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人民法院報》以“修復的不僅是斷橋,也是和諧的鄰里關系”為題,報道靖江法院善意執行巧化鄰里心結的故事。
修復的不僅是斷橋,也是和諧的鄰里關系
江蘇靖江是典型的南方水鄉,轄區內水網縱橫,靖江東北角的季市鎮某村,村里有一條小河,自西而東將村莊一分為二。為方便自己和他人出行,1977年,居住在小河南岸的村民劉某經大隊和生產隊同意,在其房屋西側選址建造了一座連通南北的小橋。時光流轉,隨著村里人丁增加,小河南岸的人家也逐漸多了起來。1997年,村民張某在南岸建造新房,沒曾想這座方便村民的橋悄然間變成引燃鄰里矛盾的“導火索”。
2024年3月21日上午,江蘇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徐丹接手了這起棘手的執行案件。原來,張某惡意毀損了小橋南段的橋面,致使通途變為斷橋。劉某對張某的行為十分惱火,多次要求張某修復橋面,卻遭到拒絕。于是一怒之下向靖江法院起訴張某。經審理,靖江法院判決張某將毀損的橋面修復,可張某仍然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無奈之下,劉某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為進一步了解被執行人拒絕履行的原因,徐丹電話聯系了張某。電話那頭,張某的言語充滿了抵觸,語氣強硬而決絕,似乎對這座橋有著難以言說的深仇大恨。徐丹立刻意識到,這起執行案件并非表面那么簡單,背后一定隱藏著更為復雜的矛盾與糾葛。
于是,徐丹決定深入調查,揭開這起糾紛背后的真相。張某對執行干警的到來十分抗拒,甚至不允許踏進他的家門。徐丹沒有氣餒,在當地村干部的陪同下,來到張某家說明了來意。張某打消顧慮后,滔滔不絕地向徐丹講述了事情緣由:“自從建房以來,我家就諸事不順。有人說就是因為那橋對著我家東房間北側窗戶,沖散了我家的運勢。因為這座橋,我家的自留地也比劉某家的窄了幾十厘米,這口氣我怎么咽得下去?”
對此,徐丹深知如果這次強制執行,即使橋面得以修復,矛盾也會繼續像野草一樣頑強生長,難以根除。她想采取更加靈活的執行方式,徹底解開張某的心結。
經過現場勘驗,徐丹琢磨出了一個解決方案:她發現緊挨著小橋的有四戶人家,橋北邊東西兩側分別是王某家及李某家,橋的北側正對著兩家中間的弄堂。橋南邊東西兩側分別是劉某家和張某家,而橋的南側正對著張某家東邊臥室窗戶。另外,劉某家及張某家中間也留有一個弄堂。如果將小橋稍稍往東偏移幾十厘米,就可以對著那個弄堂,對四戶人家均無妨礙。當徐丹將這個方案告訴張某時,他當場表示只要能解決小橋的朝向問題,他愿意花錢建一座新橋。
由于新橋的位置涉及多戶村民的利益,為了建一座大家都滿意的橋,徐丹主動和村委會聯系,由村委會根據當地村規民約,出面召集四家村民、村民代表以及其他愿意主動參與修橋的村民,共同商議新橋修建事宜。
之后,村里組織召開村民會議,通報實地測量的結果,并匯總村民的意見建議,最終確定了新橋的南北界址、修橋時間、材料以及費用承擔等事宜,在村委會及村民代表的見證下,該執行案件當場擬定了和解協議。
勘驗現場,一直忙著勘驗測量的徐丹,制服從前襟到后背都濕透了,晶瑩的汗珠雨水般滾落。當這份和解協議由四戶人家分別簽字確認時,徐丹看到了他們眼中的釋然和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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