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社部的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止到2024年,我們國家有3億多人可以領取到社保退休金和基本養老金的待遇。這其中包括了1.4億城鎮職工,和1.6億多城鄉居民。
這3億多人每年必須證明兩次自己還沒有死,否則就斷你退休金、養老金。據說這是某部制定的全國通行的制度。美其名曰:“資格確認”。
具體做法是讓你在有司的網站或APP上,自己證明自己還活著,暫時還沒有死,以獲得領取退休金的資格。防止你死后家人還冒領你的退休金、養老金。
一年做一次證明都不行,必須做兩次。這種“自證未死”的做法,對全國3億多人領取退休金及基本養老金的國民,不僅帶有歧視性和侮辱性,而且是十分痛苦的。
一些風燭殘年的老人平時幾乎都沒有什么人探望的情況下,卻還有一個看不見的隱形人一年兩次來催問你“死沒死”?你還得努力想辦法向他證明自己確實還活著,還沒死。
誰能知道這心里是何種滋味?
因為擔心領不到退休金,一些月退休金僅二、三千元的老人,還不得不投“巨資”買智能手機,戴著老花鏡請人教自己操作,面對鏡頭點頭、搖頭、眨眼睛,以證明自己活著還沒有死,來完成這種“資格”確認。
而那些長期臥床,不能點頭搖頭眨眼睛的失能老人,親屬還得想盡辦法去幫助完成資格確認……
如此這般,社保機構倒是省事不跑路輕松了,風燭殘年的老年人卻被反復折騰著,沒完沒了。
在我國,只有公安機關、醫療機構、人民法院,才有權責從法律意義上認定公民是否死亡(包括非正常死亡、因病死亡、宣告死亡等)。任何公民都不能認定自己死亡,也沒有法定義務證明自己是否還活著。
社保機構作為行使公權力的機構,更應該依法辦事。只要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退休金、養老金領取人有自己證明自己活著還沒有死的義務,這種要求老人們進行自我資格認定的做法就是違法的,就必須予以糾正和禁止!
誰都會老啊!老年人飽經滄桑,辛勤勞作一輩子,為國家為社會為家庭奉獻了一生,如今步入晚年,更需要的是全社會的關愛與尊重。
現在對他們的關愛與尊重沒有看見,歧視和侮辱倒是每年兩次,一次不拉。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機構應該做的嗎?
他們領的根本就是自己預繳的錢,不是恩賜啊!
其實,要解決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資格問題十分簡單,只要社保機構與公安機關、醫療機構、人民法院聯網,實現對公民的死亡信息的共享就能完全解決,這不僅符合國家“放管服”的要求,也合法合理,還免除了三億多老年人本不該遭受的折騰和痛苦。
多蠢的機構才管不了區區冒領退休金的問題?。?/p>
即使出現冒領,又有多么難以解決?
事實上歐美、日韓都發生過家人冒領死者退休金這種事,但都是微乎其微的小概率事件。而且世界各國從來不會因此而做出“一人生病,全村吃藥”的蠢事。很簡單,因為冒領難以持續,總會被發現,一旦暴露,交給法律解決。
而且,有些損失是政府應該承擔的合理損失。
社保機構也太不把我們的公檢法當回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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