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歲末年初
煙花爆竹進入生產銷售旺季
但個別商家為謀取高額利潤
在未取得相關證照的情況下
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
為有效消除轄區安全隱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連日來,縣局治安大隊聯合縣應急管理局對轄區民房、商鋪、倉庫開展重點排查,于近日成功查處3起非法存儲煙花爆竹案。民警當場對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進行查封扣押,并安排專用運輸車輛轉運至具有儲存條件的倉庫暫存,及時消除了潛在安全隱患。
案例一
2024年12月27日,民警在仁和鎮某村一居民房內安全檢查時,現場發現田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為牟取利益,從非法渠道購買各類煙花爆竹323件,并存放在自己所租的房內準備售賣,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目前,違法行為人田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6日。
案例二
2025年1月9日,民警在日常檢查工作中發現,常林鎮居民何某在租住的房內非法儲存煙花爆竹306件。
經查,何某為謀利,在未取得煙花爆竹許可證的情況下,對煙花爆竹進行售賣,為逃避打擊懲處,她將大量煙花爆竹存放在租住房內,嚴重違反煙花爆竹安全儲存要求,稍有不慎極易引發安全事故。
目前,違法行為人何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例三
2025年1月15日,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檢查中發現, 縣城西山路某門面房內非法儲存煙花109件。
經查,違法行人為郭某在外地購進了煙花爆竹,后將其存放在自己租住的一樓房內,準備在春節銷售。然而,該處周圍有大量居民生活居住,且房內無任何消防器材,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
目前,違法行為人郭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
私自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煙花爆竹,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輕者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或者發生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西充公安
編輯:李丹鳳
審核:向 艷 王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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