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4日凌晨,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刑警大隊接到市局110指揮中心的出警指令:集慶路214號“紫嫣洗頭房”發(fā)生一起持刀搶劫案。案發(fā)過程如下:
1月13日23時20分,中華門摩托車監(jiān)測站檢驗員賀某和宋某來到秦淮區(qū)集慶路214號的“紫嫣洗頭房”“洗頭”,“完事”后兩人在店里休息“回血”時,進來一高兩矮三名外地口音的男青年,三人只洗了頭(字面意義的洗頭)后就結(jié)伴離開,但約摸過了10分鐘左右三人又兇神惡煞地回到店內(nèi),一進門就各抽出一把長約30厘米的砍刀,隨后一名矮個子歹徒將洗頭房的卷簾門拽了下來。另外一高一矮兩名歹徒持刀分別抵住了賀某和宋某的脖子,將二人逼進包間里,用事先準備好的透明膠帶將二人的嘴巴封住,用割斷了一根電飯煲的電線將二人的手腳捆住。
洗頭房
隨后,洗頭房“媽媽桑”——時年31歲的安徽含山縣人刁均翠和“小姐”高某和蔣某三人也被拖進包間,用同樣的方式捆住。之后兩名歹徒對五個人進行強行搜身,一共搶走現(xiàn)金7000多元、三部手機。臨走前,高個子歹徒惡狠狠地聲稱:“哥幾個是專門搶洗頭房的,公安局都拿我們沒辦法,你們誰敢報案,老子手里的刀子可不認人!”
三名歹徒逃走后約摸半個小時,掙脫束縛的五個人才出來呼救,求鄰居打110報警。
秦淮分局刑警大隊的偵查、技術(shù)人員成立的專案組在綜合現(xiàn)場勘查和群眾走訪等方面的情況,決定立即采取以下四項措施: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大門
1、繼續(xù)對現(xiàn)場周圍的居民群眾進行走訪調(diào)查,盡最大可能詳細了解三名歹徒的體貌特征。
2、案發(fā)現(xiàn)場距離主干道不遠、逃跑方便,歹徒作案工具齊全、分工明確、手法熟練、膽大妄為,應是經(jīng)過精心預謀策劃、事先踩點,有備而來,作案時沒有遮臉,也不操本地口音,因此流竄作案的可能性極大,一定有其它案件在身。所以應當立足全市迅速進行案件串并,并將串并范圍逐步擴大到周邊城市,力爭通過串并案偵查發(fā)現(xiàn)更多線索。
3、被害人被搶的物品中有三部手機,通過專門的技術(shù)手段嚴密監(jiān)控被搶手機的使用情況,及時獲取相關(guān)情報線索。同時向通訊器材、二手手機市場等重點場所物建特情人員,加強布控,嚴密贓物控制,以盡快發(fā)現(xiàn)贓物。
4、三名歹徒均操外地口音,因此首先立足于案發(fā)地周邊地區(qū)的暫住人口進行集中排查,特別要加強對中華門附近的非法勞務市場的控制,物建特情耳目對嫌疑人員進行貼靠,尋找蛛絲馬跡。
經(jīng)過一個多月的串并案工作,專案組先后發(fā)現(xiàn)同樣的幾起作案人數(shù)相同、作案手法類似的兩起針對“洗頭房”的搶劫案:
2001年1月17日凌晨,三名男子在下關(guān)區(qū)城河路25-4號的“云云洗頭房”搶劫了“小姐”周某等三人現(xiàn)金1600余元以及價值1500元的手機和金戒指等物,總價值3100元。
2001年2月14日夜,三名男子在玄武區(qū)長白街555號“舒雅洗頭房”搶劫了“小姐”譚某等三人現(xiàn)金4300元以及價值1700余元的手機和首飾等物,總價值超過6000元。
洗頭房“小姐”
專案組從歹徒人數(shù)、作案手段和侵害對象等因素綜合分析,初步認定下關(guān)區(qū)1.17洗頭房搶劫案、玄武區(qū)2.14洗頭房搶劫案和秦淮區(qū)1.14洗頭房搶劫案三起案件系同一伙人所為,可以并案偵查。
可是,這伙人因為都是戴手套進行作案,所以三起案件的現(xiàn)場都沒有提取到有價值的指紋,再加上受害人因為被搶劫的時候精神緊張、過度恐懼,所以描述出來的犯罪分子體貌特征都不盡相同,不具備繪制模擬畫像的條件(張欣來了都表示:這個畫像繪制不了),所以破案條件非常不好。
但是,專案組徹底認定犯罪分子系外來人口流竄作案的判斷,因此集中警力重點圍繞外來人口集中、違法犯罪行為高發(fā)的中華門非法勞務市場進行摸排,物建特情人員對嫌疑對象進行貼靠,終于在2月25日通過特情獲得一條重要線索:又數(shù)名糾集在中華門非法勞務市場的外地男子雖然長時間游蕩在勞務市場,卻從來沒有找過什么活計,但近來出手卻變得非常闊綽,經(jīng)常下館子吃喝,身邊帶著手機,行跡非常可疑,并且其中還有一人正是秦淮分局一直在通緝的宋正(時年25歲,綽號“大個子”、“老妖”,祖籍六合縣新集鄉(xiāng),暫住在中華門掃帚巷2號),他是發(fā)生在2000年11月13日銀橋市場附近聚眾斗毆案的主要嫌疑人。
中華門
2月26日0時,秦淮分局刑警大隊會同中華門派出所突襲了中華門掃帚巷2號,將住在這里的宋正、周如朋(時年20歲,祖籍安徽省霍邱縣馮井鄉(xiāng))等九人擒獲,然后連夜組織受害人進行辨認。結(jié)果這些受害人一致指認宋正和周如朋就是秦淮區(qū)1.14洗頭房搶劫案、下關(guān)區(qū)1.17洗頭房搶劫案、玄武區(qū)2.14洗頭房搶劫案三名歹徒中的兩名。
經(jīng)連夜突審,宋正和周如朋對自己搶劫“洗頭房”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待了和他們共同作案的四名同伙,分別是時年26歲的江蘇省灌南縣張店鎮(zhèn)張店村人李廣華(綽號“小李”)、時年26歲的安徽省銅陵縣金榔鄉(xiāng)人王智(綽號“小王”)、時年27歲的(南京市)江浦縣石橋鎮(zhèn)人楊小勇和時年17歲的(南京市)雨花臺區(qū)長崗村人張某某(因其案發(fā)時未成年,所以原資料沒有列全名),并且交代這四個人已經(jīng)分別逃回原籍老家。
根據(jù)宋正和周如朋的交代,專案組在特情耳目的配合下經(jīng)過一周的追蹤,先后在雨花臺區(qū)長崗村、江浦縣石橋鎮(zhèn)、安徽省銅陵縣金榔鄉(xiāng)和江蘇省灌南縣張店鎮(zhèn)分別將張某某、楊小勇、王智和李廣華抓獲歸案,徹底摧毀了宋正流氓搶劫犯罪團伙。
經(jīng)宋正等人交待,該團伙成立于2000年4月,由宋正為頭目,在選擇作案場所、團伙人員分工、贓款贓物的處理方面有絕對的發(fā)言權(quán),其余五人均無權(quán)置喙,只有服從的份,稍有不滿就“幫規(guī)處置”(一頓打),甚至連團伙成員平時的活動都要隨時向宋正“報備”。因此團伙組織十分嚴密,作案效率明顯高于其它松散的“幫派”。
對于作案對象的選擇,宋正等人交待:之所以要選擇“洗頭房”為作案目標,主要是光顧“洗頭房”的男子基本都是來嫖娼的,而“洗頭房”的“小姐”也都不是什么“正經(jīng)人”,就算遭到搶劫一般都不敢報案,故而搶劫“洗頭房”最為安全。為確保萬無一失,宋正等人都專門帶人進行“踩點”,重點選擇交通便利、便于逃跑的“洗頭房”下手,并且宋正嚴格規(guī)定作案時必須戴手套。
每次作案前,這幫人都要認真進行準備,事先準備好砍刀、膠帶和白手套等物。每次作案基本上都有預定的“程序”,每次都是三個人為一組,先洗頭(字面意義的洗頭),洗完頭后由宋正以撓頭為“下手”信號,繼而將受害人用膠帶封嘴、電線捆好后實施搶劫,得手后就迅速逃離現(xiàn)場。一旦遇到反抗,這幫人就會不計后果的持刀濫殺,氣焰囂張。
2000年6月21日0時,宋正、周如朋和楊小勇三人在三牌樓將軍廟附近的“小小洗頭房”搶劫的時候,店主賈某的丈夫張某發(fā)現(xiàn)情況異常前來查看,竟被宋正一砍刀砍中面門,張某吃痛逃跑,宋正一邊追趕一邊持刀對著張某背部又連砍數(shù)刀,直到張某逃到中央門派出所附近時宋正才放棄追趕,最終宋正等三人搶得“小小洗頭房”“媽媽桑”賈某和三名“小姐”身上的現(xiàn)金800元以及總價值6200余元的手機、金項鏈物品揚長而去。
今日的南京三牌樓地區(qū)
2000年11月13日16時,宋正等人為了爭奪對拖板橋自行車銷贓市場的控制權(quán),專門購買刀叉棍等兇器,組織蘇北的“泗陽幫”和安徽的“繁昌幫”兩伙一共十四人持兇器在銀橋市場附近聚眾斗毆,相互砍殺擊打,總共造成十人不同程度受傷。
2000年12月下旬的某天,宋正團伙成員李廣華在某“洗頭房”嫖娼后支付了100元的嫖資,宋正得知后勃然大怒,認為自家的人去嫖娼居然還要付錢,丟了幫派的臉,于是糾集了周如朋、楊小勇、王智等人持刀來到該“洗頭房”要砍殺“媽媽桑”,嚇得“媽媽桑”為了逃命從二樓跳下,摔斷了雙腿,結(jié)果被宋正等人一頓圍毆,最后“媽媽桑”苦苦哀求,掏出800元充作“精神損失費”后才揚長而去。
經(jīng)專案組審訊,確認宋正團伙在南京市的秦淮區(qū)、下關(guān)區(qū)、白下區(qū)、玄武區(qū)和鼓樓區(qū)針對“洗頭房”持刀搶劫作案十三起,涉案總值10萬元。除此之外,宋正團伙還犯下盜竊、敲詐勒索、行兇傷害、聚眾斗毆等案件三十四起。
至此,宋正特大團伙搶劫案徹底告破(團伙成員的判決結(jié)果歡迎南京的小伙伴積極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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