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節將近,被執行人陸續返鄉。閩清法院緊盯涉民生、涉金融等重點執行案件,利用被執行人資金回籠、歸鄉過年的契機,強勢開展歲末執行攻堅行動,力求在蛇年春節前,將勝訴當事人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 。
專項行動從1月17日凌晨5:00正式拉開帷幕,執行干警、法警們在院大門口集合,整裝待發,在閩清法院執行局局長余宜湘作了簡短的動員發言后,按照提前規劃好的路線分兩組奔赴各個執行現場,共出動28名執行干警、法警,5部警車。
追債變還債,調解化糾紛
陳某借給朋友多筆借款,春節來臨之際,聽聞多個欠款人返鄉,就到法院申請拘留,今天在拘留過程中其中一個借款人在法院上門后表示愿意到法院跟陳某進行協商,最終雙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訂立和解協議。此時,陳某的債主張某聽聞陳某在法院,也到法院來要求其履行債務,陳某的身份由“申請執行人”變身“被執行人”,法官抓住此機會,利用其作為“申請執行人”身份體驗過程的不易,理解自己的申請執行人,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陳某將所有借款全部還清。
司法施威懾,協商促和解
楊某因生意投資向黃某借款人民幣149665元,后雙方發生糾紛,經法院判決,楊某應償還黃某人民幣149665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楊某遲遲未還款,黃某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查封楊某名下車輛,凍結其名下存款,并將其納入限制高消費名單庫,本次行動前收集信息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節前有返鄉,遂將其列入本次拘留名單內,凌晨到楊某家里時,楊某還是一臉懵,最后在法官耐心釋法說理過程中,雙方訂立和解協議,楊某今天先還人民幣15000元,2025年1月28日前償還人民幣5000元,自2025年2月起,每個月月底至少償還借款人民幣3000元,直到還清借款。
舊債終有解,新規始履行
高某、廖某在合伙經營陶瓷廠期間向詹某購買煤炭,除以瓷磚抵還部分貨款及債務轉移部分外,尚欠原告貨款人民幣29108元,后該廠倒閉,經法院判決高某、廖某應共同償還貨款人民幣29108元及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判決生效二十多年來詹某還有人民幣3000元貨款未拿到,本次執行法官聽說廖某節前有回來,趕緊將該案再次列入拘留名單,成功將廖某帶回執行局,耐心勸誡其遵法守信,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切勿存在僥幸心理,最終謝某內心有所松動,表示愿意積極配合法院償還欠款,但目前自己手頭確實拿不出錢,希望能協商確定還款方案。最后,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雙方達成和解,被執行人在10日內先還人民幣2000元,之后每月還款人民幣500元,直到還清所有欠款。
在對被執行人進行拘傳、調解、體檢、送拘留所等歷時12個小時后,專項行動初戰告捷。共拘傳被執行人23人,拘留被執行人6人,達成和解案件5件,執行到位金額人民幣36萬元,嚴厲打擊了“拖、躲、逃、賴”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持續向社會釋放出誠實守信正能量。
閩清法院出品
供稿 |執行局
編輯 |陳 雅
初審 |季臺贈
終審 |林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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