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潤股份 sh603985
我是厲健律師,曾代理股民告贏100多家上市公司并獲賠,今天聊聊恒潤股份前董事長承立新等三人操縱股價案,股民為什么索賠?索賠條件?提供什么資料?
一、為什么索賠?
2024年12月6日,證監會對承立新、丁鍵、張亞洲合謀操縱“恒潤股份”一案作出處罰:沒收違法所得2052萬元,再處以1.23億元罰款,其中由承立新承擔罰款6156萬元。
根據《證券法》,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索賠條件?
暫定:在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間,曾買賣過恒潤股份股票的虧損股民可索賠。
能否獲賠、賠償多少以法院認定為準。
三、提供什么資料?
股民先去證券公司打印對賬單、開戶查詢單,提交給律師審核,根據回復情況,再決定是否參加索賠。
更多股票索賠,請關注厲健律師。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涉及任何投資決策和股票買賣交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