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5月14日14時50分,位于四川江津地區的同華煤礦(不過該煤礦歸屬于重慶松藻礦務局)正在進行+352米水平二石門揭開K3煤層的掘進作業——
進行掘進作業的礦工
同華煤礦的設計生產能力為年產10萬噸煤,解放前原本是私人開辦的小礦,解放后被地方政府接管,改為公私合營。采取的是平硐開拓、前進式開采的傳統開采方式,此時一共開采了K1、K2、K3和K4四個煤層,平硐標高為+352米。
開采順序是這樣的:由煤系地層頂部進入至煤層底部的K1煤層后,再沿著K1煤層開掘出一條長630米的煤層走向大巷;在大巷的420米和620米處開有兩個石門通向K2煤層,再由一條運輸巷通往K3、K4煤層和回采工作面。
通風系統布置是這樣的:總回風巷設置在標高+435米的K2煤層及+420米的K1煤層大巷。K2煤層工作面的回風巷出口安裝有40千瓦和15千瓦的離心式風機各一臺;K1煤層工作面的回風巷出口安裝有7.5千瓦的軸流式風機一臺,構成全負壓通風,總風量為每分鐘1700立方米。K3煤層單獨布置煤層運輸巷和+420米的K1煤層風巷貫通,沒有安裝通風機,采取獨立自然通風;K4煤層為獨立通風,除該煤層外,其余三個煤層構成一個大串聯式的通風系統。石門采用人工隔離全負壓通風,煤巷采取雙巷掘進擴散通風,全井沒有一臺局部通風機。
+352米水平二石門揭開K3煤層的掘進作業開始于1959年12月,當時二石門的K2煤層已經布置回采工作面,形成了全負壓通風,為了布置K3工作面,所以從二石門向K3煤層進行掘進作業。但由于采用原始的人工打眼爆破的掘進法,所以施工進度極為緩慢,半年時間才僅僅掘進了47米,至1960年5月10日才在二石門的頂部見到了K3煤層,但由于二石門處是沒有支撐防護的“裸巷”,所以在5月10日當天掘進至此的時候就發生了一次煤矸石傾出掉落事故,掉落量達10噸,幸虧撤離及時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出了事后,掘進作業被迫停止,經檢查風流瓦斯含量高達4%,礦長親自下井檢查后決定停止掘進作業,轉而砌隔風墻來隔離瓦斯。5月14日當天上午隔風墻砌成,瓦斯濃度也降到了0.6%,于是掘進作業繼續進行。
14時50分的時候,井下作業人員開始早班和中班的換班,早班的礦工還未結束掘進作業的時候,中班的礦工已經下井準備在掘進作業間隙的時候把早班礦工換下來。
60年代下井前進行政治學習的礦工,照片中女性礦工占相當比例,當時女性下井是男女平等的體現
14時55分,掘進作業又進行了一次爆破,但誰也沒料到的是,僅僅5分鐘后的15時整,隨著一聲巨響,噴涌而出的煤矸石在一瞬間填滿了二石門及其附近的K2煤巷和K1煤巷,堵塞長度達250米,大量煤塵從位于突出點900米處的平硐口噴涌而出,場面極為駭人。
當時井下一共有一百五十余人,突出事故發生時僅有二十多人撤離及時而逃得性命,其中十六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余一百二十五人被困在井下。
事故發生后,礦長、支部書記等領導慌作一團,完全不知道井下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除了打電話給松藻礦務局求救之外束手無策,甚至還下令將40千瓦的風機停運了17分鐘。
15時45分,松藻礦務局救護隊趕到現場,開始進行搶救作業,但已經為時已晚,井下被困的一百二十五人被挖出來時已經悉數沒有生命體征,全部遇難,構成了一起慘烈的特大煤層與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發生后,煤炭工業部部長張霖之、勞動部部長馬文瑞受周恩來總理的委派,組織事故調查組經重慶趕往現場,同時四川省委書記李井泉也親自帶領工作組前往現場,一邊搶救傷員、組織善后,一邊組織事故的調查。
張霖之(左二)
馬文瑞
李井泉
經過調查,調查組認為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發生突出的位置為二石門頂部的瓦斯濃度過高(由于砌了隔風墻,使得大部分瓦斯全都聚集在二石門頂部,使得這里的瓦斯濃度超過了10%),5月14日14時55分的爆破作業意外引爆了聚集在二石門頂部的瓦斯,進而引發了5分鐘后的煤與瓦斯突出,造成嚴重后果。
此次事故的深層原因有三:
1、同華煤礦各煤層厚度變化復雜,開采順序混亂,采面時斷時續且多次換層開采。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經常超限。經以往的記錄:K1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為每分鐘7.6~13.8立方米;K2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為每分鐘3~7.5立方米;K3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為每分鐘6.4立方米。本應劃為嚴重突出危險煤層管理,但由于該礦之前從未發生過突出事故,所以全礦上下對突出危險性和可能性完全沒有絲毫認識和警惕。上到礦領導、下到礦工都不懂得瓦斯防范和管理的基本知識,不講煤礦安全生產,違章作業、盲目蠻干。
雖然在事故發生前的5月10日曾經發生過10噸煤矸傾出事故,但仍然沒有引起礦領導足夠的重視,在揭穿K3煤層時沒有采取專門的防止突出的設計和防范措施,致使一次大型突出釀成重大傷亡。這是釀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2、同華煤礦解放前就采用小窯生產管理方式,解放以及公私合營后也沒有對生產管理方式進行改造,依然保留解放前的那種陳舊落后的原始生產方式,開拓和開采布置非常不合理,采掘秩序極為混亂,串聯通風隱患極大,此次大突出事故發生后,風流被切斷,瓦斯波及整個礦井,破壞了全井的通風系統,是導致井下沒有來得及撤離的一百二十五名礦工全部遇難的主要原因。
3、同華煤礦設備簡陋,全井沒有壓風設備,沒有一臺局部通風機,工作面吸入掘進的乏風導致瓦斯逐段增大并經常超限,安全環境極為惡劣。石門沒有支撐防護,沒有擴散通風,瓦斯聚集無人過問,以及井下吸煙、打火柴等違規行為比比皆是,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作為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同華煤礦礦長、黨支部書記被開除黨籍、公職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松藻礦務局局長、黨委書記以下三十二名干部被處以行政記過至行政撤職不等的處分,黨員外加黨內警告至留黨察看處分。
周恩來總理在批準了此次事故的調查報告的同時要求煤炭工業部下令將類似的解放前開窯的小窯生產管理方式的礦井全部停產,并對開拓設計嚴加審查,加以改造,保障安全生產,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敬愛的周總理
謹以此文紀念在此次事故中遇難的一百二十五名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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