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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復榘(1890年1月25日—1938年1月24日),行伍出身,1930年任山東省政府主席。
韓復榘與蔣介石中央分庭抗禮,他統治下的山東處于半獨立狀態,成了他無法無天以土皇帝方式進行治理的獨立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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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人樂道的故事就是“發籃球”。
當時,籃球剛從西洋傳過來。濟南成立了一個正規的籃球隊。舉辦籃球賽的那天韓復榘大主席也被請了,過去坐在臺正中。他第一次看這種比賽,覺得又稀奇又滑稽。他問身邊的人看他們搶球的那不要命的勁,大概那個大皮球很貴吧!身邊一個官員告訴說不貴,50塊就能買好幾個。韓復榘哈哈大笑,咱們省庫里的錢有的是,買上他20個一個人送他們一個,別叫他們那么拼命地爭搶了。
據后人考證,說這個段子是編排韓主席的,因為他本身就是籃球愛好者。
不過,韓主席在今天看來倒是懂物權法的“定分止爭”。“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對此,《慎子》一書中講了一個例子,“一兔走街,百人追之,分未定也;積兔滿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分定不可爭也”。《商君書》進一步講,“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賣兔者滿市,而盜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堯、舜、禹、湯且皆如鶩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貪盜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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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韓主席懂法律,相信他一定會很喜歡,因為他最愿意判案件,而且效率極高,人頌外號“韓青天”。
1934年夏,韓主席到濰坊(舊稱濰縣)視察。一老婦攔車告她在縣公安局當巡官的女婿遺棄她。韓立即把巡官叫來問話,巡官還沒能辯解,韓就判決:“槍斃!”于是巡官被拉到沙灘上執行了。他的老婆隨即趕來向韓哭訴說,母親平素好賭且好吃懶做,巡官的薪水有限才難以滿足。韓聽了后說道:“這個老女人也不是個東西,槍斃!”于是這個老婦也被槍決了。見丈夫和母親瞬間被韓槍斃,這女人便大哭大鬧,拉住韓的衣服說,我現在一個親人也沒有啦,我跟著你吧!弄得韓很狼狽,縣公安局局長把她拉到一邊再三勸說,最后給了1500元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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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主席喜歡騎自行車上街,并只帶極少的衛士。大家知道他喜歡過問民情,所以他一出省府大門,就常會遇到有人告狀,他親自接訴狀,多的時候,一次可接到十幾份五花八門的狀紙。
韓主席審案時不禁止旁聽,常有三五個新聞記者站在韓的身后邊聽邊記。韓問案高興時,常回頭問記者“我問得怎么樣?”記者們總說:“主席問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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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主席也自己喜歡自稱“韓青天”,但判案不分青紅皂白,全憑心情而定,殺人如兒戲。因為他不聽辯解,當時也沒有律師辯護制度,更沒有所謂一審、二審、死刑復核等程序。他究竟審了多少案件,枉殺了多少人,難以計數。
試看剃頭者,人亦剃其頭。
1938年1月11日,蔣介石在開封以召集北方抗日將領會議的名義將韓復榘誘捕,次日押至漢口。1月19日,國民黨組成高等軍法會審。1月24日晚上七時左右,以“違抗命令,擅自撤退”罪被軍統特務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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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年有律師辯護制度,有所謂一審、二審、死刑復核等程序,韓主席的命運會是如何?
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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