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工作報告對過去一年的成績回顧全面、重點突出,對未來的安排催人奮進、舉措有力,我深受鼓舞。”省人大代表、廣東廣悅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山說,他很關注法治環境的建設,政府工作報告提到“推進法治廣東、平安廣東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更是讓他對未來充滿信心。
作為一名執業律師,黃山認為,廣州法治建設的一大亮點就是聚焦服務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大力加強涉外法治建設。
廣州市設立全國首個涉外法治工作專門機構,率先建立涉外法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機制,率先成立廣州市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服務分會,一體推進廣州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
廣州還積極協助省人大常委會制定《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條例》,以立法形式為南沙開發開放進一步放權賦能破除改革發展障礙;出臺《廣州市南沙區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實施辦法》,建立與港澳、國際接軌的市場主體登記制度。同時推進廣州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打造聯動香港和澳門、面向全球的國際商事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制定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法律服務業的制度銜接創新上,廣州全力推進粵港澳律師事務所合伙聯營、粵港澳大灣區律師試點工作。”黃山表示,《廣州市支持律師行業高質量發展 全力服務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的若干措施》日前發布,提出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在司法、行政、仲裁、商務等領域的互動,積極向港澳地區推介廣州法律服務,打造大灣區特色的品牌律所。
他表示,廣州正不斷提升涉外法律服務能力,高水平推進粵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例如廣州缺乏像深圳、珠海兩地的特區立法權和立法變通權,在落實《南沙方案》中面臨諸多法律法規障礙。
目前,作為超大城市的廣州,只有普通設區的市的立法權。黃山舉例說,例如在南沙推動實現港澳游艇自由行,面臨出入手續繁、費用高、可開放水域少等現實問題,廣州市目前在積極爭取參照“港車北上”“澳車北上”模式,探索在南沙先行先試港澳游艇關稅免擔保入境后給予臨時船舶國籍,參照國內游艇進行管理,但所涉政策均屬于國家事權,需逐級上報國務院批準調整相關法律法規在南沙的實施。
他建議,從省級層面推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廣州市,根據南沙改革創新實踐需要制定有關南沙的法規,與香港、澳門實行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相信隨著《南沙方案》的深入實施,基礎設施‘硬聯通’、規則機制‘軟聯通’、灣區居民‘心連通’,一定會將廣州打造成涉外法律服務業中心和大灣區法治建設高地,高質量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四個出新出彩’。”黃山說。
資訊來源 | 廣州日報、廣州律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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