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繳納社會保險一樣,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也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欠繳住房公積金不屬于勞動仲裁的受理范圍,員工可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單位繳存,沒有追繳時效限制。
司法實踐中,關于進城務工人員是否強制繳納住房公積金,各地存在不同的意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
《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農民工,用人單位和個人可繳存住房公積金,用于農民工購買或租賃自住住房。
由于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效力等級高于其他兩個文件,因此各地的裁審意見并不統一。
案例一:農民工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
(2019)粵71行終1819號
張某是廣州市某皮制品公司員工,2018年4月4日,張某向公積金中心遞交投訴信,請求公積金中心為其追討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公司欠繳部分住房公積金。張某向公積金中心提交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納稅清單、養老保險繳費明細等證據材料。
2018年4月25日,公積金中心經核查后,向公司作出《責令限期辦理決定書》,查實公司未按規定為張某繳存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間的住房公積金,責令公司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為張某補繳單位應繳存部分住房公積金到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
公司向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市政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決定維持公積金中心作出的《責令限期辦理決定書》。公司仍不服,遂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關于公司提出的張某屬于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可以不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主張。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對象的規定,并未對在職職工的戶籍及身份作出限定,未排除進城務工人員。張某是公司的在職職工,屬于《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適用范圍內的繳存對象,公司應當依據該條例規定依法為張某繳存住房公積金。
因此,公司主張張某系進城務工人員,不應適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納。
案例二:農民工不是住房公積金強制繳存范圍
(2024)魯行申995號
董某是泰安市某公司員工,董某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請求為其追討在職期間公司欠繳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中心未受理,遂起訴至法院。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第一條規定,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
據此,在本市并未對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作出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不屬于強制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范疇。
本案中,董某作為進城務工人員,其就職于某某公司屬于前述“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情形。
公積金中心收到董某要求某某公司為其補繳住房公積金投訴后,認定不屬于強制繳存范圍,作出不予受理的意見,符合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并無不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