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珠海市、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樊維秋、徐加金執行了死刑。對此,廣大人民群眾無不拍手稱快。
兩名罪犯在同一天伏法,令廣大人民群眾感受到了司法機關依法從快從重懲處重大惡性犯罪的決心,網友們紛紛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就應該付出應有的代價!”
專家說法→
依法從快從重懲處重大惡性犯罪
有力震懾犯罪 穩定公眾安全感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梁根林
被告人樊維秋、徐加金為發泄私憤,無差別殺戮無辜群眾,犯罪心理極其扭曲,性質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其重大,珠海、無錫兩地司法機關依法從快從重予以追訴和審判,完全符合刑法第二條法益保護、第三條罪刑法定和第五條罪責刑相適應的根本要求。
兩案的辦理準確把握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充分體現了“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的方針”、“對于社會危害大或者具有法定、酌定從重處罰情節,以及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被告人,要依法從嚴懲處”的具體要求。
司法機關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追訴和審判,保障被告人辯護權,聽取并回應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辯護理由,踐行了程序正義的理念。對兩名被告人判處死刑達到了我國死刑案件的定罪、量刑證據必須確實充分、得出唯一結論,必須將死刑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的證明要求,符合刑法第四十八條“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的規定與“對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論罪應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的政策要求。
面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觸發公眾安全焦慮的極端個案,司法機關依法從快從重懲處,及時回應公眾關切,穩定公眾安全預期,實現了個案處理的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法律效果、政策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對重大惡性犯罪
應當依法從快從重懲處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 劉艷紅
刑事司法不僅是準確適用法律的規范實現過程,還要承載有效治理犯罪的重要功能。對于重大惡性犯罪,刑事司法應堅持依法從快從重懲處的基本立場和方法,這既是準確適用法律的規范要求,也體現了震懾犯罪、維護穩定的治理需求。
珠海、無錫兩起案件性質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對于此類重大惡性犯罪務必以嚴為本,堅決予以懲處。刑事司法應對重大惡性犯罪秉持刑事一體化的嚴懲立場,依法從快從重并舉。其中依法是首要要求,從快是程序法角度的懲處效率要求,從重是實體法角度的懲處力度要求,并對各項裁量事項以嚴懲的標準把握。
重大惡性犯罪的罪行及犯罪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對行為人依法從快從重懲處能夠有力震懾犯罪、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對于此類犯罪,最有力的犯罪制裁就是最有效的犯罪治理。
依法嚴懲重大惡性犯罪絕不手軟
法治日報評論員
1月20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珠海市、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樊維秋、徐加金執行了死刑。對此,廣大人民群眾無不拍手稱快。
每個人都會遇到挫折,甚至陷入困境,但無論如何傷害他人都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反而會讓自己身陷囹圄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兩起案件的當事人因生活中的不如意,便以殘忍的方式傷害他人、報復社會、危害公共安全,讓無辜的生命凋零隕落,讓受害者家庭陷入痛苦深淵,他們為此要接受法律的審判并付出沉重代價,完全是咎由自取。
平安是基本的民生,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最大的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是政法機關的重要職責。上述案件發生后,政法機關依法辦案,辦得快、辦得好,既從嚴懲處,又充分尊重和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體現了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傳遞了依法嚴懲重大惡性犯罪絕不手軟的態度,彰顯了政法機關以人民為中心的一貫立場。
這些案件的依法處理既是對受害者的告慰,也給全社會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課:在法治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要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真正做到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只有這樣才能營造和諧安寧的社會環境,才能讓萬家燈火長明、人人都有安全感。
來源:公安部新聞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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