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小編寫過一篇題為《元旦后江蘇增發30%的過渡性養老金,2023年底前退休人員將獲益》的圖文,當時部分退休人員表示不信,現在來看我對政策的把握是到位的。因為江蘇已經啟動了這項工作,有當地退休人員曬出了調整前后的養老金金額,如下圖所示。
這位江蘇退休人員2024年12月的養老金為5229.8元,2025年1月增加至5642.6元,足足多了412.8元。從這個月起他將按照該標準領取養老金,直到下一次全國性的養老金調整到來后。
為什么江蘇省的退休人員可以在新年伊始就增長養老金呢?他們增加的是哪一部分呢?本文將再次為大家介紹相關政策。
先要明確一點,并不是所有江蘇退休人員都在1月份獲得養老金的增發,一定要滿足兩個特定的條件。一是養老金的組成部分里包含了過渡性養老金;二是按照新辦法核算的過渡性養老金比老辦法算出的多。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看到這里,可能很多人會有這樣的疑問,什么是過渡性養老金?簡單介紹一下。
在大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人社局會核算基本養老金,分成三部分,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其中,前兩個部分是所有人都有的,過渡性養老金不同,這項制度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并非所有人都有。
我國的社保制度是在上個世紀90年代建立起來的,之前已經參加工作的人在社保制度建立起來前沒法繳納養老保險,這不是他們不想繳納,而是制度還沒形成,結果導致這類職工的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很低。為了彌補這塊損失便設置了過渡性養老金制度。
如果職工是在社保制度建立起來后再參加工作的,那么就沒有過渡性養老金一說了,因為不存在因制度缺失而無法繳費的情形。
關于過渡性養老金的核算,不同地區有不同的算法,大部分地區早些年統一了,但江蘇一直是采取獨立的核算方式,直到2024年1月進行了改革。
去年1月,江蘇人社廳在發布《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針對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進行了修改,同時就已經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的差額增發進行了規定。
具體而言,當改革后的“新方法”算出的過渡性養老金高于改革前“老辦法”算出的金額,針對差額部分,分三年完成增發;2024年是第一年,增發40%,2025年和2026年分別增發30%。
今年是2025年,所以符合條件的江蘇退休人員可以獲得30%的過渡性養老金增發。至于具體能漲多少錢,因人而異,給大家舉一個例子。
假設張三的養老金構成中,按照“老辦法”算出的過渡性養老金為1000元,改革后“新方法”算出的金額是1700元,比“老辦法”多700元,這700元的差額分三年增發。第一年增加40%,即280元;第二年在之前的基礎上再增加30%,即210元 ;最后一年的實際增加額與第二年一樣,是210元。
因此,張三2025年1月的養老金將因江蘇省過渡性養老金核算方式改革而比去年12月多210元。如果2024年12月領4000元,那么2025年1月開始每月領4210元。
本文開頭提到的那位一下子增加了400多元養老金的江蘇退休人員,主要是因為本身領取的養老金較多,年齡可能在70歲以上,過渡性養老金的基數大,所以獲得了較多的增發。
你加了多少呢?根據估算,大部分符合條件的江蘇退休人員的增發額在100元至300元之間。
相信不少人十分羨慕江蘇退休人員,在我看來沒有什么好羨慕的,這是他們應得的,大部分地區早就改革了過渡性養老金的核算方式,要加的話前幾年就加了。比如,廣東省2021年開始推行這項工作,分五年完成增發,今年是增發的最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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