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6日深夜,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偵支隊支隊長郭建新正在值班室中休息,突然接到110指揮中心的出警指令,天潼路478弄順和里內發生一起兇殺案。郭建新立即起身,叫醒其他在支隊里值班的偵查員和技術人員火速準備好“家伙事兒”跳上警車,和分局分管刑偵的宋孝慈一起帶隊迅速趕往現場。
1993年的上海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
1993年的郭建新
現場位于天潼路478弄某號的老式石庫門房內,一樓的西廂房被翻得一片狼藉,櫥柜抽屜以及各種物品散落在地板上,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旁邊的衛生間里,19歲的張某濤衣著整齊地躺在放滿水的浴缸里,早已經氣絕身亡。
拆遷前的順和里
報案人是死者張某濤的父親張某某,據他講:10月6日晚飯后,他就去鄰居秦某(女)家“搓麻將”,一直搓到22點以后,張某某腰間BP機響了,他讓人替換自己后起身回家準備回電話。誰知道打開房門就看到屋內一片狼藉,以及撲鼻而來的一股子煤氣味,就感覺到大事不妙,就急忙喊兒子張某濤的小名,卻全然沒有反應。他沖到兒子的房間沒看到兒子,又沖到衛生間,結果發現兒子張某濤躺在浴缸里,已經沒氣了。
根據張某某的清點,現場被搶走大量的現金、首飾以及兩架照相機,總價值約15萬元。
這幢石庫門中住的都是張家的親戚,各家之間的墻壁隔音效果很差,基本上是這家放個屁那家就能聽到響的地步。可是令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住在同一個石庫門里頭的其他親戚卻并沒有聽到什么異常的動靜,最后一次見到死者張某濤的是死者的嬸嬸,她說21時左右她去了一趟張某某家,看到張某濤正在自己的房間看電視,一切都很正常。
經市局刑偵總隊法醫室主任王德明對死者進行的尸檢,認定死者的直接死因系被人為扼掐頸部導致的機械性窒息,然后被移尸到衛生間的浴缸里,放水沖掉了尸體上的全部痕跡證據。死者的頸部既有掐痕,又有繩勒痕跡,口鼻處還有明顯的表皮剝脫,說明犯罪分子在作案中對受害人采取了掐脖、繩勒和捂嘴等暴力手段。其手段之殘忍,讓看慣了死人的王德明法醫都怒斥:“迭只宗桑伐是寧(上海話:這個畜-生不是人)!”
王德明法醫
現場勘查的結果令人沮喪,犯罪分子臨走前擦拭掉了全部腳印,且罪犯戴手套作案,因此也沒有留下半枚指紋,現場的門窗也沒有任何被撬壓的痕跡,犯罪分子在如此復雜的作案環境,在如此容易被人察覺的時間段內實施殺人搶劫犯罪,作案的手段極為兇狠殘忍,作案后對現場的翻動非常仔細和徹底,逃離現場之前又是放水又是放煤氣,破壞了痕跡和嗅源。以上這些情況無一不說明犯罪分子是蓄謀已久、膽大妄為、為求財而不計后果的兇殘狡詐之徒。
據了解,張某濤的父母在日本打工多年,收入頗豐,其父張某某1997年回上海定居,其母現在依然在日本,群眾反映張某回滬后好招搖、好露富,經常騎著一輛哈雷“太子”摩托車招搖過市,經常在麻將桌上一擲千金,平時和朋友交往時出手也極為闊綽……
哈雷“太子”摩托車
在案情分析會上,眾人經熱烈討論后認定本案系熟人作案,或由熟人“牽線搭橋”和指使他人作案,從兇手在預謀和實施犯罪的過程中暴露出來的思維定式和行為特點和作案習慣等方面的分析,對犯罪分子做出如下刻畫:
1、犯罪分子應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作案,中青年男性的可能性較大。
2、犯罪分子具有極為豐富的反偵查經驗,有劣跡前科。
3、犯罪分子必定和受害人家熟悉,甚至有交往,系熟人作案。
據此,郭建新發布指令:偵查工作的重點應圍繞張家的社會關系展開,其中當晚和張某某一起搓麻將的人員為重中之重。
張家人丁興旺,其家族的社會關系非常復雜,按照親疏和來往密切程度總共排摸出了三千多人,然后就開始看艱苦卓絕的篩查核實。
當晚和張某某一起搓麻將的三個“搭子”作為重點嫌疑對象,立即就排除了其中兩人的嫌疑,而第三個嫌疑對象——時年36歲的無業人員楊國柱在偵查員上門傳喚的時候因為不在家而成了重點排查對象。
經查實,楊國柱是張某某的鄰居秦某的“相好的”,是個“老官司”,1990年曾經涉嫌一起發生在浙江富陽的殺人案而被監視居住了半年,會不會是楊國柱指使秦某邀約張某某搓麻將以調虎離山,而自己趁機作案呢?
在一時半會找不到楊國柱的情況下,偵查員先傳喚了秦某,秦某表示:兩個多星期前楊國柱就要求她和她妹妹將張某請來搓麻將,但是前幾次張某某都以裝修新房太忙而婉拒,直到10月6日才約成。在搓麻將途中,楊國柱出去過幾次,第一次出去是到弄堂口的“胭脂店”(雜貨店)換零錢作籌碼,第二次是幫一個“搭子”將孩子送回家,第三次和第四次出去是為了買點心,第五次說是回楊國柱自己家,但是時間都不長。
10月8日,楊國柱卻來分局自首了,一進門就嚷嚷著要見“郭支隊”,在被帶入郭建新的辦公室后第一件事就是大叫“觸霉頭”、“我為人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1990年年底,我住地的戶籍警帶著兩位市局的人來找我,說是了解浙江富陽一起殺人案案發時我的去向。我明明白白,詳詳細細地說清了,結果證明我是清白的。誰料想到這次發生了殺人案,又把我牽進去了,豈不是‘觸霉頭’?”
面對詢問他10月8日晚上五次離開麻將桌的去向時,楊國柱說:“第一次,我見桌上沒籌碼了,就到附近的一家煙雜店換了點‘角子’(上海話:硬幣);第二次,是因為我看見一個搓麻將的‘搭子’和他老婆鬧矛盾,他老婆把孩子送過來往他懷里一塞就走了。為了不影響大家打牌,我抱起孩子幫他送回他家;……第五次出去是回家上了趟‘灶披間’(上海話:廚房或者廁所的意思),來回大概有一刻鐘。”
在老式公房里搓麻將的場景
此外,楊國柱還強調說:張家出事后,是他陪著張某某去虹口分局報的案。
但是,當郭建新派出去核實情況的偵查員回來后,楊國柱的疑點不但沒有消除,反而提升了。
首先,楊國柱聲稱案發當晚21時多一點回家上過廁所,但其母親卻表示楊國柱這個晚上一直沒回過家。
其次,楊國柱聲稱最后一次離開回家上廁所用時15分鐘,這15分鐘和兇手作案的時間距離很接近。
其三,根據楊國柱所住地的戶籍警介紹,1990年年底富陽警方(而不是上海警方)來調查楊國柱的時候,楊國柱向他們提供了一張富陽開往上海的火車票,以證明富陽案發當天他正在去上海的火車上,這張火車票是從一本單位財務賬簿里找出來的,現在看來疑點重重。
于是,郭建新立即向虹口分局局長張濟祥、副局長宋孝慈申請派員前往富陽了解1990年的那起案件的基本情況。
經查實,1990年11月29日的案件被害人是富陽乒乓球廠廠長李某仁的妻子和女兒,而且李某仁和楊國柱是熟人,介紹他們認識的就是楊國柱的相好秦某,而秦某是李某仁的表妹。案發前一天,楊國柱曾經到乒乓球廠找李某仁談業務,但被告知李某仁這幾天在外地出差。當時的現場勘查發現,作案人在殺人后曾澆水和酒用來毀滅痕跡物證,而現場也沒有提取到任何手印和腳印,而現場客廳內還沒收拾完的麻將桌證實這里曾經搓過麻將。當地警方判斷案發時間是23時多一點,一場麻將搓完,客人離去,主任熄燈后,犯罪分子才實施的作案。而且事先經過精心設計和預謀,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極大。所以富陽警方將楊國柱列為重大嫌疑對象,但由于手頭沒掌握直接證據,這起案件過了快三年依然沒有進展。
這個結果讓郭建新大喜,富陽的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和發生在順和里的血案的作案手法非常相似,這也就意味著楊國柱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由于他幾次出去的進出時間都有“搭子”給他作證,所以郭建新認為楊國柱應該不是直接動手的人,而是個策劃者,動手的另有其人。
為了穩妥起見,郭建新向市局刑偵總隊求援,請總隊長張聲華和刑技中心痕跡專家徐林生一起對本案進行“會診”。
張聲華
張聲華和徐林生在仔細研究案情后認為:富陽11.29案和虹口10.6案楊國柱肯定都有份,但絕不是他親自動的手,肯定有一人或者一人以上的同伙根據他提供的“情報”實施作案。而楊國柱則負責策劃和遙控指揮,所以接下來應圍繞楊國柱的社會關系、尤其是他的狐朋狗友開展偵查。
針對楊國柱有很強的反審訊能力這一點,張聲華建議應采取逐步施壓的戰術,期間捕捉楊國柱的反應中的破綻,然后一舉擊潰他的心理防線。利用他沒有具體實施殺人搶劫行為,可能不會被判死刑的僥幸心理,分化瓦解他和同伙之間的攻守同盟,爭取從楊國柱身上把他的同伙給順藤摸瓜挖出來。
因此,從10月8日至10月10日,虹口分局刑偵支隊開始對楊國柱進行層層施壓,從一開始留置在值班室轉到專門關押嫌疑人的侯訊室,從有民警專門客客氣氣地跟他“陪聊”到預審員不客氣的詢問,從允許“相好”秦某給他送吃食和香煙到只能吃分局的“大灶”,讓楊國柱倍感壓力,最終在10月11日的第四次提審中,楊國柱的心理防線崩潰,向預審員提出要香煙,然后在吸完半支煙后開始交代:
“半年前,我和我老婆鬧離婚,同時在外面尋‘下家’(就是新的相好),搭識了被害人的鄰居秦某,然后我倆的關系迅速升溫并同居在一起,秦某喜歡搓麻將,我就在麻將桌子上認識了被害人張某某,張某某一副財大氣粗的派頭給我留下深刻印象。所以我就對張某某進行一番‘考察’,了解到張某某曾經去日本打工,而且他老婆至今還在日本,家里面只有張某某和他兒子,所以就起了壞心思。”
“9月29日晚,我來到蹲大牢時的朋友,家住南市區的馬偉民家里,想邀他‘噎道組’(上海話:一起做),馬偉民很痛快的就答應了,然后馬偉民又拉河南來上海、在申城貿易公司打工的宋創業入伙——因為他會武功。計劃是由我想辦法請張某某到秦某家打麻將,然后我去通知馬偉民,由馬偉民具體作案。”
“9月30日、10月4日和10月5日,我三次催秦某邀請張某某打麻將,都被張某某以家里裝修沒空拒絕。10月6日我在秦某家吃完晚飯后再讓秦某去邀請張某某,這次張某某答應了。我馬上騎車去馬偉民家,讓馬偉民和宋創業做好準備,在河南路海寧路口的車站等我的行動通知。”
“安排妥當后,我就回秦某家開始打麻將,我玩了幾圈后就由秦某替我,然后假意忙著倒茶、買煙、買點心,進進出出的以麻痹張某某他們,當21時30分的時候,我趁機溜出,一路小跑去了河南路海寧路口,將馬偉民和宋創業領到張家門前,然后就在21時45分返回秦某家,繼續打麻將。”
郭建新、宋孝慈和全程聽審的張聲華一致認為楊國柱在避重就輕,把事情說得好像自己只是個牽線人,為了讓他徹底交代,當務之急就是盡快抓獲馬偉民和宋創業。
外圍調查發現,馬偉民和宋創業對楊國柱被抓一無所知,所以10月11日當晚的抓捕行動非常順利,馬偉民和宋創業到案后沒作過多頑抗,很順滑的交代了他們在10.6案中所犯下的罪行,和現場勘查結果和刻畫的犯罪過程完全吻合。至此,10.6案告破。
隨后,虹口分局刑偵支隊馬冬江副支隊長再接再厲,又針對富陽11.29案再審楊國柱,此時已經是驚弓之鳥的楊國柱再也無法遮掩,交待了自己伙同馬偉民制造富陽11.29案的全過程。
1990年11月26日,楊國柱打聽到李某仁廠長出差在外,要好幾天才能回家,于是就火速通知馬偉民立即趕到富陽,然后謀劃一番后由楊國柱在11月28日先到乒乓球廠露個面,然后聲稱自己要趕回縣城,以制造不在場證明,然后在縣城和馬偉民匯合,兩人在傍晚趕到李某仁家,躲在附近的稻田里等待下手的機會。待李家麻將搓完,客人全部離開,主人熄燈休息時,楊國柱和馬偉民就上前去敲門,在得知是楊國柱后,李某仁的妻子不疑有他就給開了門,沒想到門剛開,兩人就兇神惡煞地沖了進去,將李某仁的妻子和12歲的女兒活活掐死,然后翻箱倒柜,劫得現金3萬元,存折20萬元,金戒指一只,然后又在現場灑酒和灑水,洗掉腳印,破壞嗅源。
當馬偉民得知楊國柱供出了富陽11.29案后勃然大怒,大罵楊國柱“出賣朋友”,于是又交代了一起公安機關尚未破獲的命案:
1991年12月初,楊國柱和馬偉民瞄上了南市區大華煙雜店店主余某,因為他的店位置好,生意興隆,目測很有錢。于是經過幾次踩點后,于12月19日凌晨1時左右帶著一把鐵錘潛伏在煙雜店附近,待余某外出倒痰盂的檔口潛入店內,待余某返回時用鐵錘將余某活活砸死,然后上樓將余某90多歲的老母親活活掐死,然后兩人翻箱倒柜搶得現金1.7萬元后逃離現場。
隨后,馬偉民又交代了一起伙同楊國柱一起在南通犯下的特大入室盜竊案,經聯系南通市公安局,查明情況屬實——
最終,楊國柱、馬偉民和宋創業因搶劫罪、故意殺人罪被悉數判處死刑。
經朱達人局長批準,此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列為1993年十大金獎案例。
時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長的朱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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