修公司向胡先生償還借款,歷時兩年的糾紛塵埃落定。
“長期未結案件是法院辦理案件中的‘硬骨頭’。這些案件的清理力度和效果,關乎司法公信力,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必須把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江門中院院長施適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深挖案件長期未結根源
案件長期未結的癥結何在?為探本溯源,2023年,江門中院黨組將“長期未結訴訟案件疑難問題”作為調研課題,由一把手牽頭赴轄區各基層法院開展調研。
調研組依托司法統計系統,分析全市法院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的長期未結訴訟案件數據發現,在新增的一年以上長期未結訴訟案件中,近四成因鑒定評估導致長期未結;司法委托鑒定平均耗時69天,有些法院甚至超過110天;審限變更案件持續增多,個別法院審限變更率長期高于10%。
這些數據,直指兩大關鍵問題:司法鑒定超期、審限管理不嚴。
根據調研反饋意見并結合統計數據,調研組發現,由于鑒定工作缺乏明確的時間指引和約束,不少涉鑒定類案件因檢材多次補充、鑒定機構多次勘驗現場、首選鑒定機構不予受理后重新選定、鑒定工作疑難復雜等原因,導致久鑒不決,審理周期被迫拉長。
“從收到當事人提出鑒定申請到移送司法委托鑒定,全市法院平均用時71天。”江門中院審管辦主任羅曉云介紹說,有的法官對是否啟動鑒定程序研判過久,致使涉鑒定類案件在未進入實質性司法委托鑒定流程之前就已耗時超兩個月。
調研組還發現,對啟動鑒定較遲或鑒定難度大的涉鑒定類案件,大部分基層法院的審限變更較為寬松。
“法律和司法解釋只規定要在審限屆滿前提出變更申請、變更的情形及可變更的期限沒有明確相關評判標準,導致審限變更的彈性空間較大,甚至可能出現多次變更。”羅曉云解釋說。
對癥施策逐個疏通堵點
問題是時代的聲音,也是改革的動因。在江門中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上,《江門法院長期未結訴訟案件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和《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規范案件審限變更管理的規定》獲得通過。
以此為指引,一場關于長期未結案件的整治工作在江門全面鋪開:重塑職責體系,確立兩級法院院長為長期未結案件清理的第一責任人;嚴控審限變更,細化可申請審限變更的情形,確定審核的標準與流程,實行三層審批機制;明確責任督辦,實行三級督辦制度,3年以上的未結案件由院長督辦;注重源頭預防,對審理時間已達10個月的案件,審判管理部門發出預警……
一項項舉措扎實推進,逐步形成上下級法院條線指導“縱向發力”、各部門協作配合“橫向聯動”、各責任主體“全方位參與”、各流程節點“全周期監督”的格局。
這一年,江門法院3年以上未結訴訟案件清零。“不過,3年以下的未結案件仍有50件,大部分都是涉鑒定類案件。”羅曉云說。
司法委托鑒定改革,勢在必行。2022年,江門中院開展司法鑒定攻堅行動,探索推行訴前鑒定機制,力求將訴中的鑒定、審計、檢驗等事項移至訴前解決。導訴人員在審查立案時提前介入,對需委托中介機構審計、評估、鑒定的案件,主動告知訴前鑒定流程。
針對人身損害、合同類糾紛等訴訟中常見的法醫臨床、文件手印、房地產、資產和建設工程五大類鑒定事項,江門中院編印了委托鑒定工作指引,“手把手”指導當事人如何提起鑒定申請、應準備哪些鑒定材料等。
以往,委托司法鑒定只有一個首選機構,若該機構不予受理,法院只能再走一遍流程,選擇另一家機構問詢,耗時又耗力。如今,可以同時選定3個鑒定機構發送問詢函,若一家不予受理,當事人可直接從另兩家中選擇。
通過對癥施策,掣肘審判效率的堵點逐步疏通。
“紅黃榜”催生壓力與動力
“請‘紅黃榜’清單中所涉及的辦案部門和承辦人立即開展梳理排查,逐案明確能否在今年底前審結。”2022年11月15日,一張關于長期未結訴訟案件的“紅黃榜”在江門法院系統激起千層浪。
榜單中,案號、立案日期、承辦部門、承辦法官、審判長、其他合議庭成員等信息赫然可見。
“榜單一出來,大家立即進入‘戰斗’狀態。”不少辦案人員表示,面對“紅黃榜”有壓力,更有動力。
根據江門中院建立的長期未結訴訟案件預警機制,一年以上未結案件將列入“紅榜”通報督辦,已辦理10個月以上但未超過一年的案件列入“黃榜”公開提醒,榜單每周更新。
3個月后,根據實踐情況,該預警機制又新增“全紅榜”清單,兩年以上未結案件全部標紅,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案件列入“紅榜”,“黃榜”入榜時間從10個月調至9個月。
根據案件未結時長,院庭長、審判管理部門通過預警提醒、限期結案、督察約談、強化個案整改等方式,敦促相關責任人盡快審結。
目前,“紅黃榜”已更新至第29期,有137宗案件在“放榜”后1個月內辦結。
法官積極化解長期未結案件的背后,還有績效考核的“指揮棒”在發揮作用。
“對于長期未結案件,實行‘一案一評查’制度,評查結果納入考核指標,作為法官晉升、評優的重要依據。”江門中院副院長謝建華介紹說。
對長期未結及申請延長、扣除審限、中止審理等審限變更次數累計達3次及以上的,或申請延長審限次數達兩次及以上的案件,江門中院明確將其全部納入“四類案件”監管范圍,分級督辦。
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以來,江門法院僅存一年以上長期未結案件21件,同比下降70.4%,創10年來歷史最低值。一年以上長期未結案件比重為0.5%,同比減少0.6個百分點,排名廣東省地級市第一。江門法院長期未結訴訟案件清理常治長效工作機制獲評全省法院“十佳工作機制”。
來源:法治日報
排版:譚年安
編輯:古慧琳
審校: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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