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來源于生活,以第一人稱敘述,圖文無關,請理性閱讀。
1
兄弟姐妹之間有矛盾,往往都是父母搞出來的。
我老公家是兄弟姐妹3人,他上面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
我跟他是相親認識的。當時我并沒看上他,是他后來追求了我三年多,我感動了,才接受他的。
他自己貸款買了一套小房子,他父母住在鄉下。那時,我以為他父母肯定在鄉下干點什么活的,我們這邊他們那個年齡的父母,都要工作的。
可到快要結婚時,我才發現他父母根本不干活的。他媽是在他哥結婚后,就什么活也不干了,他爸是天天打麻將,把打麻將當成工作的。
老夫妻倆住在大兒子家,把他們自己的那套老房子出租了,用租金來維持生計。那套老房子,是我老公的爺爺奶奶手里蓋的,是農村里的宅基地房子。
老公說,他也沒辦法,攤上這樣的父母,所以他只能自己貸款買房子。他同齡的同學和朋友等,買房子時父母都是支援錢的,有的是父母全款買房的。
2
我看老公那樣,覺得他也挺不容易的,就沒跟他分手。父母好吃懶做,他也沒辦法,又不能要求父母的。
我和他結婚時,他父母一分錢都沒出,就像親戚一樣,來吃吃喝喝。親戚來吃吃喝喝,還要送個紅包,可他們是什么都沒送的。
按我們這里老規矩,在婚禮上,長輩要給小輩見面禮的。可因為以往親戚家辦喜事時,我公婆是不給人家送禮的,那現在人家當然也不回送了,所以我沒收到什么見面禮錢。
我和老公結婚后,他還了3年多貸款,才還清的。
那時,我們市里有一個新開發的小區,是安置鄉下幾個村里的拆遷戶的。安置完拆遷戶后,多了幾套房子,開發商就打算比市場價便宜點賣掉,快點回籠資金。
我從朋友那里聽說這個內部消息后,就想買一套。老公也覺得這是個好機會,可以便宜好幾萬呢!
我老公手里沒錢,但我手里是有錢的,結婚前我工作攢下來的。我結婚時,父母出錢給我辦了嫁妝,還給了我十萬塊錢。
所以我就把手里的錢都拿出來,老公去問他的同學和朋友借了一些錢,我們又貸了些款,然后買下了一套200多平米的大房子。
我們把原來住的那套房子出租了,用租金還房貸,每個月我們自己出的錢就少了。我們貸款了15年,這壓力也很大,所以我一直拼命干活拼錢,省吃儉用的。
3
有一次,我們去鄉下給公婆送年貨。我反正按禮節,每年都會給我父母和公婆買年貨的。
我父母是經常要給我們錢和東西的,公婆什么都不給我們的。我給我父母買東西,感覺不給公婆買,好像不好,所以我還是也會給他們買的。
那次我們到鄉下后,竟然聽見婆婆在跟鄰居說,小兒子家買房子,她貼了20多萬。鄰居說,難怪他們小夫妻能買得起房子。
我就馬上跟老公說了,婆婆怎么造謠,跟人家說,貼給了我們20多萬?老公馬上去說婆婆,婆婆假裝沒聽見,不吭聲。
我以為老公說了婆婆,婆婆以后不亂說了。然后,我們就回城里了,公婆是從不留我們吃飯的,因為不愿意花錢買菜。所以有時我們去時,還要帶著熟菜去的,否則就沒飯吃。
后來,我又好幾次聽見婆婆在跟人說,小兒子家在城里買房,她貼了20多萬。
我跟老公說了,老公很無奈,叫我不要去管了。他媽要面子,給自己臉上貼金,所以去跟鄰居說的,我們不要計較了。
4
我們結婚十多年后,婆婆病倒了,在解決醫藥費的問題時,按理兄弟倆平攤的。至于大姑姐,她愿意出點就出點,不愿意就算了,怎么說她也是嫁出去的,不能要求她的。
結果大伯子家說,我們買房子時,公婆貼了我們20多萬,所以現在醫藥費全部由我們負擔。因為公婆沒貼他們錢,而且公婆一直住在他們家,算住宿舍的話,也不小了。
大姑姐要求給婆婆好的治療,把她從6人一間的房病里,轉到了單人間里,用的藥也是進口的好藥。她的意思是,反正由我們出錢,她不用擔心錢的問題,就作主給她媽最好的治療。
我沒辦法接受這樣的安排,我根本就沒拿公婆一分錢,怎么說我拿了20多萬?老公也不承認拿了20多萬,但現在老母親躺在醫院里,錢不付出去,命就會沒了的。
他就跟我大吵,要拿錢去給他媽治病。我只同意拿一部分,不能全部由我們負擔,而婆婆的治療待遇,不應該弄得像老干部一樣。
因為我拿出來的錢不夠,老公就瞞著我,去問親戚朋友借,還問我舅舅家也去借了。我那邊的親戚,當然是要問我還錢的,我怎么能不還呢?所以,我們夫妻大吵了。
5
后來,公婆相繼去世了,在辦喪事時,又是相似的情況。他哥和他姐一口咬定,說我們買房子時,公婆貼給了我們20多萬,所以現在公婆的事,要全部由我們負擔。
他哥和大姐還說,這20多萬是他們知道的,是婆婆說出來的。肯定還有婆婆沒說出來的,否則我們怎么買得起兩套房子?
他們說的兩套房子,就是一套我老公的婚前房,另一套我們婚后買的房子。
我老公覺得大吵大鬧難聽,再說他哥家和姐姐家都在農村里,條件確實不如我們好。所以他就鎮壓我,自己承擔下了父母的所有費用。
他父母的喪事,都是他姐指手畫腳安排的,都是按我們這里最高標準辦的。
所以老公瞞著我,去欠下了30多萬外債,這些錢都用來給他爸媽治病和辦喪事了。我知道后,心寒透頂!我辛辛苦苦奮斗,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可他們父母卻那么舒舒服服的。
我沒辦法接受,就提出離婚了。
老公不想離,哭著求我,可我心意已決!在他的心里,永遠都是他原生家庭里的人重要,我是最不重要的。
就這樣,我和老公離婚了,孩子已經滿18歲了,他誰也沒跟。
離婚兩年后,我從兒子那里聽話,我前夫跟他哥哥家和姐姐斷絕來往了。
結語:
每個人都要努力工作掙錢,少給別人增添麻煩。不要生了幾個孩子,就靠著孩子吃了,孩子也要撫養他的孩子的,活著都不容易。
老人無德,就會害子女,子女愚孝,婚姻和家庭必定不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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