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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久前,一名男子準備結婚,男子是江蘇人,女朋友是四川的,他們選擇在四川先辦一場婚禮。
男子便想,在四川這場的婚禮他不用請太多人過來,盡量簡單辦。
他想到了自己的兩個發小,一個不太聯系的發小A和一個經常聯系的發小B,邀請他們來參加他的婚禮,并且當他的伴郎。
三人從小就是好朋友,只不過年歲漸長,他與B的聯系更多感情更深,與A則是淡了許多。
三個人都是20多歲的年紀,男子一個月工資六千,發小A從事餐飲行業職業是廚師,工資八千,有房有車,而B則是一個富二代,日常賣賣大閘蟹。
他把婚禮的事情告訴兩人,發小B二話不說非常愿意去,發小A則仔細詢問路費的問題。
他們飛去四川的飛機需要500元,回程的機票就更貴了,需要1000-3000不等,便宜點的方式就是坐一整天的火車200元。
發小A有些猶豫,直到男子表明他會給對方報銷,他才松口,男子希望對方回程的時候坐火車,但是發小似乎不太愿意。
更令男子生氣的是,發小A對發小B說出這樣的想法。
發小B給男子發來A與B的聊天截圖,截圖中A表現出對路費的不舍,這一來一回他需要花費5000多。
他與B商量隨禮的份額,表示想包2000的隨禮,但是B嫌棄太少了,他想要包8000到10000的隨禮。
男子看到A與B這截然不同的態度,對A更加生氣了,不想讓他來參加婚禮了。
他更不理解的是,讓A來參加婚禮他又一定要坐飛機回去,機票那么貴,他不好承擔,他希望對方能坐火車回去。
他覺得對方是來參加婚禮也不要吃虧,斤斤計較的人,對發小A很是失望。
02
但網友卻與男子有截然不同的看法,甚至覺得是男子和發現B的問題更大。
男子既然邀請發小來參加婚禮,那么對方來不來都應該由他自身決斷,對方出于對路費的考慮可以完全選擇不來,只包一份份子錢。
但男子既然要對方來當伴郎,就應該做出合理的安排,而不是理所應當地讓對方“吃虧”。
更何況雙方之間的聯系早已冷淡,充其量只是兒時玩伴罷了,發小A又有何理由為了男子的婚禮花費一個月的工資還有一些時間呢?
發小B轉頭就把他與A的對話告知了男子,也是一個背刺朋友,不太道德的人。
他愿意給男子8000的份子錢無非是因為家中富有,并且和男子的感情好。
男子實在沒必要將兩位朋友進行比較,得出誰慷慨誰不愿意吃虧的結論。
伴郎不是義工,不是讓誰去誰就樂意去的,不僅看的是兩人之間的友情,還要看當事人是否有誠意。
男子似乎只看到了發小A的猶豫與小氣,卻沒有發現自己也是如此。
說到底,沒有誰是理所當然要為誰無條件貢獻的,你提出要求,他人有權拒絕,這才是人與人之間固有的界限。
03
周國平在《人與永恒》中說: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這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確定的。
一切麻煩和沖突都起于無意中想突破這界限。”
現實中有太多矛盾和分裂都源于沒有界限感,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
曾有這樣一個例子,一女子與一位同事在多年前就共事過3個月,不久同事便辭職離開了。
同事辭職后,兩人一起吃過一次飯。
算算日子,至今已經六年沒見過面,五年沒有過任何聯系了,期間甚至連朋友圈的互動都沒有過。
出乎意料的是,這位同事近期突然給她發來了結婚請帖。
帖子上寫著婚禮在另一座城市舉辦,相隔甚遠。
更讓她無奈的是,即便她在微信上委婉地表達了自己在婚禮當天無法到場后,這位同事卻明晃晃地問道:“那你只有在微信上表示一下了”。
當她獻上祝福言語,同事更是直接地說到:“有紅包嗎?人不來心意可以來。”
對方的行徑令人大跌眼鏡。
記得《社會交換理論》中有這樣一句話:人情關系最本質的隱藏邏輯是,要有對等的價值交換。
作為成年人,我們應該明白:最高級的交往,就是互惠互利。成年人的友誼,都需要有來有往的維護。
沒有理所當然,更沒有一味索取。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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