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食品安全,關乎萬千學子的健康成長,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
近期,福州市教育局推行的局長陪餐制,旨在強化校園餐飲監管,本是積極之舉,卻在網絡上引發了廣泛質疑與討論。
以往領導去學校視察順便在食堂用餐,多是臨時性的偶然行為,而如今福州將局長陪餐作為一項日常制度固定下來。這一轉變的背后,是對校園食品安全問題的深切關注。像云南昆明市官渡區長豐學校“臭肉”事件、重慶酉陽縣糧食公司賣臨期大米給鄉村學校這類事件,頻繁刺痛公眾神經,極易引發輿情危機,也凸顯出校園食品安全問題的嚴峻性,這或許正是當地推行局長陪餐制的重要原因。
然而,在局長陪餐制之前,校長陪餐制已在多地推行,可校園食品安全問題依舊時有發生。同樣是領導陪餐,層級的變化是否就能帶來截然不同的效果?這令人懷疑。而且,陪餐的形式也至關重要。若提前通知學校,陪餐時領導隊伍浩浩蕩蕩,食堂大概率會精心準備,如此一來,陪餐看到的只是“精心打造”的表面,而非學生日常的用餐真實情況。所以,領導陪餐時不妨低調行事,“微服私訪”,才能獲取最真實的信息,真正發揮監管威懾作用,但這又很大程度依賴于領導個人的行事風格。
陪餐制的責任界定也需明確。若陪餐工作落實后,食品安全問題仍未杜絕,陪餐者是否應承擔責任?制度設計應是完整閉環,有陪餐任務就必須配套考核評價機制和問責機制,否則陪餐制很容易流于形式。
此外,網友對權力尋租的擔憂并非空穴來風。回顧2021年河南封丘縣中學營養午餐事件,學生用餐后集體嘔吐、拉肚子,校長卻無力更換送餐公司,因為背后是教育局的招標。最終,縣教體局副局長等4人被立案調查。這一案例警示我們,教育主管部門在學校食堂經營權招投標等環節,一旦出現權力尋租,不僅無法保障學生飲食安全,反而會淪為黑心供應商的保護傘。在此背景下,市縣兩級教育局局長陪餐,若不能有效遏制權力濫用,確實意義不大。
保障孩子們吃得安全、吃得健康,關鍵在于各項制度的嚴格落實和引入第三方監管。一方面,要切實落實校長陪餐制,讓校長真正肩負起監管責任;另一方面,在食堂經營權招標環節,確保競爭充分、過程公開透明,優先選擇資質優良的供應商。為增加公信力,不妨讓家長參與到招標評選過程,畢竟“媽爸嚴選”更能讓孩子放心。同時,邀請家長全程參與學校食堂的食材采購、日常管理等工作,形成全方位監督。
當前,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多處于半市場化運營狀態,因其顧客群體固定、集中,若監督缺失,經營者極易懈怠,導致餐飲質量和服務難以保障。對此,可考慮兩種解決思路:一是開放校園餐飲市場,打通校內校外,讓家長和學生自主選擇就餐地點,通過競爭提升餐飲質量;二是若維持非市場化運營模式,可借鑒政府機關食堂的管理經驗,充分發揮管理優勢。
局長陪餐制作為一種新的監管嘗試,初衷值得肯定,但要真正守護好校園“舌尖上的安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說實話,校長陪餐的制度內核,是寄希望于通過校領導“先嘗先試”、與學生風險共擔的方式,倒逼校園食品安全水準的提升。但實際上,局長沒可能天天陪餐,所以就要充分發揮類似“飛行檢查”的功能,形成“局長不是天天陪餐,但局長卻可能隨時到場”的監管威懾。
只有從制度落實、監督機制、運營模式等多方面綜合發力,才能讓校園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如果局長陪餐制效果不佳,后續再發展到市長陪餐制甚至更高級別的陪餐制,恐怕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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