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廣州市一般管理區實行圈養和嚴格管理區禁止飼養、銷售、繁殖的危險犬標準及品種的通告》正式發布,2025年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該《通告》主要內容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危險犬的定義,是指包括格斗犬只等攻擊性強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統的混種犬只,以及體型特別巨大的大型犬只;第二部分為危險犬的具體品種認定條款,包括35種烈性犬具體品種、1項體型認定條款及1項部門認定條款,主要是將常見的格斗犬只和因其品種特性容易攻擊人類的犬只等烈性犬列為危險犬,同時參考國內外大中城市的一些規定,并充分考慮到廣州的實際情況,將體高(站立時從肩部最高點到地面的距離)超過71cm(含71cm)的犬只也納入危險犬范圍;第三部分為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據悉,2010年,廣州市公安局會同廣州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現廣州市農業農村局)共同制定了《廣州市一般管理區實行圈養和嚴格管理區禁止飼養、銷售、繁殖的危險犬標準及品種的通告》(以下簡稱《舊通告》),有效期為5年,分別在2015和2020年進行了延期。
政策解讀文件顯示,《新通告》充分吸收了近年來市民提出修改廣州市危險犬名錄的意見建議,結合專家調研情況和警情數據統計分析,并借鑒參考北京、上海、深圳、佛山、東莞等城市涉及危險犬標準的相關規定,將《舊通告》中第二條第36項“中華田園犬(土狗)”移出在廣州市一般管理區實行圈養和嚴格管理區禁止飼養、銷售、繁殖的危險犬種類名錄。其他內容與《舊通告》保持一致。
全文如下:
根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現確定廣州市一般管理區實行圈養和嚴格管理區禁止飼養、銷售、繁殖危險犬的標準和品種,并通告如下:
一、廣州市一般管理區實行圈養和嚴格管理區禁止飼養、銷售、繁殖的危險犬包括格斗犬只等攻擊性強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統的混種犬只,以及體型特別巨大的大型犬只。
二、廣州市一般管理區實行圈養和嚴格管理區禁止飼養、銷售、繁殖的危險犬品種:
1.比特斗牛梗犬 Pit Bull Terrier
2.斯塔福梗犬 StaffordshireTerrier
3.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a
4.巴西非拉狗犬 FilaBraziliero
5.日本土佐犬 JapaneseTosa
6.意大利卡斯羅犬CaneCorso
7.中亞牧羊犬CentralAsianShepherdDog
8.俄羅斯高加索犬 CaucasianOwtcharka
9.西藏獒犬 TibetanMastiff
10.意大利扭玻利頓獒犬 Neopolitan Mastiff
11.法國波爾多獒犬 Dogue de Bordeaux
12.牛頭獒犬Bullmastiff
13.羅威納犬Rottweiler
14.杜賓犬Dobermann
15.英國馬士提夫犬 Mastiff
16.德國拳師犬 German Boxer
17.秋田犬Akita
18.比利時牧羊犬 Belgian Shepherd Dog
19.荷蘭牧羊犬 Dutch Shepherd Dog
20.德國牧羊犬German Shepherd Dog
21.法國狼犬 Beauceron Wolfdog
22.捷克獵狼犬 Saarloos Wolfdog
23.川東犬(重慶犬)Chinese Chongqing Dog
24.佛蘭德斯牧牛犬 Flanders Cattle Dog
25.牛頭梗Bull Terrier
26.紐芬蘭犬New Found Land
27.愛爾蘭獵狼犬 Irish Wolfhound
28.阿富汗獵犬AfghanHound
29.威瑪獵犬Weimaraner
30.比利時馬林諾斯犬 Belgian Malinois
31.蘇俄牧羊犬Borzoi
32.安納托利亞牧羊犬 (Anatolian Shepherd)
33.圣伯納犬 Saint Bernard Dog
34.大白熊犬 Pyrenean Mountain Dog
35.大丹犬GreatDane
36. 體高(站立時從肩部最高點到地面的距離)超過71cm的犬只。
37. 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市公安機關認定的其他烈性犬只。
三、本通告自2025年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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